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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师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23 15:54
本文关于测绘师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注册测绘师的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证测绘成果质量,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中,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测绘师。注册测绘师英文译为:RegisteredSurveyor。

第五条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共同负责注册测绘师制度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注册测绘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第七条国家测绘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试题库,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八条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国家测绘局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和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条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第十一条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

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第三章注册 第十二条国家对注册测绘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注册测绘师的名义执业。

第十三条国家测绘局为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工作。

第十四条申请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国家测绘局审批。

国家测绘局自受理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审批决定的,应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国家测绘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并核发统一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对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十八条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四)逾期申请注册的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第十九条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三)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测绘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

2.注册测绘师《管理与法规》的知识点有哪些

1。

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资质管理的规定、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以及《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确认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合法性和所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

确认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有关测绘资质管理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2。

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执业资格的规定以及《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确认测绘执业资格的合法性和注册测绘师义务的履行情况。

确认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井分析界定有关注律责任。 3。

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的规定。以及《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确认外国人来华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

确认与外国人合资合作测绘的合法性和履行义务的情况,正确处理涉外测绘活动的有关问题。井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4。 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作业证件的规定以及《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确认测绘作业证的合法性和测绘作业证持有人员义务的履行情况。

5。 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项目的规定。

以及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和测绘收费的有关规定。确认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承包发包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

确认测绘合同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6。 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规定。

以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确认测绘项目采用的测绘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重力基准)和测绘系统(包括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重力测量系统)的合法性。以及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

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7。

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确认测绘活动中采用的规范、标准的合法性。根据计量法以及《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确认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和计量检定机构的合法性确认测绘活动中仪器设备及其他计量器具的合法性。 8。

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的规定,以及《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确认测绘的位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9。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汇交、保管的规定,以及《关于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的实施办法》、《测绘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确认汇交、保管测绘成果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0。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确认提供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用的合法性以及有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3.测绘师资格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考全科)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免一科)的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

要先报名的

4.测绘师教材法规知识点:测绘系统的概念是什么

测绘系统的概念: 指由测绘基准延伸,在一定范围内布设的各种测量控制网,是各类测绘成果的依据,包括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和重力测量系统。

大地坐标系统: 大地坐标系统是用来表述地球点的位置的一种地球坐标系统。它采用一个接近地球整体形状的椭球作为点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的数学基础,大地坐标系统的三个坐标是大地经度、大地纬度、大地高。

我国先后采用的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平面坐标系统: 指确定地面点的平面位置所采用的一种坐标系统。

我国的国家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是采用"高斯一克吕格平面直角坐标系"。它是利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将不可平展的地球椭球面转换成平面而建立的一种平面直角坐标系。

高程系统: 指相对于不同性质的起算面(如:大地水准面、似大地水准面、椭球面等)所定义的高程体系。有正高、正常高和大地高程等系统 地心坐标系统: 地心坐标系统是以坐标原点与地球质心重合的大地坐标系统,或空间直角坐标系统。

我国目前采用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即是全球地心坐标系在我国的具体体现,2008年7月1日后新生产的各类测绘成果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重力测量系统: 指重力测量施测与计算所依据的重力测量基准和计算重力异常所采用的正常重力公式的总称。

我国曾先后采用57重力测量系统、85重力测量系统和2000重力测量系统。

5.测绘管理与法规是什么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注册测绘师考试教材重点,中大网校小编特整理了注册测绘师考试《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的历年考试重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考试顺利! 第13章测绘安全生产管理 大纲规定:依据行业标准《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作业现场环境,进行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定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督促实施。

§13。1 测绘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P175 2)行车前的准备:(5)在戈壁。

P176 5.外业作业环境: 1) 一般要求(1); 2)城镇地区:(1)、(2); 3)铁路、公路区域:(1)~(4) 4)地下管线:(1)~(7); 5)水上:(1)~(5); 7)高原、高寒地区:(1)~(4); 8)高空:(1)~(5);9)沙漠、戈壁地区:(1)~(3); P179 1.作业场所要求;2.作业人员安全操作 P180 1)事故报告 §13。 2测绘生产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P183 1.对仪器库房的基本要求 2.测绘仪器的三防措施:第一段 §13。

3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 P186 1)归档与移交: (1)归档内容:①、③ (2)归档要求:全部 P187 (1)介质要求:③ (3)异地储存:全部 P188 (5)数据维护:介质更换的更新拷贝。 。

②。

③。

⑤中"数据档案进行转存新格式拷贝后,原数据档案应继续保存3年。" 4)使用与运输:⑥ P190 4)依法对外提供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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