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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增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3 14:42
本文关于定增相关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定向增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4、什么是新三板定增? 有什么特点?

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

(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

(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

(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

(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

(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5、新三板定增流程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豁免核准?

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新三板定增由于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

6、投资者为什么要参与新三板定增?

(1)目前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定向发行是未来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

(2)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单笔投资金额最少只需十几万元即可参与;

(3)新三板定向发行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锁定风险;

(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谈判来确定,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

二、定增的详细流程:

1、董事会对定增进行决议,发行方案公告:

主要内容:

(一)发行目的

(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四)发行股份数量

(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九)本次股票发行前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2、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会议决议

内容与董事会会议基本一致。

3、发行期开始,公告股票发行认购程序

公告主要内容:

(一)普通投资者认购及配售原则

(二)外部投资者认购程序

(三)认购的时间和资金到账要求

4、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公告主要内容:

(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 二)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三)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 四) 发行对象情况

5、定增并挂牌并发布公开转让的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

本公司此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最新的定增法律的折价是怎么算的

股东先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增发是稀释了股份。到了这一步,大小股东的股份都被稀释了。然后折价发行,就是便宜卖。由于机制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打折越厉害大股东买的比例就越多。小股东手里虽然还是拿着同样的股份,但是财富已经向大股东变相转移了。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目前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法律规定定向增发证监会受理后需要多久必须做出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国证监会依照下列程序审核发行证券的申请:(一)收到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二)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三)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四)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证券法》第二十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定向增发,也是按这个期限,一般是三月。

4.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如何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 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 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 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 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 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什么是定增发行期首日

(1)根据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发行,即发行期首日是择机确定,公司目前无法确认发行期首日是哪一天;(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五名,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具体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目前无法确认发行对象;(3)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目前只是确定了定增的定价原则: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②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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