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湖北慈善总会跟湖北红十字总会有什么关系?,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5日讯:
湖北省慈善总会,是一个经省政府批准,于1995年9月20日成立的全省公益性社会团体,由湖北省民政厅直接领导管理。其宗旨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其主要任务为:以募集社会善款,资助、兴办各类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热心慈善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慈善活动。该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先后开展了慈善助医助学、支持灾区群众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慈善饮水工程”和扶贫帮困工程等多个项目,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于2012年9月28日在武汉成立,湖北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郑军当选基金会首任理事长。基金会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活动。其宗旨是: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和平与社会进步。
红十字的郭美美怎么回事…到底是不是恶人…怎么搞得现在公众似乎不讨厌她了
郭美美事件可以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微博炫富被围观。炫富行为本身没有错,最多就是这个郭美美的脑残初级症状。郭美美开始被人肉,网络暴力开始显示其威力,但这个阶段也就是充斥着“羡慕嫉妒恨”,还属于娱乐八卦。
第二阶段: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头衔引发的质疑。焦点转移到红十字会,一些关联的负面新闻被集中呈现出来,其实是点燃了红会的“公信力”炸弹。红会的危机公关其实展开的比较迅速,并且方法得当,与郭美美划清界限,其他信息没有。其实网络暴力在这个时候就可能失去了方向,进而失去动力,最后不了了之。郭美美事件完全有可能在这个阶段就浮云化。但是郭美美的脑残指数之高,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脑残不可怕,可怕的是脑残知道的太多了,而且还说出来了,并且还说的那么清楚!
第三阶段:郭美美欲盖弥彰的声明,为网络暴力树立起了一个更高的目标,这个目标很具体,很清晰。这个阶段网络暴力已经从无序爆发迅速转变成有由一部分“网络精英”为骨干,运用相对专业的信息调查方法,并进行了深度分析。这个阶段网络暴力也变性了,从谩骂指责,猜疑,爆料等粗野的形式,变成目标清晰的网络反腐运动。红会的锦被下面是什么?成了公众关心的焦点,不仅仅是龌龊的桃色,恐怕是黑,深不见底的黑!这种黑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对全社会的愚弄,愚弄的不仅仅是老百姓的智商,更是社会良知。所以这个事件成了社会事件了,某些人或者是某些利益集团在扯着慈善公益的大旗设计了圈套愚弄老百姓,而且已经成功了,成功到什么地步呢?成功到一个20岁的脑残郭美美被冠以了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头衔,并因此过上了奢靡的生活,更让人气愤的是还出来显摆,这着实不把老百姓当人看,公然在向劳苦大众挑衅。正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这一阶段,郭美美就可以被写进历史了,被她自己牢牢的钉在耻辱柱上了。郭美美以其言行深刻的揭示了我国现阶段最主要的社会矛盾以及某些体制内部深层次的腐败,起码是疑似腐败现象。郭美美以其扭曲的价值观和坦率的表达掀开了一个巨大黑幕的一角,就是慈善公益组织在参与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社会实践中究竟做了些什么?其中钱权交易都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有没有人是肆意的践踏社会良知,如果有,这些人是谁?是些什么样的人?这些人违法没有?如果违法了,该怎么处理,如果没有违法,那更糟糕了,就不仅是司法不力了,而是我们的法律已经不能够捍卫我们的社会良知了,那才是最最可怕的后果。
第四阶段:在这一阶段,红会的危机公关出现了自我矛盾,一边承认了与所谓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关系,又说什么只是指导工作,并没有介入管理,所以跟我没有关系。可以这么理解,就好像一个人在说,“我没有生那个儿子,也没有养,只是要指导他做了一些事情,他做的事情因此跟我无关,我是无辜的!有事你们找他去,或者找他的亲爹去!”这个话的逻辑很混乱的,除了在推卸责任,其他的事情一概没有说清楚。但是,红会却起诉了郭美美,启动了司法介入,还宣布停止一切个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工作。这真是一次相当失败的危机公关,危机公关可以是以掩盖真相为目的,但不能弄巧成拙以愚弄大众为目的。
我认为,红会起诉郭美美是以一个荒诞的理由在转移视线,准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红会一方面以“虚构事实”向公安机关起诉郭美美,一方面把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抛出去要接受审计,公开财务状况。要警惕啊!广大网民费劲心血,并且被恐吓要灭门取得今天的战果,就要变成浮云了。因为红会分明吧整个事件定性为“郭美美说谎引起的一场误会”,待审计报告出来,更加作证了这纯属误会,神马都是浮云!一个脑残说了几句谎话,最多也就批评教育一下,估计连行政拘留都够不上。实际上,事情到了今天这一步,民众不是要将郭美美怎么样了才解气,郭美美接受什么样的处罚不重要,重要的是红会这样的慈善公益组织究竟是怎么做慈善做公益的。如果司法介入要法办郭美美,就不应该是“虚构事实”,而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果以这个罪名立案,才可能挖出腐败案件。我淡定的认为,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侦查,最终郭美美也无罪释放。首先,财产的使用权与所有权是可以分离的,也就是说李四完全有可能开着张三的车,郭美美一切的奢华生活的道具都有可能不是郭美美的,包括她穿的比基尼,都有可能是别人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这条罪责,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是“疑罪从有”,你说不清楚你就有罪,对贪官好用,对郭美美不一定好用。因为事件都发展到今天,郭美美名下的财产早该转移完了,在法律上郭美美现在应该是一个很纯粹的无产阶级,是一个典型的“无房、无车、无存款”的三无人员。
郭美美在整个事件中无疑是公检法最容易突破的一点。因为作为一个公共事件,当事各方现在应该都串好供了,已经是铁板一块了。就算网友能挖出再多的证据也无效,因为这些证据的来源本身就存在合法性的质疑,甚至根本就算不了证据。面对铜墙铁壁,郭美美就是一个没有锁的大门,我想只要一审问,以郭美美的脑残指数,还不是有什么说什么?起码,谁给你买的LV,谁给你买的玛莎拉蒂,谁给你钱到处吃喝玩乐等都能问出来,然后她咬到谁,就去审计谁的财产就好了,用膝盖想都知道是什么结果。
真想通过郭美美事件将反腐进行到底,就必须指望“有关部门”有决心有行动,顶住压力,一往无前的查下去。真想知道真相的人们,现在不应该是觉得郭美美就该怎么样,而是应该担心这个脑残青年的生命安全,因为一旦触及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核心利益,或者是某些幕后大佬的身家性命的时候,郭美美及其家人被灭口的可能性很大。如果郭美美事件就此浮云化了,那什么都没有,郭美美还将逍遥的活着,如果没有浮云化,那就是真正的“斗争”开始了,斗争都是残酷的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30343166,完全可以参考大革命时代的白色恐怖。与腐败分子做斗争自古都是艰苦卓绝,需要不畏强权,需要准备牺牲一切包括生命。所以现在某些爆料的网友受到灭门恐吓很正常,只能说明此事已经威胁到了某些人,某些人胆怯了,但真正的斗争还没有开始,还存在开始于不开始的变数。(上为网友评述,内容转载。)
专题推荐:
怎么(24)红十字(1)恶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