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搬运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4日讯:
1.搬运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合同制工。 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职工应聘本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 职工应聘本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企业录用职工基本条件:①没有乙肝、肺结核等传染疾病;②身体健康,无伤残病史;③能胜任所安排(派遣)的岗位工作。
第8条 企业应创造条件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 第9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10条 本人应聘时所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可靠;因虚假或遗漏信息造成用人单位误解而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本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后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因本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2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3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4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关规定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15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16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证明的以及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18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19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1条 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2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
2.物流法律法规的图书目录
序
第2版前言
第1版前言
第一单元 物流法律法规概述
综合知识模块一 对物流和物流企业的介绍
综合知识模块二 熟悉物流法律法规
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货物运输,熟悉运输合同
综合知识模块二 了解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法律法规
第三单元 仓储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掌握仓储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熟悉仓储合同
第四单元 物流配送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物流配送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掌握物流配送合同
第五单元 装卸搬运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装卸搬运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了解港口、铁路、公路、集装箱码头装卸搬运作业中的法律法规
第六单元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流通加工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掌握加工承揽合同
第七单元 物流包装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物流包装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掌握普通货物、危险货物的包装法律规范
综合知识模块三 了解国际物流中的包装法律法规
第八单元 物流活动中有关保险的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保险合同知识
综合知识模块二
附录A 部分合同样本
附录B 部分物流相关法规检索目录
附录C 国家物流术语标准
附录D 综合实训
参考文献
3.铁路运输法律法规
铁路运输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复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制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bai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铁路运输是一种陆上运输方式,以两条平行的铁轨引导火车。铁路运输是其中一种最du有效的已知陆上交通方式。铁轨能提供极光滑及坚硬的媒介让火车zhi的车轮在上面以最小的摩擦力滚动。这样,在火车上面的人会感到更舒适,而且节省能量。如果配置得当,铁路运输可以比路面运输运载同一重量客货物时节省五至七成能量。而且,铁轨能平dao均分散火车的重量,令火车的载重力大大提高。
4.物流法律法规的介绍
内容简介《物流法律法规》是“中等职业教育物流专业规划教材”之一。本书从当前我国物流业现状出发,结合中等职业教育注重实践和技能的特点,遵循“根植实践,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国内外物流操作中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等有关规定,分别对物流活动中涉及的合同、与物流过程密切关联的货物买卖过程、物流过程中直接包括的运输、仓储、配送、装卸、搬运、流通加工、包装、口岸管理等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本书适合作为中等职业学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的教材和物流培训机构用书,也可作为企业相关专业人员的参考书。
5.《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9年第5号令发布)
第一条 为保护汽车货物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以及其他有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正常的道路货物运输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及相关的货物搬运装卸、汽车货物运输服务等活动,应遵守本规则。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汽车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实行货物联运的适用本规则。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承运人,是指使用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
(二)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货人,是指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提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四)货物运输代办人(以下简称货运代办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承揽货物并分别与托运人、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
(五)站场经营人,是指在站、场范围内从事货物仓储、堆存、包装、搬运装卸等业务的经营者。
(六)运输期限,是由承托双方共同约定的货物起运、到达目的地的具体时间。末约定运输期限的,从起运日起,按200千米为1日运距,用运输里程除每日运距,计算运输期限。
(七)承运责任期间,是指承运人自接受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时间。本条规定不影响承运人与托运人就货物在装车前和卸车后对承担的责任达成的协议。
(八)搬运装卸,是指货物运输起讫两端利用人力或机械将货物装上、卸下车辆,并搬运到一定位置的作业。人力搬运距离不超过200米,机械搬运不超过400米(站、场作业区内货物搬运除外)。
6.物流法律法规的图书目录
序
第2版前言
第1版前言
第一单元 物流法律法规概述
综合知识模块一 对物流和物流企业的介绍
综合知识模块二 熟悉物流法律法规
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货物运输,熟悉运输合同
综合知识模块二 了解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法律法规
第三单元 仓储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掌握仓储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熟悉仓储合同
第四单元 物流配送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物流配送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掌握物流配送合同
第五单元 装卸搬运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装卸搬运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了解港口、铁路、公路、集装箱码头装卸搬运作业中的法律法规
第六单元 流通加工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流通加工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掌握加工承揽合同
第七单元 物流包装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物流包装实务
综合知识模块二 掌握普通货物、危险货物的包装法律规范
综合知识模块三 了解国际物流中的包装法律法规
第八单元 物流活动中有关保险的法律法规
综合知识模块一 了解保险合同知识
综合知识模块二
附录A 部分合同样本
附录B 部分物流相关法规检索目录
附录C 国家物流术语标准
附录D 综合实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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