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常用法律法规手册,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领导者应如何在工作中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2)严格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的保障;(4)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
依法行政,顾名思义,就是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权。行政权的取得必须由法律设定,行政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行政权违法行使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治道路探索的轨迹为:法治规律与中国国情创造性结合的“政府推进型”道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了我国依法行政的目标: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为实现此宏伟目标,行政执法人员需具备应有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证据意识,正当程序观念,自由裁量权正当行使的理念,信赖利益保护原则,高效便民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厘清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的关系等,引导和推进中国依法行政的历史进程。 法律素养 我国实行统一的多层次的立法体制,立法主体为世界之最。
执法人员执行法律,不仅仅是机械地执行法律,更应是法律适用的专家,确保法制统一实施。要注意法律创制原则,即法律对行政权的行使具有绝对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权不得逾越法律而为之;要注意法律优位原则,即法律位阶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令,一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令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要注意法律保留原则,既涉及人民基本权利等国家专属立法权事宜,必须由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之,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越权无效。
对行政执法机关而言,法无明确授权不可为,职权法定;对行政相对人而言,法无明确禁止既可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证据意识 据统计,集团性行政诉讼案件有所增加,其中政府部门败诉率占30~40%。在一些基层法院,政府部门的败诉率甚至高达50%以上。
反映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行政机关是诉讼来了仓促上阵,临时收集证据、找证人,不仅使很多可以支持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缺失,且在证据形式上不合法定要求,有理无证,败诉而归。
缺乏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形成完整的执法案卷。
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树立证据意识,一旦诉讼就要在举证、质证、认证上下功夫。举证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的不利法律后果。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根据证据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规则,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案卷外证据的排除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司法认知规则等,决定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规则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及时尽早收集证据,树立证据意识。 正当程序观念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救济权。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程序意识、公开意识不足,为了尽快达到行政管理目的,随意减少执法步骤等程序性规定,任意简化程序,忽视对相对人在行政管理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陈述申辩权等程序性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引起诉讼。
我国正当程序观念是根据公开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参与原则、效率原则,实行行政听证制度,案卷制度,行政回避制度,审裁分离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获取信息制度,时效制度和救济制度,达到自然公正。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该条的规定标志着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法律中得到了确认,有利于构筑诚信政府,树立法律的信仰。 我国法律首次对信赖保护原则的确认,意味着行政机关在授益性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将更多遵循社会公益和个人权益之间的利益衡量,妥当性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注意由此带来的行政补偿的标准、程序等问题。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
2.如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关键在于领导带头。
一个单位能否坚持依法行政,是否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摆上议事日程,纳入理论学习和专业学习之中,形成制度,抓好落实,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作为干部知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成考核使用干部的一个条件来衡量,把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方面来对待,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制学习的自觉性、责任感、紧迫感,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对领导干部个人而言,一是要带头学法,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之以恒,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形成群众性学习法律法规的良好局面。二要带头依法办事,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懂得自己手中的权力越大,肩上的担子越重,要慎用手中权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依法办事。
三要带头严格守法,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自觉接受法律规范的约束,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
3.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依法领导政治、主导国家权力。作为执政党,在依法执政的过程中,当然有一个领导政治发展的任务。执政党不可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和责任。任何国家的执政党都对政治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对政治实行领导,或者坚持对国家和社会的政治领导,都是极为正常而必须的。具体而言,执政党执政的重要目标在于实际拥有和运行国家的权力,使国家机器根据执政党所设定的目标运行。执政党往往通过其政策来表达其意志。但是他们的意志转化为社会的现实,需要必要的中介。这个中介主要就是国家。执政党总是依法通过对于国家的作用,进而实现其管理社会的意志。国家是执政党管理社会的组织工具。
当然,执政党对于政治的领导和国家权力的运行并不是随意的,也必须遵从法治的要求,依法做出政治领导行为,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并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担负起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二、积极主导立法。立法是一个国家法治的起点,立法权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权力。哪一个政党掌握了国家的立法权,也就掌握了国家发展的大方向。因此,执政党必须关注立法,并主导立法发展。随着法治的发展,立法权的重要性将得到进一步突显。它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重大影响。因此,西方许多国家的资本主义执政党才会以其占有立法机关多数席位作为其执政的标志。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如何得到贯彻和实现,通过对立法权的控制、主导和行使,无疑是重要的途径。这既是当今世界政党政治的惯例,也是实现依法执政所必须。因为执政党对于立法权的主导,必须是依法主导,把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法定程度上升为国家法律,使立法会体现执政党的政治主张,帮助执政党全面实现其依法执政。
三、努力确保执法。法律一旦制定出来了,执法就是关键;只有法律被很好地执行了,法律所设定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作为执政党来说,关注立法这一首要环节,固然是正确的,但是它还必须关注法律的执行。因为,如果没有良好的执法,再好的立法也是一纸空文,没有实在的意义。执政党的政治意图也不可能成为社会的客观现实。
执政党确保执法的方式和途径都是多样的。首先,执政党可以通过自己党员的作用确保法律的执行。在现实社会中,大量的执法官员都是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他们的带头执法和良好执法必然有助于实现法律,必然有助于实现党的政治主张。只要中国共产党的每位党员和党的干部都确保法律的良好执行,法律当然就能得到很好的实施。其次,执政党还可以监督法律的执行。它随时可以就执法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具体建议;更可以通过立法程序,对既有法律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也可以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或废除旧的法律来影响执法,改革执法,从而确保法律的良好执行,确保法律符合执政党的方针政策。
四、自觉遵守法律。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是以自觉守法作为保障的。如果执政党的机构和党员不能严守法律,法律就必然遭到破坏。受到破坏的法律,其蕴涵的政治意图当然就无法实现。自觉守法是执政党实现自己政治主张的需要。因为立法本身就是在执政党的主导下进行的。任何执政党没有理由拒不遵守自己主导下制定的法律。自觉守法是执政党在立法上的政策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是依法执政的一个重要方面。
执政党是社会的政治主导力量甚至是领导力量。执政党的守法情形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守法状况。执政党良好的守法是一个社会守法的表率,它对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和示范的意义。对此,执政党的领导干部和每个党员都应有自觉的认识。尤其是对于纪律严明、身份明确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领导干部来说,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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