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讲座,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4日讯:
1.什么叫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计划生育科普知识;一、政策法规知识:;(一)、《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最低年龄是;(二)、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三)《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允许生;1、城镇和农村居民均适用的有:;(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2)经市(地)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诊的第一个;(3)曾患不孕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申请生;
2.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资料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2005年1月6日 一、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法三规一条例)。计划生育宣传资料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
求计划生育宣传资料,标语,图片都行。_
2007年12月19日 以计划生育为荣”、“以重男轻女为耻”、“以带套为荣”、“以不管不顾为耻”、中国特色—各地笑的计划生育口号! 湖南某地的超生就扎!
马武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公告公示
2009年6月10日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办发22号),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
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一、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一法三规一条例)。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3.关于如何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演讲稿
如何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一是抓牢重点,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1)严查违法施政,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修订和完善,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八项纪律”,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2)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按照“三严格一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强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继续发挥法院计划生育执行室的作用。(3)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扎实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在2007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优化生育环境,切实树立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良好风尚。
二是破解难点,探索完善“六位一体”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4)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积极开展城镇特殊人群计生奖励落实。(5)构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长效机制。规范救助公益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认真开展2008年度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作。(6)做好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核工作。切实抓好人员初审、资格确认和材料报送等几个关键环节,资格确认后将人员名单在考生所在学校张榜公示,最大限度避免弄虚作假,把好事做好,取信于民。(7)着力推进“计生惠民行动”。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在关注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计划生育家庭的具体利益,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探索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奖、优、免、救、扶、保”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全面推进“计生惠民行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生育观念,发挥计生惠民的整体效应。
三是培树亮点,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便民维权体系。(8)全面规范再生育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管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申请再生育审批“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责任,确保质量。(9)继续推行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深化乡镇计划生育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建设,规范管理,完善首问责任、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使群众更加方便办事,明白收费标准,节省办事时间。(10)积极参与“两院”建设。敬老院、光荣院建设是2007至2008年市级立项的重点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将当地计生家庭、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纳入敬老院和光荣院的范畴,优先入住,统一供养,突出计划生育特点。(11)规范加强计生信访工作。对重复越级进京、赴省上访老户,积极作为,努力寻求解决方法。加大计划生育矛盾排查力度,及时发现矛盾隐患苗头,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加大信访案件查办、督办力度,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点意见: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人口计生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关注政策法规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位置,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相关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分管领导要尽职尽责,既要为一把手当好参谋,肯动脑筋,吃透政策,又要善于带好队伍,凝聚力量,破解难题,力争达到工作方法与工作效果的统一。二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对紧急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三要讲究工作方法,培树先进典型。适宜的工作方法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作推进中要讲究方法策略,既要善于扎实苦干,整体推进,又要勇于探索,善于总结,抓好典型,以点的突破来带动整体水平提升。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选好配强工作人员,县乡两级一定要杜绝合同工、临时工执法问题。乡以上计划生育法制机构必须至少配备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行政执法队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4.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一、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及制度强化落实的条件下,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很多人意识到少生优生的作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等,但是就整体来看,我国人口惯性增长趋势强劲、低生育水平反弹、新出生男女比例失调、流动人口增加、老龄化增长、违法生育现象严重等,人口环境冲击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进行。
再就是,现代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力量的提升,而且是人的发展,随着社会民主法制的健全、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人们对人的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这就要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落实到人口增长率的稳定或是降低上,而且要实现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善,以及人们素质教育的提升。二、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1、完善观念认识,坚持为民服务 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仅仅是实现少生目标的方式,也是推动人们改善思想观念、提升人们优生意识的重要手段。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很多地方以硬性指标进行生育指定,这虽然以强制力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新生人口的增长,但是由于人们“人多财旺”观念的影响,违规生育、隐藏生育的现象仍旧存在,所以,在进行计划生育工作时,一定要关注于人们意识的改变,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观念,坚持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将群众最关心、与人们生活最贴近的问题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并将最有效的心理感化深入人们生活,跳出为计划生育而宣传的圈子,为人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2、扩展宣传内容,满足人们需求2.1强化政策宣传,促使群众认识利弊 计划生育政策是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依据,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中,必须以制度为基础。
