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程序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4日讯:
1.我国有哪些程序法律制度
我国程序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1、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是规定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参加审理行政案件中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程序制度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者人的各种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义制度、回避制度和公开审判制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3、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的总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诉讼管辖、诉讼参与人、诉讼强制措施、诉讼程序等。
4、仲裁法律制度:是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是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5、调解法律制度: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互相协商、互谅互让,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活动。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拓展资料
1、程序法治是指通过建构和完善程序法律制度来实现国家法治目标的模式,它强调法律的理性主义和自由价值,尊重以自由为基础的个体之间的平等、理性以及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以程序过程为重心,注重博弈,强化司法的作用。它要求国家权力必须在作为民意代表的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否则无效;同时,要求除非事先经过依据调整司法程序的既定规则进行的审判,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财产或者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2、程序法治以程序法律制度存在为前提。在世界范围内,程序法律制度包括具体的程序法律和程序性原则建构的制度,程序法律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主要体现在成文法系国家;程序性原则如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美国宪法修正案所确定的正当程序原则,主要体现在判例法系国家。程序法律和程序性原则是实施程序法治的前提。
3、程序正义就是要实施和实现正当的法律程序。程序法治必须存在程序法律制度,但有程序法律制度不一定就能达到实现法律正义,因为法律程序本身可能不具备体现内在正义的价值内容。即程序法治涉及的法律程序是正义的,通过程序的实施能够使人们看见公正,这样,法治也才有权威。程序正义具有独立的价值,体现在维护人的尊严基础之上。
4、正当程序内在的价值(如民主、平等、中立、公开、救济的价值)成为法本身所追求的公平、人权等价值得以实现的后盾。美国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杰克逊就认为,程序的公正、合理是自由的内在本质,如果有可能的话,人们宁可选择通过公正的程序实施一项暴力的实体法,也不愿意选择通过不公正的程序实施一项较为宽容的实体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程序法治、百度百科-法律制度
2.程序违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将合法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导致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应适用甲法,却适用了乙法。
适用条款错误。 它包括适用法条错误和款项错误。
没有按照适用法条中必须适用的部分执行。
适用无效的法律法规。
遗漏法条。
被处理行为地以外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性规章的情形。
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
(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
(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
(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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