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我国有关网络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我国颁布了几部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
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颁布《著作权法》(2001 年修改) 1991年6月4国务院颁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修改) 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圄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000年10月8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2000年11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已废止) 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 年修改) 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1年1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2002年3月14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已废止) 2002年6月27日新闻出版总暑和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2002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2002年11月22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 2003年3月4日文化部发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7月16日国家版权局发布《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2004年8月28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004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4年9月28日信息产业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2国务院颁布《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2005年1月28日信息产业部发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0日信息产业部发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0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2005年4月30日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2005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05年12月13日公安部发布《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2.中国对于网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太成体系,但是还是有一些的。
贴出一部分供你参考: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12-20】 2.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6-02-20】 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2005-09-29】 4.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09-25】 5.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02-08】 6.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02-08】 7.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2004-11-05】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09-03】 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07-08】 10. 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07-04】 11.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审批情况的通告【2003-06-05】 12.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05-10】 13. 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2003-04-22】 14.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失效]【2003-01-07】 15. 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2-09】 16. 文化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1-19】 1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09-29】 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企业登记注册”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问题的答复【2001-07-16】 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2001-01-10】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2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2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国际互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05-25】。
3.中国对网络有哪些法律规定
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12-20】 2.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6-02-20】 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2005-09-29】 4.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09-25】 5.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02-08】 6.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02-08】 7.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2004-11-05】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09-03】 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07-08】 10. 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07-04】 11.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审批情况的通告【2003-06-05】 12.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05-10】 13. 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2003-04-22】 14.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失效]【2003-01-07】 15. 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2-09】 16. 文化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1-19】 1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09-29】 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企业登记注册”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问题的答复【2001-07-16】 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2001-01-10】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2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2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国际互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05-25】。
4.国家有哪些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2000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该《办法》共二十七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于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于1997年12月30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5.《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5.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1、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规则
(2007年10月8日生效实施)
3、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
4、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8号
5、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6、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
7、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8、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6.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
1、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保障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使用者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定,2005年9月25日起施行。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是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而制定。 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CN”、“.中国”域名。
但是,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7.近几年我国已出台的关于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1-2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3-8-29) 文化部关于实施《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部——(2013-8-12) ·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2013-2-25) 阅3125次 · 国务院关于修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2013-1-30) 阅3659次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国务院——(2013-1-30) 阅5690次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2-28) 阅7907次 · 证券期货业网络时钟授时规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26) 阅2694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2-12-17) 阅12480次 · 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 /文化部——(2012-9-24) 阅3594次 ·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2-7-6) 阅2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部门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12-5-15) 阅1356次 · 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3-12) 阅3715次 · 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邮政局 商务部——(2012-2-27) 阅2608次 · 商务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2011-12-23) 阅2046次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2011-6-30) 阅3400次 · 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011-6-27) 阅6145次 · 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等——(2011-4-21) 阅5330次 ·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违规网络音乐产品的通告 /文化部——(2011-1-7) 阅4021次 · 商务部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 /商务部——(2011-1-5) 阅4917次 · 知识产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等——(2010-12-28) 阅5388次 · 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2010-12-7) 阅3977次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等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处罚情况的通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0-11-5) 阅4362次 ·· 印发《关于加强国际通信网络架构保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9-26) 阅1607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2010-8-31) 阅24662次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总局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0-8-4) 阅2762次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0-8-4) 阅3903次 ·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推广管理 制止低俗营销行为的函 /文化部——(2010-7-6) 阅2676次 · 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2010-6-24) 阅3353次 ·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6-22) 阅4982次 ·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部——(2010-6-3) 阅7163次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5-31) 阅12693次 ·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21) 阅4278次 ·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教育部——(2010-1-13) 阅1923次。
8.中国对于网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太成体系,但是还是有一些的。贴出一部分供你参考:
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12-20】
2.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6-02-20】
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2005-09-29】
4.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09-25】
5.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02-08】
6.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02-08】
7.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2004-11-05】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09-03】
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07-08】
10. 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07-04】
11.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审批情况的通告【2003-06-05】
12.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05-10】
13. 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2003-04-22】
14.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失效]【2003-01-07】
15. 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2-09】
16. 文化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1-19】
1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09-29】
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企业登记注册”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问题的答复【2001-07-16】
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2001-01-10】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2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2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国际互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05-25】
9.现在我国有哪些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
下面是我的摘抄。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直接提供互联网内容的行为,适用著作权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内容的上网用户。
第三条 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实施行政保护。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配合相关工作。
第四条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服务器等设备所在地。第五条 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
第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的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接入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前款所称记录应当保存60日,并在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时予以提供。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
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第八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二)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三)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四)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五)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第九条 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二)被移除内容的合法性证明;(三)被移除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位置;(四)反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第十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不具备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内容的,视为未发出。第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没有证据表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事实存在的,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三条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时,可以按照《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求著作权人提交必备材料,以及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的通知和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且经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专门从事盗版活动,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据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的通知,配合实施相应的处理措施。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过程中,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行政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30日起施行。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国家版权局 信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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