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农业局法律法规宣传,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法规内容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六)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八)其他农业技术。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第四条 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二)尊重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意愿;(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四)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五)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注重生态效益。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国家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先进传播手段,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提高推广效率。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 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的有关工作。 第十条 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国家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第十一条 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四)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五)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六)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根据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以及县域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和水利设施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县、乡镇或者区域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三条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所服务区域的种养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合理确定,保证公益性职责的履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设置应当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其他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百分之七十。第十四条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符合岗位职责要求。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聘用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并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自治县、民族乡和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聘用具有中专有关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其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到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吸引人才,充实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对农民技术。
2.如何加强林业在涉农方面的法律发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这东西,你上网一搜不都是么?
一是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制作宣传专题报道,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发展可持续林业的重要性;二是通过发送手机信息,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巨大成就,宣传全社会、全民巩固绿化建设成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制作条幅,在主要道路和人口聚集区张贴;四是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布告,宣传党和国家在造林绿化、义务植树等有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义务植树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宣传新时期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宣传义务植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励全社会踊跃投身造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事业;五是出动宣传车,进行进村入户宣传,并制作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万年历册子下发到户;六是利用全县护林员逐户进行登记宣传;七是聘请专家,分批举办了由林农、木材采伐从业者、木材加工、收购业从业者参加的讲座,科学客观的讲述保护林业建设成果的重要意义。
3.2017年辽宁大连市畜牧兽医局怎样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宁大连市畜牧兽医局在4.27公务员学法日,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购买法律图书资料。近期采购了《党内监督执纪问责规定学习手册》、《七五普法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等三套党内法规及依法行政系列丛书发放给局干部职工,进行自学。
二是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干部学习新干线,2017年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据统计在公务员学法日活动期间畜牧兽医局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学习资料110余册。
4.宣讲法律法规简报
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简 报
第 25 期
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七日
中央宣讲团首场宣讲在石家庄举行
2008年3月3日至4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中央宣讲团在河北石家庄进行首场宣讲。河北省副省长孙瑞彬同志,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主任王瑞生同志出席并讲话。中央宣讲团全体成员,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各县(市)负责人,国土资源、组织部门机关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近400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王瑞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讲是整个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实践创新。他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能力。
首场宣讲的五位同志都是在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领导或专家。宣讲内容紧扣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涉及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国土资源形势与任务、矿产资源管理、基层土地管理实务、地质灾害防治等,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现实针对性。
宣讲结束后,中央宣讲团的全体成员与部分县(市)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大家对宣讲活动给予了较高评价。大家认为,宣讲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形式生动活泼,对基层领导干部提高认识、把握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积极的作用。
5.涉农法律法规有哪些
还是有很多的。
有国家的还有地方的。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农业部——(2009-6-1) 阅930次 ·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5-31) 阅477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09-5-27) 阅437次 · 农业部关于下拨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农业部——(2009-5-27) 阅634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09-5-27) 阅241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09-5-27) 阅263次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银行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5-18) 阅40次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5-11) 阅31次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漳州市2009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5-11) 阅13次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 /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5-11) 阅2次 · 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国务院——(2009-5-10) 阅591次 · 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数据分类和标准代码规范》的通知 /农业部——(2009-5-8) 阅394次 · 农业部关于加强内陆捕捞渔船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2009-5-7) 阅408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09-5-6) 阅212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2009-5-5) 阅421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 /兽医局——(2009-4-30) 阅187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09-4-29) 阅332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门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2009-4-29) 阅248次 · 农业部关于下达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的通知 /农业部——(2009-4-27) 阅216次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2009-4-27) 阅27次 ·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4-23) 阅276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 /农业部办公厅——(2009-4-22) 阅264次 ·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意见的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2009-4-17) 阅8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豆产业发展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09-4-15) 阅227次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4-15) 阅32次 · 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4-13) 阅514次 ·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农办《南通市农业保险试点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4-13) 阅87次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农业银行抚州市分行关于金穗惠农卡发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4-12) 阅9次 · 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电脉冲捕捞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9-4-10) 阅327次 ·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2009-4-9) 阅2次 ·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 财政部——(2009-4-8) 阅276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09-4-8) 阅215次 ·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2009-4-7) 阅42次 ·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2009-4-3) 阅502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秸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2009-4-3) 阅200次 · 农业植物品种权执法专项检查方案 /农业部——(2009-4-2) 阅408次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4-2) 阅44次 ·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4-2) 阅86次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卫生部。
6.农业执法大队主要工作
农业执法大队的主要工作职责职能有:根据授权,承担县农业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和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植物检验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新菜地开发基金征缴、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全县执法活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违法案件等工作。
扩展资料
农业执法大队属于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桂阳县政府门户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参考资料来源: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下属单位及职能
7.农业执法大队主要工作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负责种植业类农作物种子(含果树、热作)、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村环保能源、民营天然橡胶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农机类农机安全管理、农机及其零配件管理、农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和年检年审,道路以外农机事故处理的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规费收缴和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市场信息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五、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承包合同、农民负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乡镇企业类的执法检查和对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七、负责依法开展经常性的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八、负责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 九、负责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统计的上报工作。
十、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农业局交办的与农业行政执法有关的其他工作。 十一、受县农业局委托,执行本县境内农业法律、法规、规章范围的种子、苗木、农药、化肥、植检、农经、乡企、农业环保能源等行政许可和规费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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