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北京市餐饮环保最新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北京餐饮业污染物又出了什么新规定
北京餐饮业污染物新规出台 规定3项污染物排放限值
近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市餐饮业发展迅速,餐饮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餐饮业在烹饪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也在不断增加。为控制北京市餐饮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引导和促进餐饮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2018年1月8日,北京市制定并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488-2018)(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的发布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注:“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的一种指标)三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明确了三项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和分析测定方法,提出了净化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从而全面控制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排放。该标准于2018年1月8日发布,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油烟和颗粒物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非甲烷总烃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出台,餐饮油烟净化设备迎新发展机遇
据了解,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广泛用于宾馆、饭馆、酒家、餐厅以及学校、机关、工厂等场所;食品油炸、烹任加工行业;油溅热处理车间、油雾润滑车间、工件焊接车间以及烯油锅炉排放等工业场合。
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恶劣气候频繁,雾霾天气常态化,环境污染迫在眉睫,国家为了加强餐饮业的环境管理,减少餐饮油烟的排放,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从源头上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几十项政策法规,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此次《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意在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餐饮业颗粒物及VOCs的排放,促进餐饮企业改造更换高效净化设备及加装VOCs去除装置,减少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做贡献。国家政策的导向以及环保意识的提高刺激了餐饮油烟净化器的市场需求,加快了油烟净化设备行业的发展,促使餐饮油烟净化器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呈爆发式增长。
多家行业商协会共同打造北方最大酒店用品及餐饮业展示交流平台
为更好地服务于油烟净化设备企业拓展北方市场,搭建产品展示、采购交流与合作的最佳平台,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厨具业商会,北京恒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北京商用厨具协会、山东省厨具协会、居然之家餐厨酒店用品城共同举办的“第八届北京国际酒店用品及餐饮业博览会(HSCE BEIJING 2018)”,将于2018年6月21-23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静安庄馆)隆重举办。
此次博览会设有厨房餐饮设备用品展区、餐饮食材及品牌加盟展区、桌面用品展区、客房用品、酒店投资加盟与特许经营、酒店IT智能电子产品展区、酒店清洁产品等高度专业化、细分化的展区,为酒店餐饮业采购提供更加专业与精准的对接平台。展区布局的细分极大地方便了企业集中展示最新产品和技术,更便于专业买家的参观。
众多油烟净化设备企业集中亮相
回顾2017第七届北京国际酒店用品及餐饮业博览会,众多油烟净化设备企业争相亮相,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POLYGEE)、埃尔斯虏森(Airsolution)、北京绿源泉环保、北京华夏紫光环保、上海奉净环保、浙江清风侠环保、深圳世纪百利、东莞恒利通、绿诺科技等行业知名企业齐聚北京,集中亮相北方地区一年一度的酒店用品及餐饮业博览盛会。
2.关于开餐厅的法律规定
A1 前提条件 A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卫生、防疫、食品、消防、规划等法律法规,各项证照齐全合格。
A1.2 饭店最高管理者必须任命专人(绿色代表)负责本企业的创建绿色饭店任务,饭店有绿色工作计划,明确环境目标和行动措施,健全有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节能降耗、环保的规章制度,并且不断更新和发展,饭店管理者定期检查目标的实现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A1.3 饭店有关于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的培训计划,全员参与,提高员工安全和环保意识;分管创建绿色饭店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参加有关安全、环境问题的培训和教育。
A1.4 客人活动区域以告示、宣传牌等形式鼓励并引导顾客进行绿色消费,使顾客关心绿色行动。饭店被授予“绿色饭店”后,必须把牌匾置于醒目处。
A1.5 有建立绿色饭店的相关文件档案。 A2 节约用水 A2.1 积极引入新型节水设备,采取多种节水措施,加强水资源的回收利用。
A2.2 饭店用水总量每月至少登记一次,厕所水厢每次冲水量、水龙头每分钟水的流量、浴池水龙头的水流量、小便池的用水量、洗碗机的用水量等有明确的标准并执行。 A2.3 饭店的水消耗主要来源客房、厨房清洁和餐具清洗。
各主要部门要有用水的定额标准和责任制。 A2.4 饭店用水消耗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建立水计量系统,并对用水状况进行记录、分析。
A2.5 严格禁止水龙头漏水。 A3 能源管理 A3.1 饭店要有能源管理体系报告,每年至少做一次电平衡监测,各主要部门有电、煤(油)能耗定额和责任制。
A3.2 通风、制冷和供暖设备应强化日常维护及清洁管理,并配有监控系统,对冷柜、窗户的密封情况每年都要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 A3.3 健全饭店的能源使用计量系统。
A3.4 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有条件的企业应使用可再利用的能源(太阳能供热装置、地热等)系统。 A4 环境保护 A4.1 饭店污水排污、锅炉烟尘排放、废热气排放、厨房大气污染物排放、噪音控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A4.2 洗浴与洗涤用品不能含磷,使用和用量正确,对于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A4.3 冰箱、空调、冷水机组等积极采用环保型设备用品。
A4.4 室内绿化与环境相协调,无装饰装修污染,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A4.5 室外可绿化地的绿化覆盖率达到100%。
A5 垃圾管理 A5.1 饭店要通过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减少垃圾数量等方式进行控制和管理。 A5.2 饭店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设备以便回收利用,员工能将垃圾按照细化的标准分类。
A5.3 对顾客做好分类处理垃圾的宣传。 A5.4 对废电池等危险废弃物有专用存放点。
A6 绿色客房 A6.1 有无烟客房楼层(无烟小楼)。 A6.2 房间的牙刷、梳子、小香皂、拖鞋等一次性客用品和毛巾、枕套、床单、浴衣等客用棉织品,按顾客意愿更换,减少洗涤次数。
A6.3 改变(使用可降解的材料)、简化或取消客房内生活、卫浴用品用的包装。 A6.4 放置对人体有益的绿色植物。
A6.5 供应洁净的饮用水。 A6.6 客房采光充足,有良好的新风系统,封闭状态下室内无异味、无噪音,各项污染物及有害气体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 A7 绿色餐饮 A7.1 餐厅有无烟区,设有无烟标志。
A7.2 餐厅内有良好的通风系统,无油烟味。 A7.3 保证出售检疫合格的肉食品,严格蔬菜、果品等原材料的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安全。
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置外购原料告示牌,标明主要原料的品名、供应商、电话、质检状态、进货时间、保质期、原产地等内容。 A7.4 积极采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害蔬菜。
A7.5 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物。 A7.6 制订绿色服务规范,倡导绿色消费,提供剩余食品打包服务、存酒等服务。
