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法律法规速递,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30日讯:
1.关于快递有什么法律法规么
关于快递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12月2日通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是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而制定的法律。
2、《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是为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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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关于消费者和快递企业关于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1、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2、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3、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二、《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消费者和快递企业关于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2.中国物流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国物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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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第四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流业
3.快递员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快递员-工作标准规范派送前规范 一、工具检查 1、派送车电量(油量)是否充足,车内无杂物,车外美观整洁。
2、圆珠笔2支。 3、电子称1个。
4、空白快递单20个,名片100个。 5、携带不少于200元零钱。
6、小刀片一个(便于划开包裹胶带)。 二、货单准备 1、车子内货物放置顺序:先重后轻,先大后小,派送距离由近及远。
2、为了提高操作效率,快件在派送前要撕下签收联。 3、要选择最清晰整洁的一联作为签收联。
4、货单要一一对应:条码对应,配送顺序对应。单号要不重不漏。
需要代收货款的重 点标记。 派送中规范 1、每个派送员每天派件数在30-100之间,天气因素、交通因素等意外状况除外。
2、所有的快件都必须先致电收件人,由双方共同决定接件方式。 3、就近区域内,每次致电3个收件人,让收件人提前做好准备。
致电并派送后,派件员30分钟内要到达收件方。 4、如果收件人有难处当时无法派送,要在单子背面写下时间、原因、派件员姓名以方 便下次追踪。
如果收件人当时有机会接件,要和收件人说好半小时左右到达。 5、将快件交付给收件人指定的收货方,要确认收货方的信息,主要是电话号码(或者 身份证)。
在展示快件外包装无损坏的情况下,应当让收件人先签收(再当面验货)。 签 收完毕,如果是陌生的收件人要递交上一份名片。
6、如果外包装损坏,应当同时致电寄件人和收件人,根据快件的重量和快递单上的物 品记录,由收件方先验货再签收。 7、对于到付件和货到付款件(代收货款件)要特别关注,不要忘了问收件人收取费用。
8、原则上派件员人不离车;人若离车,车必上锁。派送时,派件员离开车辆不得超过 5分钟。
9、派送后规范 一、盘点 1、货单相符:派送前后快递单子总数目要保持不变;未派送的单子要和遗留快件一一 对应;已派送的单子要全部签字;所有需要收取费用的单子要账单相符。 2、收件方面:在派件过程中有时会遇见收件的状况,要准确称量并收取费用,给对方 留下寄件联,并大致告诉到件时间。
二、材料上交 1、当天派送完毕,所有已经签收的单子要全部上交;问题件和相应的货物也要一起上 交,货物根据问题件原因,放在指定的地方,以便于跟踪处理。 未来得及派送的单子要上交,货物可以不卸下车,第二天继续派送。
2、当天收到的货款要核算清楚全部上交,每天一清算。 3、派件员要在所有已经签收的单子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以便于后续问题追查。
4、当天收到的快件和货款要单独放置,当天要准时及时上交。 5、派送结束车辆要简单打扫,加油充电,车辆上锁,钥匙归位! 服务用语基本规范 1、牢记服务的“五声十字”: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2、谨记服务的“四声应答”: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关键时有提醒声, 服务语言应做到:迎候客户时,要送出问候语;客户离开时,要送出告别语; 与 客户的目光接触时,应送出征询语;与客户接洽时,随时使用礼貌语。 3、服务语气应平和、耐心、亲切、热情,切忌急躁、蛮横、无理、冷淡。
具体语境用语规范 一、收寄用语 A:接受预约电话及上门收寄 1、您好,请告诉我您的取件地址。 2、我大约XX分钟到您那里,请耐心等待。
3、您好,我是XX快递公司的业务员,这是我的工牌,请问是您要寄快件吗?/公司 派我来收寄快件。 4、按照规定,我们需要验视您的快件,请您打开包裹,谢谢合作。
5、对不起,验视内件是我们寄递行业的法律规定,如果您拒绝验视,我们将无法收 寄,请谅解。 6、对不起,这类物品属于禁寄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我们不能收寄, 请谅解。
7、对不起,您的寄件地址超出了我们的派送服务范围,无法给您上门投递。 8、请先阅读背书条款,若无疑问,请填写快递运单。
9、此类易碎/贵重物品建议您使用保价业务。 10、为确保快件安全,我们会对快件进行加固包装,请放心。
11、这些未填的信息也很重要,请补充完善。 12、您寄往XX市,首重XX公斤以内是XX元,续重每XX公斤加费XX元。
您快件的 总重量是XX,资费总共XX元。 13、请您妥善保管运单客户联,方便日后查询。
14、您可以通过登陆公司网站(www.-----)或打客服电话(400----)跟踪快件。 15、您的业务已办理完毕,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您? 16、这是我的名片,如有需要,请联系我,再见。
B:营业场所收寄(业务用语请参照上门收寄情况) 17、先生/女士您好!欢迎光临XX快递! 18、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请问,您要寄件还是取件? 19、取件/寄件这边请。/请稍等,我们马上为您办理。
20、请走好,欢迎再次光临。 二、投递用语 A:上门投递 1、您好,请问XX先生/女士在吗?请他/她签收快件。
2、我已打电话征求收件人意见,请您帮他/她代收可以吗?(注意提醒代收人责任) 3、作为代收人,请您在运单上注明与收件人的关系,比如同事、家人等,谢谢。 4、请您出示一下身份证件,谢谢配合。
5、请拿好您的证件,谢谢合作。
4.我国快递领域常见中经常用到的10种法律法规
关于快递的法律法规: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审核情况的通告(第二期)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审核情况的通告(第一期)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的通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春节期间快递服务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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