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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0 11:42
本文关于有关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0日讯:

1.中国目前有关于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吗

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已经有相应的提议。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敬一丹等24名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为农村留守儿童建立成长保障制度的提案》。提案称,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22%,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委员们建议,全国人大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制度。

建议教育部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一步研究和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强化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责任和管理,构建学校监护网。 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资,在劳动力人口输出集中的地区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让留守儿童在集体关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是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有效补偿。

教育部门和妇联、关工委等社会团体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使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形成整个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中国目前有关于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吗

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已经有相应的提议。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敬一丹等24名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为农村留守儿童建立成长保障制度的提案》。提案称,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22%,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委员们建议,全国人大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制度。建议教育部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一步研究和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强化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责任和管理,构建学校监护网。

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资,在劳动力人口输出集中的地区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让留守儿童在集体关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是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有效补偿。

教育部门和妇联、关工委等社会团体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使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形成整个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3.现行国家对于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1、成立自立组织

2、建立专门档案

3、定期召开会议

4、设立咨询机构

5、师生互结对子

具体点来说

1、成立自立组织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在于引导他们建立健康、乐观的心理状态,锻炼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从而促进他们自然、顺利成长。据调查,这些儿童中有个别孩子很懂事,能正确看待自己的处境,认为父母不在身边,我们更应理解父母的难处,更应为父母减少担心,于是觉得,在家里累点苦点也很自然。因此,我们认为,班级应该成立“独立儿童小组”,学校要成立“独立儿童”委员会,要选用其中具有独立能力的孩子担当成员,从而扩大他们的影响,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让他们在老师、学校的引导下自己管理自己,从而保障自我锻炼。这样,既可增加心理倾述渠道,增进伙伴之间的友情,又可找到“家”的感觉,同时自己的组织便于随时请教,随时求助。

2、建立专门档案

从我们的调查看,现在的这些孩子最缺的除了极个别经济十分困难外,最缺的不是财物,而是情感,尤其是留守儿童。因此,不论是一个班级,还是一所学校,我们都应把他们作为我们教育的重点,在教育活动中,多关心他们的生活,多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多站在他们的角度看待他们。但从现有状况来看,很多学校如我们调查情况相似,对其关注不够,有的甚至漠视了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认为,不管是班级还是学校必须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档案,要跟踪他们的成长过程,从而保障对他们生活上的必须求助,对心理上的及时疏导。

3、定期召开会议

留守儿童问题应该是当今教育的新问题,也是当今教育面临的难点问题,而且学生所占比例大,涉及问题多。因此,不管是学校还是班级,每期都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留守儿童问题,要形成会议制度,要通过会议形成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决议和制度。从而保证班级、学校在决策上的“政策”支持,同时,促使我们把握和突出“以生为本”的教育重心,实现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宗旨。

4、设立咨询机构

留守儿童的问题并不全是共性问题,不同儿童往往其问题有着本质的不同,如果从组织的角度,以集体的活动形式去解决个性问题实际上是不现实的。因而,针对留守儿童的别个问题和个性问题,学校还要设立相应的咨询机构,一是便于作个别心理疏导,二是便于为遇事拿不定主意的孩子出谋划策,三是保证了专门途经,如:设立“学生请教处”(或者“独立儿童办公室”),成立“独立儿童热线”,确定接待时间(如课外活动),委派热心且懂心理的老师负责接待。

5、师生互结对子

按笔者调查统计,留守儿童、单亲、孤儿一共为18.3%,班额以60人计算,每班不超过11名。因此,要保证对这些儿童的关怀真正落实,我们不妨通过师生一对一的互结对子,实施帮扶。现在的中学,一般都是按20:1的比例配备的教师,而且大多数学校都超过了这个比例,因而,按这样计算,实际上每位教师结对的留守儿童都不会超过3名。也就是说,这种做法是既实际又能保证每位留守儿童得到帮助关怀的最后防线。

4.国家目前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有何政策规定

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已经有相应的提议。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敬一丹等24名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为农村留守儿童建立成长保障制度的提案》。提案称,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留守儿童在当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18-22%,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委员们建议,全国人大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制度。

建议教育部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一步研究和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强化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责任和管理,构建学校监护中国。 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资,在劳动力人口输出集中的地区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让留守儿童在集体关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是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有效补偿。

教育部门和妇联、关工委等社会团体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使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形成整个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赵婧推荐。

5.跪求有关留守儿童的法律政策,主要是用来宣传的,保障其权益

法律没有

政策和对策有……

一是要依法维护好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社会上对这些孩子的忽略、淡漠甚至歧视的现象,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存、发展、保护、参与等各项权利,特别是要加大对侵害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

二是要为他们实实在在解决困难,比如在劳务输出地发展寄宿制学校,让老师及时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思想状况,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照料,让留守儿童能够在老师的呵护、同学的交往中健康成长。推动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教育监护体系的建立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牵头,社会组织包括学校、社区形成合力。

三是要呼吁社会为留守儿童多办好事。各个单位、社会各界都应当发挥自身的优势,从不同侧面关注留守儿童这个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行动,为他们解决成长中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能够在祖国大家庭中感受温暖,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6.国家目前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有何政策规定

全国妇联、教育部等部门于2007年7月2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 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从教育、医疗、户籍、权益保护、救助保障等各个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全面的规定:(1)充分 认识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重要性。

(2)充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 理工作。(3)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户籍管理与权益保护。

(4)积极完善农村 留守流动儿童救助保障机制。(5)逐步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6)加大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关爱支持力度。(7)努力形成推进农村留守流动 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

(8)切实加强党对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领导。

7.涉及保护少年儿童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有具体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条文,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其他法律中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其中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义务教育法》;

《母婴保健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民法通则 》等。

8.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有哪些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赋予了未成年人10项基本权利:生存权或生命权;继承权;姓名权;肖像权、国籍权;名誉权、智力成果权;受教育权;受抚养权、继承遗产权;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权;已满16岁的劳动就业权、劳动保护权;处于困难或危险境地及残疾儿童的受援助权;司法保护权。

这些权利涵盖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分别由不同的法律加以规定并保证其实施。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有四项基本权利: 1、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包括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2、受保护权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 包括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酷刑、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证。

3、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儿童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以及儿童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 参与权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儿童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有权对影响他们的一切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表达权)。

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这些权益常常遭到忽略或侵犯,给他们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 。

有关留守儿童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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