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2013年颁布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6日讯:
1.2013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配合刑诉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安部12月25日公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均自1月1日起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2.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3.部门行政法规修改:《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6.《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近年来,有关学术造假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为遏制这一不良风气,教育部日前出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7.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8.修订后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9.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11.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12.《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1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4.《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2.2011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2011年1月17日起施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起施行;
《出版管理条例》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戒毒条例》2011年6月26日起施行;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建筑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煤炭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兵役法》2011年10月29日起施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居民身份证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拘留所条例》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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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近年颁布了哪些重要法律
近年我国颁布了好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重要的法律法规有:
1.2008年02月18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08年)
2.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
4.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5.2007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2007年0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7.2007年0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8.2007年0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9.2007年06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2007年0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2013和2014年哪些法律修改了
嗯,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成为法律人士。
司考会考察的新修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修正);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12月23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3年7月18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2013年4月7日);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4日);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12月18日);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5月2日);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年8月31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解释;14、《刑法》第九修正案,2015年通过情况而定,是否考察;15、《不动产登记条例》等。
5.求最近几年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重庆的地方性法规及
2013年颁布的法律文件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01-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2013-12-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3-11-29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11-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10-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批复 2013-10-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13-09-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9-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 2013-09-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2013-08-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7-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3-07-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 2013-06-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6-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3-06-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相关法律问题的批复 2013-05-0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5-0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4-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3-04-1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4-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 2013-04-0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2013-04-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2013-04-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2013-02-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1-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 2013-01-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2013-01-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3-0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3-01-0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01-0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重庆法院司法拍卖机构名单2014年度》的通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评估、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6.我国颁布的法律有哪些
我们的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特别是近些年,立法速度加快,每年都有不少法律、法规颁布实行。
首先是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
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
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
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
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
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物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
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
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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