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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2 14:24
本文关于.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2日讯:

1.急需 《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 谢谢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改进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所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满足电力需求应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增加供应的同时,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 第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 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1 第二章 管理措施 第九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资源潜力调查、市场分析等工作。 第十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通过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二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的用户,组织有关单位为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核 。

指 标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有 关 电 网 企 业 售 电 营 业 区 内 上 年 售 电 量 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 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

第十五条 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实现分电压等级统计分析线损等,稳步降低线损率。 第十六条 鼓励用户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高效用电设备和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技术,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加强无功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七条 鼓励通过第三方机构认定电力电量节约量。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负荷监测和控制,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 70%以上,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 10%以上,100 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全2 3 第十九条 有序用电应优先满足维护社会秩序、避免发生人身或重大设备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

第二十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序用电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织好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及相关统计工作,电网企业应做好配合,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序用电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所需资金来源于电价外附加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差别电价收入、其他财政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三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应主要用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施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的补贴,实施有序用电的补贴和有关宣传、培训、评估费用。

第二十四条 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合理的支出,可计入供电成本。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指用于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及对电力负荷进行控制的软硬件平台和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信息技术辅助系统。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财经激励政策包括哪些

世界上电力改革主要有两项:一个是电力体制改革,打破垄断体制,引入竞争机制;另一个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综合资源规划,由供应侧管理走向供应侧和需求侧双向管理,由单纯的供应侧规划走向综合资源规划。这两项改革都很重要,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电力工业的效率和效益。

一、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体制改革是市场化条件下的产物

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体制改革都起源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英国和美国,这决不是偶然的事情,说明这两项改革都是市场化条件下的产物。没有发达的市场,没有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这种改革都不可能发生和发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发生要比电力体制改革早一些,但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知名度和发展状况远不如电力体制改革,因此有必要多宣传一些电力需求侧管理。

3.急需 《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 谢谢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改进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所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满足电力需求应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增加供应的同时,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 第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 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 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1 第二章 管理措施 第九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资源潜力调查、市场分析等工作。 第十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通过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二条 各地区有关部门定期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潜力较大的用户,组织有关单位为其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核 。

指 标 原 则 上 不 低 于 有 关 电 网 企 业 售 电 营 业 区 内 上 年 售 电 量 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 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

第十五条 鼓励电网企业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实现分电压等级统计分析线损等,稳步降低线损率。 第十六条 鼓励用户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高效用电设备和变频、热泵、电蓄冷、电蓄热等技术,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加强无功管理,优化用电方式,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十七条 鼓励通过第三方机构认定电力电量节约量。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通过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负荷监测和控制,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 70%以上,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 10%以上,100 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全2 3 第十九条 有序用电应优先满足维护社会秩序、避免发生人身或重大设备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

第二十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序用电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织好信息发布、监督检查及相关统计工作,电网企业应做好配合,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序用电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所需资金来源于电价外附加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差别电价收入、其他财政预算安排等。 第二十三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应主要用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施试点、示范和重点项目的补贴,实施有序用电的补贴和有关宣传、培训、评估费用。

第二十四条 电网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合理的支出,可计入供电成本。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指用于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分析及对电力负荷进行控制的软硬件平台和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信息技术辅助系统。

第二十六条 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4.国家电力管理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1993)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

行业法规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部门规章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9号)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

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

5.关于供电有哪些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包括:《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了《电力法》。

扩展资料

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6.“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什么意思

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体制改革 朱成章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100761) 世界上电力改革主要有两项:一个是电力体制改革,打破垄断体制,引入竞争机制;另一个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综合资源规划,由供应侧管理走向供应侧和需求侧双向管理,由单纯的供应侧规划走向综合资源规划。

这两项改革都很重要,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电力工业的效率和效益。一、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体制改革是市场化条件下的产物 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体制改革都起源于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英国和美国,这决不是偶然的事情,说明这两项改革都是市场化条件下的产物。

没有发达的市场,没有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这种改革都不可能发生和发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发生要比电力体制改革早一些,但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知名度和发展状况远不如电力体制改革,因此有必要多宣传一些电力需求侧管理。

需求侧管理和综合资源规划源于能源消费居世界首位的美国。需求侧管理比综合资源规划起步要早5年,它是在早期节电和负荷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逐步充实和完善,今天已风靡全球。

