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去信托还是债券投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信托与债券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2、特点不同
债券的特点低风险,低收益,费用较低。由于债券投资管理不如股票投资管理复杂,因此债券基金的管理费也相对较低。
信托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3、作用不同
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从债券的投资方来说,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货币类机构投资人持有债券比重,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入市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法丰富投资人结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债券
百度百科-信托
2.信托是否属于债券类融资
信托、银行、证券、基金是1998之前大家所说的四辆马车,老朱改革以后,变三大支柱了,信托被踢了,因为信托发展路线最不明确、国家管理不了。无法给出准确的业务范围。
现在的信托就简单了,属于银行的补充,银行是做为借贷的信用中介人,国家的政策限制比较严格,缺少灵活性,而信托也是一样做为借贷的中间人,但不是银行的那种完全自身担保,做担保的一般是实业项目,信托募集资金做有价证券的很少了,国家好像限制了!但厉害的信托公司好像还有(国情)(建议不要考虑)因为基金的职责是有价证券投资,实业属于信托投资的范围。
信托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收益是可以提前确定的,收益率一般在10%-18%之间,比债券要给出很多,但是呢?信托的起点要高,一般是100w吧!不太清楚了!差不多吧!反正是累进制的,你投资500w资金一般要比100W的收益要高出1%-5%吧!,信托的一个项目应该是1y-10y吧!数字的东西不做忘的快啊!
信托的风险问题,这个最麻烦, 一般要比投资股票靠谱很多,还不用怎么打理。记住合同上的预期收益一般是假的,真的一般在一年以后见,短期的半年。但80%的项目还是会给的,你要是中了20%,那就2了!因为一亏就没得玩了!担保实现了也到不了你这!
好了!考察项目是不是好的,就可以做了!比干实业来钱!
3.债券投资信托是什么意思
以债券作为信托基金的投资对象而设立的信托: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
业内债券市场投资业务参与度较高的信托公司有兴业信托、江苏信托、华润信托、外贸信托、华宝信托等。目前,虽然信托公司参与债券信托业务多数还是以通道的形式存在,在整个项目的运作中未能掌握主动权,但这一业务形式能够使信托公司加强与银行、券商、基金的合作,能够逐步提高信托公司标准化业务的专业能力,推动非标业务向标准化业务的转型。
1、信托公司债券正回购业务已被叫停
自2012年起,信托公司债券正回购业务已被叫停。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正回购实质是一种利用持有的债券进行融资的行为。因此,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信托资金开展债券正回购业务都是不合规的。
2、信托公司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限制
在前文已经提到,在乙类账户被暂停开立后,2014年12月人行发布通知,信托产品可重新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交易,不过新开户只能与做市商交易,存量户不受影响。
3、信托参与债券市场的主要交易模式
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债券市场投资主要是以通道或配资的模式,由信托公司设立结构化信托计划,为债券投资加杠杆。与2014-2015年的股票牛市类似,在本轮火爆的债券市场中,各路人马纷纷加入了加杠杆投资债券市场的行列中。债券加杠杆,一种形式是通过分级的结构化债券产品配资,券商、基金公司、保险资管、基金公司纷纷与银行、保险合作开展债券配资业务,投资于债市的分级产品包括分级债券型基金(公募)和分级债券信托计划、分级基金专户计划、分级券商资管计划(私募产品)。目前,市场上结构化债券产品的杠杆比例可以达到10倍,也就是说,优先级资金比劣后级资金为9:1;另外一种是通过债券质押回购,即以现券作为质押物进行质押式回购融资再买入债券(第二种信托公司不能参与)。
在债券配资业务上,信托公司参与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银行等机构优先级资金,信托公司募集一般级或劣后级资金。比如,2013年2月5日成立的华润信托·稳益7号(兴拓-青骓-中银债富)结构化固定收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中国银行(3.41 -0.87%,买入)认购15000万元优先级,个人投资者购买对外发行的5000万元一般级。优先级受益人年化收益5.3%,一般级受益人的收益主要包括固定收益产品利息,以及中国银行5.3%固定收益和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利息差两部分(预测年化净收益10-15%)。此类信托计划采用结构化,分为优先级、一般级或者优先级、一般级、劣后级,并设定有预警线、止损线,以保障优先级资金安全。
虽然债券本身是一种较为稳健的投资品种,但对于劣后级委托人,尤其是自然人作为劣后级委托人的,此类信托计划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比如上面提到的华润信托·稳益7号项目在项目清算时就出现了大幅度的亏损,加了杠杆的债券投资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不过也放大了风险,债券价格下跌时,劣后级投资者如果不能及时补足资金,就会面临平仓的风险。而目前信托公司的“刚兑”只针对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债券和股票市场的信托产品性质类似于阳光私募,信托公司一般均不承担刚兑的责任。
银行等机构优先级资金,投资顾问自有资金认购一般级或劣后级。2013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清理“丙类户”之后,一大批私募债券投资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由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计划(或接受银行理财、机构资金的单一信托)募集资金,投资顾问出资认购次级,并提供投资建议,获取管理费和业绩提成。此类项目一般由投资顾问主导,信托公司主要负责净值跟踪和后期风控,主要起到通道的作用。
信托公司自己组建团队投资。信托公司也可以自己组建或者合作组建债券投资团队,开展结构化债券投资业务,通过优先级、一般级、劣后级的结构化设计进行风控。由于信托公司自身业务能力的局限性,目前这一形式的债券投资在业内并不多见。
4.信托和债券的风险性哪个更大
信托风险更大:
一:信托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二:债券
