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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最近废止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3 22:12
本文关于水土保持最近废止的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3日讯:

1.近几年我国废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环境保护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06-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0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08-0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07-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01-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98-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985-0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0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00-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9-08-29]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07-03-0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03-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1-05-08]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06-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03-1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09-01] 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2001-04-27]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1-03-20] 环境标准 水环境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GB/T 14848-19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1993-12-30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1997-12-03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2002-04-28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1992-01-04 GB 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 1989-08-12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5-06-12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1995-06-12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996-10-04 GB 13458-200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1-11-12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2001-11-12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1-12-28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火炸药 2002-11-18 GB 14374-19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与分析方法标准 1993-05-22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火工药剂 2002-11-18 GB 14470.3-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弹药装药 2002-11-18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12-24 GB 4287-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05-18 GB 13457-19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05-18 GB 13456-19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2-05-18 GB 19430-2004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4-01-18 GB 19431-2004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4-01-18 GB 19821-2005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5-07-18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5-07-27 GB 20425-2006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6-09-01 GB 20426-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6-09-01 GB 21523-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4-02 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1-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2-2008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3-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4-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5-2008 GB 21906-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2008-06-25 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8-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21909-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3544-2008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8-06-25 GB 4914-19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1985-01-18 GB 4286-19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4-05-13 大气环境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002-11-19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996-01-18 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988-04-30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7-01-01 GB 21522-2008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 2008-04-02 GB 20952-2007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06-22 GB 20951-2007 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06-22 GB 20950-2007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7-06-22 GB 4915-200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4-12-29 GB 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3-12-23 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001-11-12 GB 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1-11-12 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6-03-07 GB 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6-03-07 GB 14554-1993 恶臭污。

2.水资源保护法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

在中国,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和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法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规:《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供水条例总共七章共计三十八条,条款详细的介绍了城市供水的内容。对于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城市供水设施维护,以及违反条例所应受的处罚等都做了详细说明。此条例于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3.《水土保持法》规定了哪些法律责任

违反《水土保持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 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县级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以罚款。 (2)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 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砂或者采石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上述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以 罚款。

(3)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 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限期 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以罚款。 (4) 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不进 行治理的,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 治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 处分。

个体采矿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按照前两款的规 定处罚。 (5)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水土保持监督人员执行职务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规定处罚。

(6) 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 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 (7)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 然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8) 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 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关于水资源浪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楼主您好,关于水资源浪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行政法规(20件)、地方性法规(160多件)和水利部等部门规章(90件)、地方政府规章(170多件)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水法规体系,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水利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使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缓解我国的水资源危机,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再次修订(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在加大政府责任、明确违法界限,强化有关制度、关注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做好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刚性规定,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处罚手段和权力,使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关于政策:

从水资源各地基本情况出发,工农业和社会经济要从根本上摆脱缺水困扰,实现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人水和谐的目的,需要从开发、利用、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等方面入手

1.加大水资源的开采和利用。2.是提倡节流,3.保护水资源 4.节能降耗,控制水资源污染 5.保护水源,营造绿色水质。

希望可以帮到楼主,嘿嘿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关于法律责任有多少条

第二十六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 款的,罚款幅度为非法开垦的陡坡地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

第二十七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 款的,罚款幅度为擅自开垦的荒坡地每平方米零点五元至一元。第二十八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 款的,罚款幅度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第二十九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 款的,罚款幅度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第三十条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的,罚款幅度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第三十一条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 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 以处罚。

水土保持最近废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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