A7.7 不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木制筷子,积极减少使用一次性毛巾。 A7.8 餐厅内有男女分用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卫生间面积及厕位与餐厅面积成恰当比例,卫生间各项用品齐全并符合环保要求。
A8 绿色管理 A8.1 饭店应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 A8.2 饭店应建立积极有效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预防、管理体系。
A8.3 饭店应建立采购人员和供应商监控体系,尽量选用绿色食品和环保产品。 A8.4 饭店积极采用绿色设计。
A8.5 饭店的绿色行动受到社会的积极赞同,顾客对饭店的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饭店业涉及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将环境管理融入饭店经营管理之中,运用环保、健康、安全理念,坚持绿色管理和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使用资源的宾馆(酒店)。
其核心是为顾客提供符合环保、有利于人体健康要求的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是国际通用的“生态标志”和环境品牌。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主要有三个特点:安全、健康、环保。安全是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一个基本特征,主要关注的是宾馆(酒店)行业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这两个因素。
健康是指为宾馆(酒店)行业消费者提供有益于大众的身心健康的服务和产品。环保主要是指宾馆(酒店)在经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节能降耗,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同时,由于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创建、实施与保持将是一个持续的发展过程,在标准中根据企业在提供绿色服务,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的不同程度的改进,绿色环保宾馆(酒店)分为A级到AAAAA级共五个等级,以鼓励企业持续不断的努力。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原则是:自觉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饭店经营不产生扰民问题,采用清洁燃料,不烧原煤;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植物食品;不使用一次性发泡餐盒和造成资源浪费的一次性餐具,餐具有完备的消毒措施;积极经营绿色无污染食品,做到餐桌无公害;提倡节约,能主动建议顾客带走剩余食品;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体现绿色风格;服务员服饰整洁,室内外设置有环境公益宣传画或警语;推行标准化管理,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一、等级划分及标识 绿色环保宾馆(酒店)分为五个等级,根据企业在提供绿色服务、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不同程度的努力,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共五个等级。AAAAA级为最高级。
1、A级 表示饭店符合国家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并已开始实施一些改善环境的措施,在关键的环境原则方面已作了时间上的承诺。 2、AA级 表示宾馆(酒店)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服务、减少企业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方面已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3、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通过持续不断地实践,在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步,在本地区宾馆(酒店)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4、A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的服务与设施在提高生态效益的实践中,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并不断提出新的创举,处于国内宾馆(酒店)行业领先地位。
5、AAAAA级 表示宾馆(酒店)的生态效益在世界宾馆(酒店)业处于领先地位,其不断改进的各项举措,为国内外酒店采纳和效仿。 二、评定方法和管理原则 1、绿色环保宾馆(酒店)的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请,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评审。
2、企业参照绿色环保宾馆(酒店)评定条件及自我评估表,开展实施活动。企业根据实施结果,填写有关评估材料报各市(地)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在地、市评选的基础上,开展自治区评选表彰活动。凡申报受自治区表彰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须向所在地的地、市宣传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报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等联合组成“绿色环保酒店(宾馆)”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指导、协调和评审工作。各地推荐“绿色环保酒店(宾馆)”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0日。
4、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委派审核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确定等级。 5、一个企业评定一个等级,如果企业由若干分店组成,应按各店的实际情况分别评定等级。
如果是连锁店,可以统一申报,一次评定。 6、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市的推荐意见,对推荐的酒店(宾馆)进行审定、考核。
经审定、考核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发文表彰,授予相应等级的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标志奖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7、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全区的“绿色环保酒店(宾馆)”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全区“绿色环保酒店(宾馆)”创建工作的培训、学习、交流、考察、日常指导工作等活动。
经评定的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符合条件的,保留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称号。在此期间,应企业的申请,可安排进行晋级评定。
8、绿色环保宾馆(酒店)标志牌由自治区绿色环保宾馆(酒店)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统一制作、颁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擅用。 9、企业在使用标志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准不符或给消费者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利益损害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摘牌等处理。
饭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星级宾馆(酒店)受到降低星级或取消星级饭店称号处理者,一年之内不得参与评定或评为绿色环保宾馆(酒店)。 三、评定条件 (一)绿色管理 1、遵章守法。
宾馆(酒店)最高。
4.寻求网友提供北京市餐饮行业相关法规
按要求认真填报《北京市“守信企业”年度公示申请书》参加考核、环境卫生与设施以及食品加工过程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冷荤及面点操作间要设有预进间,使用企业自行制订的合同文本的,不得采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增加消费者责任,减免自身义务的行为;
6、能自觉执行法院及仲裁机构依法做出的判(裁)决;
5;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有规范完整的合同台帐、法规的规定;
4、商品和服务价格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9、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合同规范;
6,在努力提高企业全面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未达到绝对指标一票否决”原则。
二、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满两年;
2、年检通过A级,企业各部位制度健全、档案,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4;
8、企业效益良好,无经营性亏损(绝对指标);
