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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表法律法规

时间:2021-05-04 14:06
本文关于电量表法律法规,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4日讯:

1.关于电表损耗 国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按照哪条法律法规可以合理的收

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5-01-19 点击次数: 能源节能[1990]1149号 各电业管理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各电力设计院,电规院、水规院,水利电力出版社: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为推动各级电力部门加强电网电能损耗管理,我部组织制订了《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现予颁发实行。

原水利电力部一九八二年颁发的《线路损失管理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各地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及建议请及时告部。

附件: 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 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电力网电能损耗率(简称线损率)是国家考核电力部门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也是表征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水平、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 为推动各级电力部门加强线损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和能源部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 各级电力部门要强化规划设计,改善电网结构,实现电网经济运行;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研究改革线损管理制度,努力降低电力网电能损耗。 第3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电压的已投入运行的电力系统。

第4条 各电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网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以下简称省局)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5条 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健全节能领导小组,由主管节能的局领导或总工程师负责领导线损工作,确定生技、计划、调度、基建、农电、用电等部门在线损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和综合归口部门。

归口部门应配备线损管理的专职技术干部,其他部门可设置线损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技术干部。网局、省局的职责是: 1.负责贯彻国家和能源部的节电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有关节电指示,并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2.制定本地区的降低线损规划,组织落实重大降损措施; 3.核定和考核下属单位的线损率计划指标; 4.总结交流线损工作经验和分析降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节能领导小组有关线损的日常工作,由归口部门办理。 第6条 供电局(电业局、地区电力局、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局)、县电力局(农电局、供电局、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电力局)应建立、健全由生技、计划、调度、用电、计量、农电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线损领导小组,由主管节能的局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负责领导线损工作。

归口部门应配备线损专职技术干部,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他科室和基层生产单位应设置线损专职或兼职技术干部。供电局、县电力局的职责是: 1.负责监督、检查全局线损工作; 2.负责编制并实施本局线损率计划指标、降损规划和降损措施计划; 3.落实并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线损率指标。

第7条 各级电力部门的线损归口单位线损专职人员的职责是: 1.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线损率计划指标;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局的降低线损的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3.总结交流线损工作经验,组织技术培训; 4.按期组织线损理论计算,定期进行线损综合分析,编制线损专业统计分析报告; 5.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线损工作、线损率指标完成情况和线损奖惩的实施情 况; 6.参加基建、技改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 7.与有关部门共同拟定线损奖金分配方案。 第三章 指标管理 第8条 各级电力部门按期编制、下达线损率计划指标,并组织、督促努力完成。

线损率计划指标的编制以线损理论计算值和前几年线损率统计值为基础,并根据以下影响线损率升降的诸因素进行修正: 1.系统电源分布的变化、负荷增长与用电构成的变化; 2.电网结构的变化、系统运行方式和系统中的潮流分布的变化; 3.基建、改进及降损技术措施工程投运的影响; 4.新增大工业用户投运的影响; 5.系统中主要元件的更换及通过元件负荷的变化。 第9条 线损率指标实行分级管理,按期考核的原则。

也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实行逐级承包。其管理与考核范围按调度管辖、电压等级和承包单位划分。

凡由网局、省局调度管理的送电、变电(包括调相机等)设备,在送变电过程中的电能损耗称为网损,分别由网局的网调、省局的省调负责管理,并接受考核;凡由供电局管理的送、变、配电(包括调相机等)设备,在送变配电过程中的电能损耗称为地区线损,由供电局负责管理,并接受考核。地区线损还应分解为送变电线损和配电线损,分别由供电局所属地区调度所、地区供电局、县电力局负责管理,并接受考核。

第10条 线损率指标在实行分级管理、按期考核的基础上,由供电局负责管理的送变电线损和配电线损,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将线损率指标按电压等级、分变电站、分线路(或片)承包给各基层单位或班组。 第11条 转供电、互供电和两个以上供电局共用线路的线损,由供电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由上一级主管网局、省局协凋解决。

