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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排放法律法规

时间:2021-04-30 18:36
本文关于低碳排放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4-30日讯:

1.国家对节能减排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文件,法律法规

部分法律法规,不一一列举

199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标志着中国的节能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1998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要求:“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1999年2月11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1999年3月10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7号)

2000年2月18日,建设部发布《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6号)

2000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

200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200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交通行业实施节能法细则》(交体法发〔2000〕306号)

2000年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关于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00〕438号)。

2000年10月25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2000年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

2000年12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的通知》》(环发〔2000〕235号)

2.低碳生活需制定法律

我是学法学的,也很喜欢打辩论赛~1.法律相对于道德(也就是人们对低碳生活的觉悟)只是最低的底线,但法律所禁止的会有宣传作用,更有威慑力2.法律具有强大的约束力,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可以保障低碳方式的进行3.人的本质是恶的,只依靠舆论的谴责,不可能达到人人低碳的目的4.无规矩不成方圆,关于低碳生活的各个标准可以制定相关法律去约束例子:拼车也是一种低碳的生活方式。

可有关交通管理条例上却是打压拼车,定为非法运营,去年上海的“钓鱼执法”,交警部门也是利用有关规定谋取非法利益。我认为应该取消有关的规章制度。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或许你们有更好的想法!祝你们比赛成功。

3.我国有关低碳经济的政策法规

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低代价发展的迫切要求和战略选择。

既促进节能减排,又推进生态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国家正在开展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本质上一致,与国家可持续发展经济政策吻合。 当前,气候变化成为国际社会国家间合作与博弈的焦点。

发达国家以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挑战为契机,形成新的执政理念,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便在未来的产业竞争和新技术革命方面抢占制高点。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要发展以提高碳利用率为标志的低碳经济。

第一,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形成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走低碳发展之路,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是关键。

因此,我国应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可行性研究。在相关法规修订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条款。

如可以在规划、项目批准、战略环评的技术导则中加入气候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体系。应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各级政府、企业及公众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

探索建立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效机制与政策措施,从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推动低碳转型。借鉴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和教训,制定气候变化国家规划,在条件相对成熟时创建碳市场,研究制定价格形成机制;制定财税激励政策,综合考虑能源、环境和碳排放的税种和税率,引导企业和社会行为,形成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二,建设低碳城市和基础设施,为我国未来的低碳发展创造条件。将低碳理念引入设计规范,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布局。

在建筑物的建设中,推广利用太阳能,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采光,选用节能型取暖和制冷系统;选用保温材料,倡导适宜装饰,杜绝毛坯房;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和节能电器,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日常生活中的碳排放量。我国一些地方特别是有些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热情很高,应该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规范低碳经济的内涵、模式、发展方向和评价体系等。

重视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加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建设形成机动车、自行车与行人和谐的道路体系;建设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减少运输工具空驶率;加强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实行现代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研发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柴油、氢燃料等清洁能源,减轻交通运输对环境的压力。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形成低碳研发技术体系。走低碳发展道路,技术创新是核心。

应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发展低碳经济创造政策和市场环境。应研究提出我国低碳技术发展的路线图,促进生产和消费领域高能效、低排放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建立起节能和能效、洁净煤和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及森林碳汇等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为低碳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应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气候变化的新国际合作机制,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通过参与制定行业能效与碳强度标准、标杆,开展自愿或强制性标杆管理,使我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乃至领先水平。第四,提高认识,鼓励利益相关方参与。

低碳发展不但是政府主管部门或企业关注的事情,还需要各利益相关方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由于气候变化涉及面广、影响大,因此,应对气候变化首先需要各政府部门的参与,同时需要不同领域不同学科专家共同参与,加强研究、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

同时,应加强相关的舆论宣传。 第四,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形成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

走低碳发展之路,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是关键。因此,我国应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可行性研究。

在相关法规修订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条款。如可以在规划、项目批准、战略环评的技术导则中加入气候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体系。