3,有贷款的企业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贷款及利息、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一、受理、有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冷荤间要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输入窗口、有完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北京市饮食行业“守信企业”公示标准
为提高餐饮企业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守信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餐饮企业实际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良好,按时兑现劳动报酬,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企业内部的法律、合法。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法规学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信用管理意识;
(二)、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餐饮业食品安全达标单位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培训,厨房与餐厅比例符合要求、企业能够积极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出售的菜点、依法订立、履行,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六);
6;
4,做好职工的相关权益保护工作、食品采购和储存,并有较好的社会信誉,能够认真执行洗消流程,保证餐具定位存放、变更、终止合同,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有严格、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保证菜点质量稳定;
6、企业无欺骗客户或欺诈消费者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所有出售的菜品、商品明码标价,身体健康证、推荐原则
受理、推荐“守信企业”遵循“企业自愿参加,协会坚持标准。
1;
5,直接对外签订合同的人员均经过培训后上岗,要尽量使用非手动式龙头、服务质量,质量信用良好、企业无违法失信行为,按期缴纳公告费用。
三、“守信企业”标准
(一)、企业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
1、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完善的信用制度,有健全的信用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有企业领导主管信用管理工作、企业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宣传符合法律、企业依法纳税;
7、企业银行信用良好、建筑与布局合理;
3;
2;
2;
5;
3,企业对消费者能够做到信守承诺,不搞虚假广告和宣传,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
2、企业生产销售的菜品,保证餐具使用有效。
(三)企业在订立合同中要符合法律;
3,合理使用药物,配比符合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良好,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绝对指标);
3,有相应的岗位培训证、上岗人员必须做到规范化服务、经济效益良好,无经营性亏损,履行合同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注重质量,严格考核。
(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绝对指标)、食品消毒设备设施完善,洗消人员个人卫生符合卫生标准,经营信用良好。
1、企业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绝对指标)。
1、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过双方协商变更解除合同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5、合同文本规范。
(四)企业重视菜品,有突发事件预案
5.北京地区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谁能告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颁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2001年8月31日颁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96年5月15日颁布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年4月29日颁布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1年颁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4年12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年8月29日颁布8.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2002年12月28日颁布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颁布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000年1月29日颁布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2.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3月25日颁布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年颁布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颁布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982年8月23日颁布16.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1992年8月14日颁布17.征收超标准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 1984年5月13日颁布18.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1999年11月1日颁布1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20.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1999年1月5日颁布21.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1999年7月8日颁布22.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001年10月10日颁布2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2002年9月9日颁布24.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2001年7月30日颁布25.关于公布《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1年12月25日颁布26.关于发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的通知2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2002年7月19日颁布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9.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 1998年12月3日颁布30.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 2001年颁布3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30日颁布32.退耕还林条例 2002年12月6日颁布3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1年3月20日颁布3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年6月29日颁布36.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37.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3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96年8月29日颁布39.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1996年8月29日颁布4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994年颁布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1979年2月10日颁布4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11月8日颁布4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1年12月28日颁布44.