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建筑节能改造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5日讯:
1.国家出台了哪些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1. 199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建筑节能做出了规定,要求建筑物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
2. 2005年建设部发布了第143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3. 建设部还出台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方面的标准,主要有《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合肥地区适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民用建筑的法律法规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于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指导下,编制全国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国家鼓励制定、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九条 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
第十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国家发布的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条例有什么
通用法律法规及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3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4 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5 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6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7 关于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
8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能源发展重点专项规划
9 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五规划
10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规划
11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
12 节能中长期规划
13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14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
15 “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16 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一览表中批
建筑施工规范目录 - [工程管理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
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03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6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54-2005
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版)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化 GB 50204-2002
1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1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
1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
1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2004
16.建筑灭火气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1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
18.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97
2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327-2001
2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 1-90
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98
2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2002
24.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02
25.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15-2000
26.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126-2000
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28.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 104-97
2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30.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93
3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 81-2002 / J 218-2002
3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01
3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3-2001
3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2-2003
3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 139-2001
3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 JGJ 113-2003
3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这是一本关于建筑施工方面的国家标准和施工标准的文件汇编。
5.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内容介绍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经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只是面对这一行一行的条例与规定,实在是头有点大,其实小编一开始也不想看这种法律性质的条文,只是要用到了,只能硬。头皮啃下来,其实也不难理解,下面就由小编带领大家解读一下这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内容。
01.条例制定背景介绍: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条例。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02.各部门工作部署: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03.县级以上部门工作细化: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04.政府的鼓励与支持: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指导下,编制全国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国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
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国家鼓励制定、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05.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法律条例只是一个起引领作用的条文,很多事情交代的不是很具体,需要我们大家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我们应当遵循并践行这些法律条文。其实经常解读一些法律规定,尤其是最新的法律,有助于我们紧随党的建设步伐,更好的顺应时代潮流。
当然,关系到我们个人的一些法律更要细读,仔细认真理解其内涵。
6.节能法律法规条文文件
近年来我国政府发布的重要节能法规和文件
1、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第30号文);
2、2004年11月国务院发《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3、2006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4、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5、2007年03月19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
6、2007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7、2007年10月28日公布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8、2008年1月《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财建[2007]1027号)
9、2008年8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10、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160号)
7.国家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实行什么制度
1、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包括: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采暖系统分户供热计量及分室温度调控的改造;热源(锅炉房或热力站)和供热管网的节能改造;涉及建筑物修缮、功能改善和采用可再生能源等的综合节能改造2、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制度分两部分:一个是政府推动,比如“十二五”期间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地方各级财政把节能改造作为节能减排资金安排的重点,民宅为主;第二个是目前合同能源管理的部分,经济性主导,主要是工商业建筑为主,目前主要国家给予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方及用能方税收抵扣等优惠。
参考文献:/86/view-362111-1.html。
8.民用建筑的法律法规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于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指导下,编制全国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国家鼓励制定、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九条 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
第十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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