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法律法规检查,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3日讯:
1.如何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査
具体如下(1)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经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执法检查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执法检查组。
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从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本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可以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参加。 (3) 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②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2.条令条例对照检查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新《共同条令》学习活动,强化大队全体官兵条令意识、法纪观念,环翠消防大队从“学、知、用、守”四方面入手,全面掀起学习《共同条令》热潮,从而不断提高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
一是学习条令。为了增强官兵对新《共同条令》的理解,激发官兵学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大队立足于当前部队管理工作,成立组织、制定
方案、确定时段,开展新《共同条令》的学习活动,并把学习贯彻新条令与胡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再学习活动、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习贯彻活动实效。大队全体官兵紧密联系实际,本着“边学习、边提高、边发现、边整改”的原则,切实将活动搞扎实、搞深入、搞出成效。
二是熟知条令。新颁布的《共同命令》是一切条令制定和实施的依据。在开展《共同条令》学习活动中,大队要求每人要对照新、旧条令,将梳理出来的新规定、新要求写在亮处、落到实处、记在深处,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做起,全面规范个人的日常养成、警容风纪、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落实,大队还对个人落实新条令的情况进行不间断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制定对策、抓紧纠正,确保新条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运用条令。在条令的使用过程中,大队采取边学习边对照的办法,重点解决部分官兵条令条例意识淡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条令条例执法不力的问题,解决经济社会潮流下个别官兵享乐思想增强、奉献意识淡化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执法如人员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素养,使《共同条令》学习活动真正落在了实处,融入在了官兵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收到了实实在在的学习教育效果。
四是遵守条令。大队要求全体官兵要做到心中有纪律、时时守纪律的良好作风,把贯彻落实新条令渗透到部队各项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常抓不懈,狠抓养成,自觉做到检查工作以条令为标准,处理问题以条令为依据,制订措施以条令为准绳。以自己的言行立规矩、树标杆、做表率,时刻做到令行禁止,使广大官兵自觉用条令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纪律严明、军容严整、作风优良。
3.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哪些情况进行检查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
(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八)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
(九)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
(十)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
(十一)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
(十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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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什么是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九项行政行为一起,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行政检查的具体形式有:检查,如根据人民警察法可进行的当场盘问、检查;鉴定:如根据种子法可进行的种子质量优劣鉴定;登记:如按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的暂住登记;其他非行政许可的登记等等。
行政检查具有相对人义务性、行政行为主动性和限制性。
扩展资料:
《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专项核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扣回已拨付资金。
第十五条 相关单位及省级财政部门、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应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实施节能监督检查,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监督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导被监察单位合理用能。
(三)受理节能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组织调查。
(四)依法查处违反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五)履行法律、法规等赋予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行政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六盘市人民政府-行政检查5项
5.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哪些情况进行检查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八)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九)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十)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十一)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十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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