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法律法规考试,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29日讯:
1.2018年司法考试考试
司法部6月8日公布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公告一出炉即引起万众瞩目,这份我国首次“法考”的考试路径,为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式吸取了原司法考试的有益做法,并根据新制度的定位做了一系列改革。一是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减低了题量和考生备考压力。客观题试卷分值各150分,各100道试题,题型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180分钟。主观题试卷分值180分,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长240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二是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在若干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三是从今年开始,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通过客观题考试后再参加主观题考试。四是考生当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2.学法律的需要考哪些证,越全越好
针对你的给你解答: 一、学法律不一定需要考什么证,如果你不从事某些必须通过资格考试的话,你就不必须考什么证。
比如你报考公务员,中央和地方的一些岗位,海关的,工商局,税务局,政府部门的有招法律专业的,你就可以去报考。包括你报考公检法部门也不一定要通过什么证,因为它们有直接招考法律专业的。
能先考进去再说。 二、一些职业所必须通过的资格证。
比如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证是当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的前提条件。这是法律职业的含金量最高的一个资格证。
也是学法律的人所追求的,当然在众多资格考试中,司法考试可算是其中较有难度的一个资格考试。通过了,自然往后的路好走许多。
三、社会上还有什么法律秘书资格考试,这个没什么用,也比较少听说过,一般没人考这个。不过有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也有一定的报考条件。这个是学法后期的事了,为什么呢?因为学法最首要解决的考证是司法考试。
这个等你接触法律学习的话,就会慢慢了解的。 我给你列举两个考试的大致报考情况(详细可以百度百科搜索): 司法职业资格考试 1、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定义和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包含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级”的考试。
与其他行业协会、地方资质或认证考试不同,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全国性的考试之一,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司法行政机关考试机构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因此它又叫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第二,司法考试是“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目前国家司法考试所涵盖的法律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个大类,其他法律职业不在此列。 第三,它是职业资格考试。
即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才能取得从事上述法律职业的资格,司法考试是从事上述法律职业的“门坎”。 报考条件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前述关于报考学历、专业条件,根据法官法第9条、检察官法第10条、律师法第6条的规定,应为: 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68条规定,前述所指的“高等院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还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考试内容 1、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命题范围以每年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3、国家司法考试的科目都是14门,具体科目是: 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
4、以上科目内容在各卷中的分布为: 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8科; 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科; 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3科; 卷四:实例(案例)分析。
考试方式 1、国家司法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坚持报名条件与程序、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应试管理、评分与合格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在规定时间和指定考场,由应试人员独立闭卷笔答试卷试题。
3、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上、下午共4场考试。 4、前三卷的客观选择题。
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第四卷的主观性分析题,包括:分析简答题、法律文书提、论述题等题型。
5、同时考试大纲还规定,合格人员必须参。
3.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宪法知识一、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4、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 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 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 的的原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 抵触。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 的特权。
9、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10、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 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 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1、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12、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13、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 。14、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
15、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 ,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16、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 。
17、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18、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以法律规定。19、任何公民,非经 决定,并由 执行,不受逮捕。
20、禁止 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 公民的身体。21、我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 公民的住宅。22、除因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 的权利。24、我国妇女在 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26、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
28、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 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在我国,宪法的修改,由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0、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 通过。31、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3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 的职务。3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
34、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 。3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 的 质询案。
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 。
3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 的决定和 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3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 继任主席的职位。40、审计机关在 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教育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规测试试题(一) 一、选择题 1、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_____ 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C.十一 D.十二 ( A ) 2、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_____ 。 ( C )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3、义务教育实行_____领导,_____ 统筹规划实施,_____为主管理的体制。
