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外商直接投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1日讯:
1.对外直接投资的法律法规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9-03-16正式发布的。其发布文号“商务部令 2009年第5号 ”。其主要作用是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 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2004年16号令)和《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关于印发〈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商合发2004452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此办法为准。
2.外商投资法规定的主要条款中包括哪些内容
外商投资法规定的主要条款中包括:
1、外资促进;
2、外资保护;
3、外资管理。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3.外商投资法共包括几章几条
《外商投资法》共包括6章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外商投资法共分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
外资企业常见的问题
1、关于外商持股比例与企业性质的关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外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按现行设立外资企业的程序进行审批、登记,但颁发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时应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
2、关于中国自然人能否成为外资企业股东。《暂行规定》中规定,被并购公司中的中国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1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资企业的股东。
3、关于外资并购的款项支付。按照《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外资比例低于25%的,如以现金出资,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可见,外资并购的出资期限规定比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要严、期限较短。
为外资法律服务常见的问题。
一、经济合同
二、劳动管理(外国人就业)
三、知识产权保护
5.在中国,与国际直接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你太欠缺法律知识了,地方政府怎么能有法规呢?是规章政策而已没有法律效力.你买本国际经济法看看吧!法律是有一些的.
补充:你误解我了,我不是要没事戏弄你,地方的那个叫规章制度,如果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之后,地方的这些东西不能作为援引的依据,因为它们没有法律的地位.最多只能作为参考用来定量.能做为法律援引的只有国务院和人大颁布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经济法一般都是和贸易相关的比较多,关于投资当然也有很多,不过我没有学到而已,你先买本国际经济法看看就有些了解了.相关的内容有:海外投资法与外商投资,海外投资在企业中占到的比例限制,行业限制,对外投资的政策,保险,投资运营模式如BOT,TOB,等等.
要想搞懂我劝你还是先弄些经济类的东西看,这些东西我认为和经济相关的程度要远远大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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