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颁布4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颁布46.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3年5月13日颁布4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颁布48.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2003年5月30日颁布4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50.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2003年颁布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年10月28日颁布5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5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1年12月28日颁布5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999年5月31日颁布5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1年颁布56.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2003年4月1日颁布5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直属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 2003年9月22日颁布58.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2003年10月8日颁布59.倾倒区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11月14日颁布60.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2003年11月26日颁布61.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 2004年1月15日颁布62.国家林业局印发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 2004年6月25日颁布6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 2004年6月17日颁布64.林业科技重奖工作暂行办法 2004年6月2日颁布65.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2004年8月9日颁布66.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2004年8月13日颁布67.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2004年9月30日颁布68.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8日颁布69.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1日颁布70.黄河河口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30日颁布71.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30日颁布72.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2004年12月1日颁布7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2004年12月14日颁布74.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9日颁布75.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2005年1月7日颁布7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2月23日颁布77.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2月28日颁布78.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2005年4月18日颁布79.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 2005年4月25日颁布80.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2005年6月24日颁布81.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 2005年8月31日颁布82.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05年9月19日颁布8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2005年8月20日颁布84.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2006年1月27日颁布85.草种管理办法 2006年1月12日颁布86.国家核应急预案87.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006年2月21日颁布88.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
6.现行的餐饮业法律法规有哪些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颁布,2005。
10。1施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卫生部颁布,2007。
10。22施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卫生部颁布,1996。
8。27施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颁布,1995。
6。2施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卫生部颁布,2005。
12。25施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办法》(卫生部颁布,1990。
1。1施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颁布,1997。
6。19施行)、《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卫生部颁布,1997。
3。15施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卫生部颁布,1997。
3。15施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颁布,2000。
1。1施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国标GB 14938—94)、《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卫生部颁布,2007版)、《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卫生部颁布,2006。
2。13施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颁布,2000。
6。1施行)、《《食品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2009。
6。1实施)等。
7.环保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主要有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九条、第十条、滴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成都已完成对8727家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前三季度PM2.5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10%。大庆市也已责令33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和超标排放的各类工业企业限期整改,关停取缔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造纸厂8家。此外,2014年苏州的各级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其中9件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多名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
为配合“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动真格”,环保部2014年10月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的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当前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按日计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重罚。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100万元,九牛一毛。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这恐怕没有哪家企业能够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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