( A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_____ 批准。
( D )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_____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 B )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_____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 C )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_____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D )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_____ 津贴。 ( C )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过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_____ 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D )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_____ ,制定本法。 ( A )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判断题(共5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10分) 1、学校应把智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 * )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 ) 3、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 ) 5、适龄儿童年、少年免试入学。
( √ ) 三、填空题(共15题,每空1分,共20分)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_平等__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适龄儿童、少年的_父母其他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_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上地方人民政、国务院和县级以府_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_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5、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6、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7、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 的学校(班)。 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 _残疾适龄儿童、少年____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 _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_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年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10、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_批评教育____ ,不得__开除___。
11、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_平等__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 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12、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_启发式_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 微利 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
14、国家鼓励教科书 循环使用。 1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行政部门给予 批评教育_,责令限期改正。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江苏省教育厅颁布了十项措施,请写出其内容。
答:①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各级教育部门要科学全面地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不得给学校、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
5.怎样通过交规考试
一、救护类 选择题:全部选C 1. 判断题:只有2题是错的,如下;其余题目均正确 a.有伤口,远离心端 b.脊椎损伤,用软担架二、扣分类 1. 选择题: a. 12分—3无证,1醉酒,1逃逸,1不缴纳罚款(超过3个月或者连续2次逾期)b. 6分—1喝酒,2高(高速)(学车试车;不按规定停车),2超(超速50%以上;超载20%、30%以上)c. 3分—基本都是高速的题目,只有4题例外(牌照未挂、弄脏牌照、违反交通灯如闯红灯、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d. 2分—只有1题为高速的题目(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e. 1分—不带证p.s. 红题(必考题)选择扣分的只有1题—扣3分2. 判断题 a. 3分、6分的题目不考b. 12分—只有不缴纳罚款(超过3个月或者连续2次逾期)这题是对的,其余均错c. 2分—只有不保持车距这题是对的,其余均错d. 1分—2题对(不按规定倒车、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其余均错三、罚款类罚款与扣证的相对关系: ? 200~500元→1~3分 ? 500~2000元→3~6分四、时间类 1. 驾驶证年数 a. 驾驶证:吊2撤3(指年)b. 营运车驾驶证(出租车等):吊销5年c. 醉酒2次:吊销5年d. 事故逃逸:终生2. 天数 a. 基本都是15天b. 调解申请:10天c. 换证前:90天d. 补证:3天五、不准停车题 1. 凡是有“口”字的地点:50米 2. 没有“口”字的地点:30米 其它类:一.车辆牵引 1. 可以的有:正式驾驶员,制动器失效用硬连接,三轮摩托车。
2. 不准牵引有:二轮、轻摩;转向器、灯光失效;其重车、挂车、轮式专用械车;宽度机大于牵引车。二.实习驾驶员 1. 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可以上高速公路。
实习期间须悬挂实习示意牌。 2. 不准:牵引车辆;驾驶特种和危险品车辆;单独驾驶大客车和挂车。
三.车辆登记 1. 购置新车上路行驶前必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行驶证。 2. 车辆牌照应安装在车辆的指定位置,并且保持清晰。
3. 要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 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伪造。
5. 达到报废的车辆要注销登记。四.鸣喇叭 1. 可以:鸣三次,鸣半秒钟。
行车中遇到畜力车时,尽量少鸣喇叭。 2. 不准:郊外高音喇叭禁止,晚上23时到凌晨5时禁止。
当经过不允许鸣喇叭的路段时,注意安全,禁止鸣喇叭。行进没有禁止鸣喇叭路段时,驾驶人应该尽可能少鸣喇叭。
五.灯光 1. 左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道、起步、驶高停车地点、调头时。 2. 右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道、靠边停车时。
3. 夜间行车路灯照明良好开近光灯。 4. 夜间无路灯照明时间时开远光灯。
5. 雾天形式时开雾灯和报警闪光灯。 6. 进入环形路口不要开转向灯光,出环形路口时开右转向灯。
7. 夜间需要超车时应变换远近光灯。 8. 夜间临时停车时开示廓灯,后尾灯。
六.让车 1. 机动车于非机动车在窄桥上会车减速靠右通过。 2. 右转弯比左转弯的车先。
3. 下坡车让上坡车。 4. 非公交车让公交车先。
5. 环型路口进口让出口。 6. 有障碍让无障碍。
7. 有让路条件让无路条件。 七.未划分标线车道 1. 机动车在中间行驶。
2. 路幅宽度14米以上非机动车两边3.5米。 3. 14—10米机动车中间7米。
4. 10—6米非机动车两边1.5米。 5. 小于6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靠右顺序行驶。
八.车道 1. 三条车道:第一条为超车道,专供超车用。第二条为小型车道,专供小型客车。
第三条为大型车道:专供其他车辆通行。 2. 高架:第一条为快车道,车速为70—80。
第二条为慢车道,车速为50—80,低于70公里改在慢速车道上行驶。 3. 高速公路:第一条 为超车道,第二条为行车道,第三条为紧急停车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低时速为60公里。设计最低为70公里。
高速公路上二车之间安全车距离为100米。 4. 高架和高速:不准停车、调头、逆向行驶、上下客。
九、其他规定 1. 安全宣传时间为5月25日。 2. 吊销驾驶证时间为2年,从裁决生效之日起算。
3. 撤消驾驶证时间为3年。 4. 年内扣分为12分,满12分以后的考试内容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5. 特殊条件情况下(弯道,窄路,桥梁,掉头,下陡坡时)规定机动车时速为30公里,拖拉机为15公里。 6. 公共汽车站,加油站等附近规定30米内不准停车。
7. 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等规定50米内不准停车。十、快速处理 1. 快速处理规定,执行日期为2003年1月1日2003年8月26日,是机动车单车事故和二车间事故,处理交通事故时间不超过5分钟,必须是驾驶员受轻微伤。
违章扣分为12、6、3、2、1五种,一般高速公路上扣分内容,“学车”,“停车”为扣6分,熄火扣6分。 【扣分类】1分: 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2.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3.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2分: 1.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2.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3.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 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5.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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