跨大区电网、跨省电网供电的过境网损,由双方网局、省局共同协商解决。 第12条 用户专用线。

2.请问 电费中的确‘表损’一项有什么法律依剧

电损,指电表损耗的电费。有的地方是已经出文件取消收取电损费的。您们那儿既然明文的收取,估计是有他的依据。不过,就算他们可以收电损费,有的地方还是会乱收费的。比如没有那么高的电损费,他们乱收取。这个就需要您落实下您们那儿对电损的规定的。下面是其他地方关于电损费用规定和争议,看您可否从中学点经验:

一、江苏沛县杨屯乡万户农民实行了“电费十不缴”制度,十不缴的内容第3条:“收取农村电费时,单相表每月加1千瓦时表损,如有多加的农户有权不缴电费”。

二、华西都市报新闻“表损电费该不该收”

崇州电管站多收费将被查

本报讯 ?记者 谢恩华?“我家有一个月只用了3度电,电管站却还要多收2度表损电量,用电损耗占用电总量的比例是否过大了?”崇州的王挺进在看了本报“全国开展电价大检查”的报道后向本报反映。

从王先生提供的三张“崇州供电局乡?镇?电力管站用户用电缴费统一凭单”看,在去年12月王家实用电10度、表损电量5度;今年1月实用电3度,表损电2度;2月实用电8度,表损电5度。也就是说,加上表损电费后,王先生所用的每度电要比标准电费贵一半以上。此外,据王先生讲,每家表损电量的多少全凭收电费的工人说了算。有时给工人们说说好话,他们就可决定少收部分表损电费。

就此,省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发表看法。崇州市若以综合电价标准收费则不应收表损电量;若以地方电价标准收费则可收表损电量,但按规定,表损电量每月不得超过1度。所以崇州供电局电管站的做法肯定违规了。他表示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三、法制日报“地方法规不规范 基层执法好为难”

据报道,2001年“3·15”期间,河北省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反映电力部门在收取电费时,除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外,每只电表每月另加收一度电费(即电表自身损耗费,简称表损),增加了农民负担。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稽查执法人员到部分村庄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县电力局所属10个供电所(站)在2000年4月至2001年2月仅10个月的时间内,就共收取表损318074度,每度按当地0.51元电费计算,共收表损款162217.74元。县电力局不按计量器具所显示的量值结算,违法收取表损,违反了《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01年4月4日,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电力局下达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责令停止收取表损,没收违法所得162217.74元人民币,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罚款计811088.7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涉县电力局对处罚决定不服,于同年7月3日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告上法庭,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属越权行为。

全文见网址.cn/gb/content/2002-01/16/content_30591.htm

3.用电管理条例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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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开工前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临时用电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用电人员的安全,同时也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质量和工程进度。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施工前按建设单位提供全套施工图纸,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来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依据供电系统的保护形式,架空输电线路,还是电缆埋地,以及向现场供电方向、位置等情况后作临电设计。

1.1.2施工设备用电统计表要根据现场的大小、用电机械数量来确定。统计用电量时要将用电设备的安装容量、台数、性质一一注明。统计时可以用表格形式来表达施工现场用电量。填写表格时应按照机械设备的用途来进行分类,例如:按顺序填写出起重机组、搅拌机组、卷扬机组、木工组、钢筋加工组、振捣组、夯捣组等用电量。

1.1.3环境温度。电器设备设计时取环境温度40度作为参考值。如果安装地点最高温度超过40度时,因散热条件不好,电器设备最大连续工作电流应降低。气温超过40度的地区则应考虑一个温度校正系数。1.2.2.3用电设备容量的确定。首先将额定功率换算到统一规定的工作制下的功率后相加。A)1.2.5.3自动空气开关。自动空气开关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空气设备,它具有多种保

4.用电管理条例及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

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第二章 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 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第六条 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 (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三)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若发生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 (五)用户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安装、试验、检修和运行管理,以保证用电的安全。

5.武汉电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武汉市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规范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电力用户依法缴纳电费,支持和推进武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省经委《关于开展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经电力[2004]17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变、专线供电月均电量在5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第三条 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定级。

