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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2 11:06
本文关于社区卫生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社区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1、关于社区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可以参看社区居委会工作实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社区居委会工作实务:主要介绍社区建设的一些基本的实务和技能,所讲内容有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和社区主要工作实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扩展资料:

作用:

一、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法规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

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

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法规

2.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

有关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如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

2.

有关医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条例等。

3.

有关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精神卫生法等。

4.

有关医疗和疾病控制的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5.

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

3.社区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和社区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行政法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

社区涉及的法律规定不是很多,往往是所在社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社区实际情况自行指定规则,其社区可有不同职务的带头人,相当于干部,职责也不同。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

2、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和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协助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本社区的交通、通讯、能源等市政公共设施。

3、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4、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共驻共建,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5、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安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7、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8、参与业主委员会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

9、加强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促进团结、互助,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区进行合作。

10、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11、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2、依法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

1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带头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

2、主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居民委员会工作会议,督促各下属委员会做好本职工作,协调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努力建设一个团结协作、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社区领导集体。

3、积极推进社区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生活便利、环境优雅、文化活跃、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4、负责财经审批,认真执行财会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开。

5、虚心接受政府极其部门的指导,积极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汇报和反映社区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社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副主任岗位职责

1、当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协助主任完成社区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任务。

2、除抓好分管工作外,协助主任布置、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下设工作委员会及居民小组的工作。

3、负责社区各类资料,数据的积累和保管,及时汇总和上报各类信息。

4、协助主任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及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积极发展社区服务等公共福利事业。

5、主任不在时,代行主任职责。

委员岗位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社区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2、按照分工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做好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深入社区,了解民情,听取意见,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办事求助,解决社区居民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反馈有关问题和意见,提出可行性建议。

4、加强与政府部门、驻社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全面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5、维护班子团结,搞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4.我国现行医疗卫生政策有哪些

卫生部部长陈竺最近撰文提出了全民健康十二年的“三步走”规划,即到2010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使我国进入实施全民基本卫生保健的国家行列;到2015年,使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水平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到2020年,保持我国在发展中国家前列的地位,东部地区的城乡和中西部的部分城乡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我们认为这是符合国情的选择,不过针对医改核心问题,我们建议分两步六年进行: 第一步(2008~2010年):定预算、搭框架 第一步可以先制定《卫生法》,确定政府投入比例和各级政府分担比例;加快目前的复合型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增加政府投入,在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所有农村 (1)制定《卫生法》,确定政府投入比例和各级政府分担比例。教育有立法,也在文件中确定了政府预算等投入占GDP的比重。

卫生牵涉到每一个人,投入应该更多,可明确从现在的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GDP的0.85%分步提高到5%。 (2)加快目前的复合型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增加政府投入,在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所有农村。

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体系覆盖所有城市居民(而非现在预计的到此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目前新农合重点应该从覆盖面扩大转到提高政府支付比例和报销比例上,否则,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因无力自付而使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会大幅下降,这几年初步建立起的新农合制度面临风险。

同样地,对城市社区也应更多补贴需方,不能让初步建立起的社区医疗机构和设备空置,只要有病人,少补点供方都是可以的。这些改革可以通过国债、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配套办法解决,划定最低线,条件好的地方可以多补,差的地方由补贴达到基本线。

(2)公共卫生体系核定人员编制、项目,实现全额财政拨款,充分利用中央和各省级转移支付,实现部分项目免费制,如生产、部分慢性病、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3)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专门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管理区域内公立医院,公立医院的领导和财务都由该委员会确定,并对人大常委会负责。

各级卫生行政机构转变职能,强化监督责任,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财政拨款等不再通过卫生行政机构或投资方,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制度。 (4)改革税制,提高直接税占地方财政的比例,减少间接税所占比例。

即减少地方政府对大量医药企业流转税的依赖,而引导他们关注企业利润,进而从根本上整合目前数量超常但效益不高、创新不足的医药企业。 (5)基本药物制度、非营利性医院的考核制度、医保支付和约束机制的调整等在这一阶段也应逐步建立或深化。

(6)减少政府直接的定价和采购,改革目前基本药定点生产和医疗器械统一采购制度。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企业,卫生主管部门回收医疗器械采购权。

不过这一制度未必会有好的效果,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定价下,即便企业因为有优惠而愿意生产,但统一配送成本也非常高,必将致使很多地方没有这些基本药品,于是其他药品价格可能进一步上涨,而如果定价过低,则这些基本药就会越来越少地被生产;另一方面,政府很难统一成本标准、认定生产厂家,市场公平可能被打破。另外,卫生行政部门收回医疗器械采购权看似应对市场高回扣和无序状态,其实很可能加剧公立医院的任意采购(因为基本还是由它们上报采购申请的)、医药采购成本增加、将现实利益更多地向行业管理的卫生部门转移,进而职责更加不清,管办难以分离。

而这些都会加重医改的体制障碍。 其实,基本药物的生产完全可以鼓励已具有生产批准文号的企业竞争,不定点生产。

同时可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对基本药物费用的给付比例。而医疗器械的行业监督除了集中采购外,更重要的是合理配置区域卫生资源和公立医院财务制度改革。

不能让上述这些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再任意干预企业和市场行为,否则就是良好的愿望也很可能带来更大更复杂的问题。政府负责采购决策和监管;委托企事业机构执行。

政府官员不得参与执行,以防以权谋私。 第二步(2011~2013年):开放市场、完善法律 (1)在政府继续加强复合型医疗保险体系资金投入的同时,大力鼓励社会各类保险机构的参与,争取让卫生总费用中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分担比例达到25%、35%和40%(目前为18%、30%和52%)。

特别是大力提高对城镇非就业居民和中西部农村居民保障中的政府出资比例。 (2)改革公费医疗制度,适当降低政府对需求者的出资比例,增大个人出资。

改变目前政府卫生预算中1/4用于公费医疗,使其出现部分过度消费的局面。减少的出资用于上述部分。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专门人士按区域整合制定卫生资源规划,并初步指定现有公立医院留存的比例,如70%留存并成为非营利性医院,15%转为社区卫生机构,15%许可社会资本兼并整合。并以法律和条例等方式确认各级、各地政府对这部分非营利医院的最低财政投入,并保证逐年增长。

(4)对非营利医疗机构实。

5.社区卫生包括六大要素有哪些

社区卫生服务六大要素:

1.公益性: 社区卫生服务除了基本医疗服务以外,其他康复等服务都属于公共卫生的服务范围。

2.主动性: 大医院的医生是等病人上门,而社区卫生服务则是主动性服务,上门服务,为公众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3. 全面性: 社区卫生服务为社区全体居民提供服务。除了病人以外,亚健康人群也是它的服务对象。

4.综合性: 社区卫生服务则是多位一体的服务,除了基本医疗外,还包括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5.连续性: 居民从出生到临终,社区卫生服务全程都提供服务。

6.可及性: 社区卫生服务开在居民家门口,步行15分钟就能到达,居民看病比较方便。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药品是基本药品,技术是适宜技术,价格比大医院要低,这种服务是居民能够承担得起的。

社区卫生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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