综合资源规划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它是在早期电源规划和需求侧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需求侧管理作为综合资源规划的奠基石,成为综合资源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综合资源规划把供需双方资源综合在一起进行整体规划是它突出的贡献。

强调能源服务,重视资源节能和环境保护,讲求成本效益,活化市场机制是综合资源规划的最大特点。综合资源规划适用于有网络联结系统的电力、燃气、热力、供水等公用事业部门,其中首推电力部门。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综合资源规划逐步推广到许多国家,其中既有发达国家,也包括电力供应和投资严重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据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LBL)估计,今后30年若能致力于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发展中国家可削减40%的能源总投资,至少可节省1.5万亿美元;工业化国家可削减50%的能源总投资,节省7000亿美元。

所以需求侧管理和综合资源规划产生的效益非常可观。二、美国加州的教训是两项改革必须密切结合 电力的特点是不能大量储存,基本上要做到现发现卖,因此要求每时每刻发、输、配、售、用绝对平衡。

在正常情况下,电力供应和需求之间是平衡的,电价是正常的。在电力市场里,当电力供应和需求之间产生不平衡,可用电价政策调节,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供大于求,电价就下降,如果能源电价下降的信号直接传达给用户,用户觉得用电比用其他能源有利,他就会多用电,电力需求随之升高,电力供需走向平衡,价格也就会回复到正常状态;二是供小于求,电价就升高,同样如果能源电价升高的信号直接传达给用户,用户觉得用电比用其他能源贵,他就会减少用电,电力需求随之降低,也可以使电力供需走向平衡,价格同样会回复到正常状态。

这里说的是一种理想状态,由于电能不能大量储存,要求瞬时平衡,因此他不同于其他商品,往往在一天内高峰负荷时表现为缺电,价格上升,而夜间低谷负荷时电力富裕,价格下降,因此最好能将实时电价传送给用户。当供大于求或供小于求时,通过电价信号使用户增减用电负荷达到供求平衡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电业部门能及时将实时电价传送给用户;二是用户有足够的调控负荷的手段,如果用户没有足够的手段来增加或减少用电,就要采取可停电电价等鼓励措施,来调节负荷。

上面所讲的批发和零售都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简称加州)的电力市场,批发和零售市场相互分离,而且有不同的指导原则,一个是以市场为基础,而另一个以管理为基础。发电厂卖给电网的上网电价随行就市,而电网对用户的销售电价固定不变。

当上网电价涨价时,价格信号传达不到用户,对需求不会发生影响,结果缺电数量不能减少,上网电价居高不下,电网企业高价买进电力,低价卖给用户,最后出现严重亏损而破产。所以美国加州发生的电力危机给我们的教训是:电力体制改革必须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密切结合,否则必然要以失败告终。

三、为两项改革的结合创造必要条件 要从美国加州和西部地区的电力危机中以及美国东部电网事故中吸取教训,其中共同的一条是供应侧与需求侧的结合,让用户参与竞争的电力市场,可以使电力工业的市场化改革取得成效,也可以提高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减少停电事故的发生,但是两项改革的结合需要事先创造一些条件。1. 法律法规的准备 对于让用户参与竞争的电力市场,支持用户为竞争的电力市场提供能源和辅助服务,鼓励建立需求侧管理系统,建立多种电价制度和实时电价,建立分布式发电技术的互联标准,建立电网与各类用户之间的通讯和控制系统,都需要在有关电力的法律法规文件中予以明确。

2. 电价制度的准备 要使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相结合,实行价格联动和实时电价,把电力系统电价的变化及时传送给每一个用户,必须事先设计好各种电价和各种电价的联动公式,当电力市场正式运行时,只要确立了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电力市场。

7.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什么,如何实施

你们需要先做电力需求侧系统管理,找个节能公司,这个政府会补80%,花不了多少钱,我们是家生物公司,是赛文给做的。

《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办法》规定,参加直购电试点的电力用户需符合三大条件,包括: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环保排放达标,被国家和自治区列入产业淘汰类企业不得参与。

——电力用户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上,单位能耗不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有条件的逐步扩大到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放宽至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优先支持能效标杆企业,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节能改造成效显著的企业

.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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