第四条 电力用户缴纳电费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次年1月;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初评时间定为每年7月。 第二章 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五条 缴纳电费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电力用户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电费记录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电力设施安全及健康状况、遵守用电秩序记录、供用电合同及相关经济协议的履约情况作为辅助依据,具体标准为: (一)电费缴纳情况 1、当月电费缴纳日期及金额; 2、电费结算方式; 3、历欠电费协议及还款情况。

(二)电力设施安全及健康状况 1、电力用户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 2、电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4、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 5、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 (三)遵守用电秩序情况 1、违章用电和窃电记录; 2、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等运行状况。

(四)供用电合同及相关经济协议的履约情况 第六条 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评定基础分为50分,再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对电力用户信用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的影响程度实行“加分”和“扣分”的计分办法。 第七条 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设置A、B、C三级。

第八条 考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A级(优良)。评定周期内未结清电费的,不具备评定A级的资格;电力用户上一评定年度评定结果为C级的,下一年度不得直晋为A级,但可晋升为B级。

第九条 考评分在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B级(一般)。对评定年度内新装的电力用户不进行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

一年后,有良好的缴纳电费记录、设施及用电秩序规范的,评定后可晋升为A级。 第十条 考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为C级(较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用户,除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一年内不进行计分评定,一律定为C级: (一)查获有窃电行为的,两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二)查获有违章用电行为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三)因变更用电性质没有及时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四)年度内发生影响电力系统事故或人身伤亡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五)通过用电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客户在《客户用电检查工作单》签字确认,由检查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整改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六)历欠电费至评定日仍未签订还款协议或未履行电费还款协议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七)欠当年电费达三个月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第三章 激励与限制 第十一条 供电企业根据电力用户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缴纳电费,促进电力用户保持或提高用电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 被评为A级(优良)的电力用户,供电公司除提供法定的服务项目外,还将提供以下优惠服务: (一)在电力供应紧缺时,优先供电; (二)优先办理变更用电、消除用电故障和网络建设等业务;经用户申请,供电公司上门服务; (三)在办理供电设施增容业务上,享受供电企业的优先、优惠措施。时间上,在具备条件情况下,比规定的时间至少提前5天送电;价格上,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给予适当优惠; (四)因技改、转产及搬迁等原因需办理变压器暂停业务时,一年内累计暂停时间(即不交基本电费)在原规定六个月的基础上,可再延长两个月; (五)连续两次评为A级用电客户,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交清当月电费的,说明情况和原因,提供有效担保后可不实施停电催费; (六)属电力用户产权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用户申请,供电公司优先、优惠提供应急抢修服务; (七)属电力用户产权的设备出现故障时,供电公司将优惠租赁相应用电设备; (八)供电公司应电力用户的邀请,定期或不定期地专题向用户提供安全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技术指导。

第十三条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电力用户,届时由市经委进行表彰。 第十四条 对评为C级(较差),B级(一般)的电力用户,供电公司只提供法定的服务项目,为促进电力用户提高用电信用等级,供电企业可实施以下措施: (一)C级(较差): 1、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除省、市政府特别要求保电的外,将其列为让峰、限电、拉闸的第一序列,先行让电; 2、在电费结算方式上,实行购电制或电费预交,或实行电费担保; 3、列为用电检查的跟踪对象。

(二)B级(一般): 1、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列为让峰、限电。

6.请问太阳能光伏发电后电能并到城市电网中有没有具体法律法规

2006年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规则对并网发电作出了一些规定,如“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但是从去年的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电网公司不愿收购光伏电力。

光伏电力并网当前国际上比较普遍的做法有2种,第一种是“上网电价”政策,其特点是电力公司以合理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上网电量,上网电价比常规电价高8-10倍(德国平均0.55欧元/kWh,西班牙平均0.38欧元/kWh),而用户用电则按照常规电价(大约0.05-0.07欧元/kWh)支付电费。由于光伏发电补偿电价不同于用户的用电电价,所以采用双表制,一块表记录太阳电池馈入电网的电量,另一块记录用户的用电量。