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它是证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债券按其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指债券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变动幅度,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与债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可分为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
5.债券和信托风险大吗
债券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你持有到期,那么主要风险是通货膨胀风险,如果你中途需要周转资金,那么就需要卖掉手中的债券,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了。
但总的来说,债券的风险是小的,基本能收回本金,但是股票就是风险很大了。有可能连本金都收不会来。
另外:买债券要看发债的主体实力如何,从债券的可靠性来看,风险从小到大依次为:国债、金融债、三A企业债、次级债。所以当你买到信用等级差的债券,也有不能兑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信托,目前市场上主要以固定收益为主,和持有到期债券或者存定期差不多。目前市场上信托产品兑付风险很小,风险程度比债券还小些,但是会涉及到流动性风险,就是你需要流动资金的时候不能提现,需要有人来接盘你手里的信托份额。
随着金融市场的动荡也许未来信托也会发生不能兑付或者不能足额兑付的事情。毕竟信托产品是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的。
6.信托与债的区别要哪些呢
先讲解一下什么是债券?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所规定的资金借贷双方的权责关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贷货币资金的数额;第二,借贷的时间;第三,在借贷时间内的资金成本或应有的补偿(即债券的利息)。
债券所规定的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第二,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主体;第三,发行人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付息还本;第四,债券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债券的基本性质:
1,债权属于有价证券。
2,债券是一种虚拟资本。
3,债券是债权的表现。
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2,流动性。3,安全性。4,收益性。
在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与在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在权利要求上处于一种类似的地位。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收益权.而债权人对债务人则享有请求权。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收益权是特定的,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并无财产上的利益。在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与受托人间存在一种信任关系,而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一定存在信任关系。信托与债的区别还具体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上;
1.关于破产时权利的区别
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如存在法律上的债的关系,当某债务人宣告破产,则此债权人只能与此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平等分配破产后的财产。某债权人没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若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存在的是法律上的信托关系,即债权人是受益人的地位,债务人是受托人地位,则此债权人(受益人)在债务人(受托人)宣告破产时,则能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清偿的权利。
2.关于利益承受的区别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举债将资金用于投资而获益.此收益当然归债务人所得.债权人不得要求享有.只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原借资金的权利。但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处于债务人地位,受益人处于债权人地位.受托人用收取的信托资金用于投资而获益,受托人(债务人)不能享有此收益.收益应归于受益人(债权人)。
3.关于风险承担的区别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对待定的借款负责。如所借财产发生遗失或损失,其对债权人应负的责任并不因此减轻。但在信托关系中,如严格按信托文件规定运用,发生信托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资金受损,均应由受益人(债权人)承包,受托人(债务人)不承担损失责任。当由于受托人(债务人)本身造成的过失而使财产受损,则应负责填补。
7.信托是否属于债券类融资
信托、银行、证券、基金是1998之前大家所说的四辆马车,老朱改革以后,变三大支柱了,信托被踢了,因为信托发展路线最不明确、国家管理不了。
无法给出准确的业务范围。现在的信托就简单了,属于银行的补充,银行是做为借贷的信用中介人,国家的政策限制比较严格,缺少灵活性,而信托也是一样做为借贷的中间人,但不是银行的那种完全自身担保,做担保的一般是实业项目,信托募集资金做有价证券的很少了,国家好像限制了!但厉害的信托公司好像还有(国情)(建议不要考虑)因为基金的职责是有价证券投资,实业属于信托投资的范围。
信托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收益是可以提前确定的,收益率一般在10%-18%之间,比债券要给出很多,但是呢?信托的起点要高,一般是100w吧!不太清楚了!差不多吧!反正是累进制的,你投资500w资金一般要比100W的收益要高出1%-5%吧!,信托的一个项目应该是1y-10y吧!数字的东西不做忘的快啊!信托的风险问题,这个最麻烦, 一般要比投资股票靠谱很多,还不用怎么打理。记住合同上的预期收益一般是假的,真的一般在一年以后见,短期的半年。
但80%的项目还是会给的,你要是中了20%,那就2了!因为一亏就没得玩了!担保实现了也到不了你这!好了!考察项目是不是好的,就可以做了!比干实业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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