通过计划生育国情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来提升各级领导层在人口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的优化思想,促使领导层对生育人口男女比例、流动人口、避孕工作等的管理落实;通过与人们仅仅相关的计划生育制度性宣传,如少生优生政策、奖惩政策、优生优惠政策等,促进人们对计划生育制度的全面认识,力图实现人们对计划生育义务性的认识;通过惠民政策宣传,来提升人们少生优生、监督生育等意识,调动人们计划生育积极性的提升,以反向教育、对超生进行惩罚的方式,促使人们认识超生的弊端,以反作用强化人们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2.2进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与宣传 在人们思想观念发生显著变化的环境下,计划生育教育宣传的内容不断扩展,已从成人教育、实践教育扩展到青春期、婚期、育儿期、更年期和知识、理论与实践性统一的教育范围,具体来看要求:在青春期,进行相关知识宣传与教育,如很多中小学校展开生理教育课程,让学生对生理健康、人口素质等方面进行了解,以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与生理知识,促使青少年自我尊重、自我保护;在大学中,以心理教育、生理教育等方式,端正大学生恋爱观、交往关,努力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
对婚期人员进行包办、买卖婚姻、近亲婚姻、避孕知识教育与宣传,并强化如何避孕宣传,保证计划生育药具免费性供应、对节育群众进行奖励等,强化体检,避免早孕、违法怀孕现象发生;在怀孕期间,不仅要对孕妇进行优生测检,而且要对男性进行生育安全教育,有效防止缺陷儿出生。在育儿期,加强育儿教育,其不仅包括生理知识教育与宣传,而且面向婴儿与儿童的智力开发,促使婴儿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在更年期,面向更年期人的生理、心理变化进行知识宣传,使他们全面认识到自身的变化,提升他们的抗压能力。3、改革宣传形式,提升宣传质量 统一化教育、“大喇叭宣传”是计划生育一般宣传形式,而在新形势下,在新新农村开展的环境下,要适应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新农村发展的要求,进行宣传形式改革,切实提升宣传教育的质量。
其一,适时开展知识教育。尤其是在经济条件有限的农村,展开统一性的计划生育教育是实现计划生育目标的有效手段,在进行教育中,可进行教育方式的变革,如采用案例分析、实人实事、生活细节等进行知识教育;充分利用榜样的作用,通过婚育典型、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典型等进行引导,促使群众转变传统婚育观念;实行奖励制,力图形成计划生育优秀比拼的环境,强化计划生育知识与实践的落实。
其二,开展计划生育主题活动。通过报告会、演讲、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计划生育宣传;通过问卷调查、普查走访、咨询等方式,了解人们生育现状以及生育心理,并针对人们出现的计划生育问题进行排忧解难;利用节日、纪念活动、文艺出演、街头宣传等形式进行知识性、政策性宣传,促进人们树立健康、文明、先进的婚育观念。
4、凝和宣传载体,增加宣传手段 随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扩展,其宣传载体数量、种类也逐渐增加。走进农村基层,大街小巷的墙壁上绘画或是书写着“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少生优生,幸福一生”,“要想富,少生孩子多修路”等,这就以文字信息传输计划生育的影响力。
在一些贸易市场、公园、娱乐场所等都通过设置一些美观、大方的画报、图案等,贴近人们生活实际,用简单话。
5.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原发布者:不想起网络名字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第三条 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四条 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第五条 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第六条 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第七条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 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第九条 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十条 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第十六条第十章
6.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的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宣传员职责 朝阳望京街道 居民自治小组长、宣传员人口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 1、熟悉本楼育龄群众的基本情况。
2、协助包楼居干向本楼门的育龄群众宣传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普及“三优”知识。 3、做好本楼门重点户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居民自治小组长、宣传员职责 1、宣传党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当好群众计划生育的服务员,科学知识的讲解员。
2、思想工作做在前;《生育服务证》办在前;避孕药具送在前;节假日宣传赶在前。 3、勤走访,勤检查,及时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4、清楚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当好小教员。 5、了解新婚情况,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怀孕情况,育龄妇女情况,迁出迁入情况。
山东大学计划生育宣传员工作细则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坚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和“深化宣传,依法办事,优质服务,积极创新”的工作方针。
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把我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做好,特修改制订《山东大学计划生育宣传员工作细则》,望计划生育宣传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计划生育宣传员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本单位领导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和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章制度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切实担负起本单位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带领他们参加学校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理论课和各种宣传活动。当前要重点抓好晚婚晚育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宣传教育。
二、配合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教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和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解决他们有关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摸清本单位女教职工的各种情况(重点是已婚育龄女教职工)。
已婚育龄女教职工有婚、孕、育、节育、离婚、丧偶、调出、调入等情况,要及时向校区计划生育办公室派出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区计生办”)报告。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如有变动,随时调整。
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要达到100%。 四、落实已婚育龄女教职工的节育措施。
生育过一个子女后,已婚育龄女教职工可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要求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一)带节育环可到各校区医院妇科,平时避孕药具由女职工或宣传员到各校区计生办领取(不供应男教职工,按规定均在女方处领取)。积极避免计划外怀孕,做好生殖健康保健工作。
(二)女教职工因避孕失败造成的怀孕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在校医院做流产手术,经所在校区医院妇科同意,在其他医院做流产手术的可到校区医院审核报销。 五、落实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待遇。
掌握各种计划生育假期规定,婚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岁,女23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三日)外,再增加十四日,共休十七日,不符合晚婚年龄结婚的不增加婚假。产假:女方晚育的(23岁零7个月后生育的即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正常产假休九十日,剖宫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外,再增加六十日的晚育奖励假,即正常产假休一百五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产假遇寒暑假顺延。
流产假休十四日;放环假休2日;取环假休1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津贴、奖金等发放,福利待遇不变。
晚婚和晚育的奖励假(十四日和六十日)均为一次性,享受过的不再享受。 有的女教职工虽然符合二胎生育条件,但是自愿不生的,可以向计划生育办公室写出报告,经审核后给予2000元奖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女教职工有需要休哺乳假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时间为十个月,每天喂奶时间为一小时再加往返路程。 各单位和校办产业对非事业编制的女职工也要落实以上待遇,生育和流产的费用及子女入托费等应及时给予报销。
六、做好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双向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规定,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理谁服务的原则,与正式职工同样管理服务。
管理对象是流动人口中的18--49岁的育龄妇女(无论婚否)。对她们进行宣传教育,使之遵守国家及学校的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她们持有其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来校后交校区计生办审验盖章,建立详细档案。对她们的流入、流出、婚、孕、育、节育等情况也要当月内向校区计生办报告。
其中已婚育龄妇女是管理重点,学校与她们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定期与其户籍地联系,进行双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规定,不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不能招用。
七、做好经常性工作 (一)做好教职工结婚登记后的备案工作。提倡和鼓励晚婚,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教职工办理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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