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学校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大全,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4-30日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大概有,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医院财务制度、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2.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会计法律制度一览 一、会计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二、会计制度1、企业会计制度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7、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16、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财务制度1、企业财务通则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4、证券公司财务制度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6、行政单位财务规则7、事业单位财务规则8、医院财务制度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0、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12、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3、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4、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5、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7、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8、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1、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22、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四、会计准则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3、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4、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6、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10、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1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五、审计准则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2、独立审计基本准则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七、会计核算方法1、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3、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5、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6、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7、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8、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9、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10、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1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八、会计处理规定1、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2、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5、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6、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7、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8、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9、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0、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11、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12、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13、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1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15、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16、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7、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8、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9、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20、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21、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22、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3、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24、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25、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26、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27、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28、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29、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0、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1、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3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35、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九、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1、《企业会计制。
3.财务部的规章制度
社联财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2009-12-13 01:34 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社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徇私舞弊,正确处理社团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为监督各社团财务支出,辅助各社团财务管理,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参与管理各社团财务。
财务部成员必须做到严谨负责、阳光公开,不得徇私舞弊。财务部同时须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行使监管权。 三、每学年各社团的社费、老师辅导授课等相关费用,由社联财务部在各社团该学年首次社员大会上收取,并交财务部统一保管和支出。
社团必须上报各项费用收入及支出,不得弄虚作假。 四、社团收取会费交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保管,必须与招新后上报的社员人数相符,社团服装、所需器械等需采购物品必须提前向社联财务部申报,活动开支统一由社联财务部门管理,社团常规性开支与非常规性开支统一由财务部门监督。
五、每学年上交给社联财务部的社费,90%可自主合理支出,10%作为主席团费用。每学年末,对于审核通过的优秀社团,社团联合会将返还其10%的社费作为奖励,可供其下学年自行支配。
六、每月月末,社联财务部公开账目明细,各社团应主动将本社团本月支出明细在当月25日前交与社联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并由财务部在公布前先行审核后于当月30日公示。 七、每学期期末,财务部将全面复查各社团财务,并公布简明的财务报表。
八、社团若获得赞助,赞助费交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再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交予学院财务部存放。社团联合会外联部若获赞助则交院财务部监管存放,此部分费用将由社团联合会根据各社团活动安排按计划从院财务部支取。
九、社团若要预支或透支社费,应先向主席团申请。获得批准后,到财务部填写“借款单”财务部要留有存根,核对并复查其实际支出发票,根据实际情况按“多退少补”原则处理。
若超支过多,则仍需主席团审核。 十、每个社团每学年均享有团委下拨的一定的活动经费,各社团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可自行向主席团申请活动经费。
十一、为了规范社团的采购行为,保证社团正常开展活动的前提下,促进资源的利用,减少成本,特制定如下相关采购规定: 1.采购之前,必须向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如不履行,其所购买东西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2.社团在完成招新后需申报本学期所要采购物品种类及一般情况下的采购数量。 3.社团需采购物品时,需向主席团提供采购计划,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交财务部监督实施,对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采购要求,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4.对确定采购的物品,必须由财务部人员,社团采购人员,主席团指派监督人员三方进行市场考察,对于同类物品至少考察3个以上商家,获取市场价格均值后对比,选择物美价廉商品进行购买。 5.若各社团所需的物品相同,且采购金额较大时,由社联统一采购。
对于各社团间有差异的、金额较小的、临时性采购的物品由各社团自行采购。 十二、为确保社团及社员的切身利益,保障社团的正常运营,制定如下的处罚制度: 1.未经许可,社团不得擅自代购相应物品,一经发现将扣除上缴社费的20%,且该社团不得参与本年度的优秀社团评奖并对社团负责人根据采购金额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按院相关条例调查处理。
2.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社团资金(包括现金)的社团,无论多少将一律从社联开除,且该社团不得参与该年度的任何评奖评优,违纪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缺金额补齐上交。金额数目较大者直接交交由学院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3.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社团利益遭受损害的,将取消社团营运资格。 4.擅自增加社费,弄虚作假者,有关部门将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30日内将所收款项如实上交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处理,并对主要责任人员按其行为轻重处以团内警告,情节严重者交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金额过大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于不按照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经济活动的社团,勒令其停止所办的活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教育,并要求其规范财务行为,按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相应处罚,且不得参加本年度的优秀社团评选。
十三、为了更好完善社团财务制度,规范财务部日常工作行为,特建立财务考核机制与投诉处理机制进行财务考核: 1.每月出现三次及以上报销金额超过市场价的15%的情况,由财务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与社团联系,调查原因。如有问题立即上报团委。
2.建立财务投诉制度,接受会员、辅导员、非会员同学的投诉,如情况属实,查明确认无误后,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关处理,财务投诉。
4.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22、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1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6、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十、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3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21、会计核算方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二、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3、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审计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8、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0、企业会计制度2、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6、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9、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7、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29、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26、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2、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资产评估机构、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8、独立审计基本准则3、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6、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5、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14、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八、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问题解答4、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6、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10会计法律制度一览 一、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8、关于短期投资收益核算问题的复函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12、医院财务制度9、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35、证券公司财务制度5、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准则问题解答3、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4、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20、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7、资产评估机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0、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3、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9、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2、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4、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28、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18、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4、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7、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五、会计准则1、《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规定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8、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4、会计制度1、会计处理规定1、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11、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10、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企业会计准则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七、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9、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九、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25、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2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企业财务通则2、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2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2、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暂收款等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11、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16、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8、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18、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12、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
5.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单独核算和报告大病保险业务,实现大病保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业务彻底分开,封闭运行,真实、准确地反映大病保险经营情况。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大病保险的资金管理,建立大病保险保费收入上划机制,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严格按照账户类型及用途划拨和使用资金。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经营大病保险业务,应设立独立的大病保险保费账户及赔款账户,并按照收付费管理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积极推动大病保险业务非现金给付,切实保障大病保险资金安全。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按照费用分摊的相关监管规定,核算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成本,严格区分仅在大病保险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专属费用和按规定分摊公司经营成本的共同费用, 合理认定费用归属对象,据实归集和分摊,不得挤占其他业务的成本,不得把其他业务的成本分摊至大病保险业务。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据实列支经营大病保险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力成本、硬件设备、软件开发、医疗管理、案件调查、办公运营、宣传培训等费用,不断加强费用管控力度,降低大病保险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定期核对财务、业务系统中的大病保险数据,保证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一致性。 第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大病保险业务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性。
第四十条 保险公司大病保险保费账户和赔款账户的运行情况、费用列支情况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公开透明运行。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6.急求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注:要精简些.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总务处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并进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总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
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总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总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具体如下: (一)、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账目清查并签字。 (二)、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即收支票有原始凭据或经办人的印件,且由学校报账员主管会计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批款一支笔,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收费(含罚款或公物赔金)不入账作贪污挪用处理(除给予纪律处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罚金额的25%) (三)、报账员必须做到报账及时,且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对漏收的要负责追回,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的责任。
(四)、行政经费不准借支和挪用,特殊情况,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但借支时间不得超一个月,否则按2%计算月息。 (五)、学习辅导资料必须由学校统一征订,即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确定资料,教研处、勤办谈价,分管教学和后勤的校长审批,最后校长签字付款。
若有个人私自征订,学校拒付资料款。 (六)、出公差的费用按有关文件报销,若有超出文件规定范围款项,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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