另外一种鼓励政策是“初投资补贴”加“净电表”计量,这种政策的特点是政府按照一定比例从初投资上给以补贴,电力公司并不以高电价收购光伏电量,但允许光伏电量抵消电网电量,自发自用,用户按照用户电表的“净计量值”缴纳电费。这种情况下,光伏发电的并网点应当设在负载侧,在用户电表之后。

从第二种做法来看,电表是可以反转的。当然,这仅仅是我的猜测。

7.武汉电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武汉市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规范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电力用户依法缴纳电费,支持和推进武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省经委《关于开展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鄂经电力[2004]17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变、专线供电月均电量在5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第三条 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定级。

第四条 电力用户缴纳电费信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次年1月;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初评时间定为每年7月。 第二章 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五条 缴纳电费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电力用户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电费记录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电力设施安全及健康状况、遵守用电秩序记录、供用电合同及相关经济协议的履约情况作为辅助依据,具体标准为: (一)电费缴纳情况 1、当月电费缴纳日期及金额; 2、电费结算方式; 3、历欠电费协议及还款情况。

(二)电力设施安全及健康状况 1、电力用户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 2、电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4、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 5、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 (三)遵守用电秩序情况 1、违章用电和窃电记录; 2、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等运行状况。

(四)供用电合同及相关经济协议的履约情况 第六条 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评定基础分为50分,再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对电力用户信用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的影响程度实行“加分”和“扣分”的计分办法。 第七条 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设置A、B、C三级。

第八条 考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A级(优良)。评定周期内未结清电费的,不具备评定A级的资格;电力用户上一评定年度评定结果为C级的,下一年度不得直晋为A级,但可晋升为B级。

第九条 考评分在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B级(一般)。对评定年度内新装的电力用户不进行缴纳电费信用等级评定,视为B级管理。

一年后,有良好的缴纳电费记录、设施及用电秩序规范的,评定后可晋升为A级。 第十条 考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为C级(较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用户,除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一年内不进行计分评定,一律定为C级: (一)查获有窃电行为的,两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二)查获有违章用电行为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三)因变更用电性质没有及时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四)年度内发生影响电力系统事故或人身伤亡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五)通过用电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客户在《客户用电检查工作单》签字确认,由检查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整改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六)历欠电费至评定日仍未签订还款协议或未履行电费还款协议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七)欠当年电费达三个月的,一年内不参加信用等级晋升评定。 第三章 激励与限制 第十一条 供电企业根据电力用户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缴纳电费,促进电力用户保持或提高用电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 被评为A级(优良)的电力用户,供电公司除提供法定的服务项目外,还将提供以下优惠服务: (一)在电力供应紧缺时,优先供电; (二)优先办理变更用电、消除用电故障和网络建设等业务;经用户申请,供电公司上门服务; (三)在办理供电设施增容业务上,享受供电企业的优先、优惠措施。时间上,在具备条件情况下,比规定的时间至少提前5天送电;价格上,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给予适当优惠; (四)因技改、转产及搬迁等原因需办理变压器暂停业务时,一年内累计暂停时间(即不交基本电费)在原规定六个月的基础上,可再延长两个月; (五)连续两次评为A级用电客户,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交清当月电费的,说明情况和原因,提供有效担保后可不实施停电催费; (六)属电力用户产权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用户申请,供电公司优先、优惠提供应急抢修服务; (七)属电力用户产权的设备出现故障时,供电公司将优惠租赁相应用电设备; (八)供电公司应电力用户的邀请,定期或不定期地专题向用户提供安全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技术指导。

第十三条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的电力用户,届时由市经委进行表彰。 第十四条 对评为C级(较差),B级(一般)的电力用户,供电公司只提供法定的服务项目,为促进电力用户提高用电信用等级,供电企业可实施以下措施: (一)C级(较差): 1、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除省、市政府特别要求保电的外,将其列为让峰、限电、拉闸的第一序列,先行让电; 2、在电费结算方式上,实行购电制或电费预交,或实行电费担保; 3、列为用电检查的跟踪对象。

(二)B级(一般): 1、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列为让峰、限电、。

电量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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