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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员法律法规第二课时

时间:2021-05-06 08:24
本文关于劳务员法律法规第二课时,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6日讯:

1.2018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举一个例子

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2.什么是劳务员

什么是劳务员?劳务员,建筑八大员之一,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1) 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

(2) 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

(3) 负责验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办理登记备案;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 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办理登记备案。

(5) 参与组织劳务人员培训。

(6)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

(7) 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

(8) 负责劳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

(9)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公示及台帐的建立。

(10) 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1) 参与调解、处理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

(12) 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

(13) 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

劳务员法律法规第二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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