应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各级政府、企业及公众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 探索建立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效机制与政策措施,从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推动低碳转型。

借鉴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和教训,制定气候变化国家规划,在条件相对成熟时创建碳市场,研究制定价格形成机制;制定财税激励政策,综合考虑能源、环境和碳排放的税种和税率,引导企业和社会行为,形成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五,建设低碳城市和基础设施,为我国未来的低碳发展创造条件。

将低碳理念引入设计规范,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布局。在建筑物的建设中推广利用太阳能,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采光,选用节能型取暖和制冷系统;选用保温材料,倡导适宜装饰,杜绝毛坯房;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和节能电器,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日常生活中的碳排放量。

我国一些地方特别是有些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热情很高,应该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规范低碳经济的内涵、模式、发展方向和评价体系等。 重视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

加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建设形成机动车、自行车与行人和谐的道路体系;建设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减少运输工具空驶率;加强智能管理系统建设,。

4.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法规都有哪些

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总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4.《关于印发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发改[2006] 364号) 5.《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清洁生产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07] 156号 6.《关于发布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和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发改 [2007] 1379 号 7.《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05] 412号 8.《关于印发<北京市清洁生产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发改 [2007] 1760号 9.《关于发布北京市第三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名单的通告》京发改 [2007] 791号。

5.国家针对环保颁布了哪些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晌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地方环保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取《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章文件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口管理条例对外贸易部关于珍贵动物出口问题的指未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爱护树木花草公约公约设立幼鱼保护区的决定关于重申利用各种工业应渣不得收费的筒子冶金工业环境管理若干规定地方环境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上海市工业废水排放试行标准上海市工业废气排放试行标准上海市工业废气排放补充标准上海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败走GB 8978-1996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危险废物见表标准一席蚀性鉴表GB5085. 1-1996 危险废物见表标准一急性毒性鉴表Gb5085.2一1996 危险废物见表标准一浸出毒性鉴表Gb5085.3-199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上海垃坡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8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一1996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一1995保护农作物的大区污染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一一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国家经济政策国家防治改革委关于减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购实施的意见关于排污费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6.关于节能环保的法律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三、复议管辖 复议就是找上级,省级/中央不可以, 地方不能管直属,自己部门可处理; 地域管辖比较难,犯罪之地是关键, 流窜犯罪民愤大,管制缓刑居地管; 几个法院都有权,谁先受理谁先管, 犯罪主地要合适,必要之时可以转; 国际犯罪影响大,谁能捕获谁能判, 车船飞机停靠地,列车再加目的站, 跑了和尚不跑庙,国外犯罪原籍管, 使馆虽说中国办,可是也按外国算, 老外国外欺负人,他一入境咱就办; 服刑罪犯有漏罪,一般要归原审管, 服刑之地犯罪地,若是合适可以转, 服刑其间又犯罪,服刑之地必须管, 脱逃其间犯了罪,哪里发现哪里管, 这些囚犯真麻烦,不如一枪崩了算; 现在军民搞共建,可是审判分开算, 只要不是穿军装,一律就归地方办, 军事秘密不要沾,粘上就归军队管, 铁路法院管自己,有点争议地方判。

四、关于拘留 被发现,有证明, 被指证,畏罪行,(“畏罪”自杀/“畏罪”潜逃) 毁证伪证加串供, 多次流窜与合伙, 不讲真话身不明; 公安机关来执行, 县级以上开证明, 通。

7.节能减排的相关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

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发布,该意见阐述了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性,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十一项“重点领域和任务”、六大“重点工程”和五项“政策措施”。该意见的发布,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国家发改委8月9日表示,为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并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国家将重点从八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宏观指导,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加强预警调控,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把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关,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和节能能力建设等节能重点工程;

在重点领域节能方面,将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以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大气、水、重金属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大治理力度;

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

继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

着力增强全民节能减排意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低碳排放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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