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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会计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1-05-07 14:42
本文关于现行会计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

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

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

2.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是由有关会计的不同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其构成主要是按照制定主体和法的效力层次划分的。

所谓法的效力层次,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各种法律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不同等级的主体制定的法有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法,效力自然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

就我国的法律规范体系而言,除宪法的效力统摄所有法的效力之外,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行政法规的效力则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等等。也就是说,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任何一种法的效力。

根据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各个层次的逻辑结构如下所述: 会计法律这一层次,由于有关会计的各项法律均是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因此会计法律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具有全面性、稳定性和指导性等特点,其他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均不得与之相抵触。由于《会计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标准制定的基本法律,因而《会计法》是我国整个会计法规体系的核心,是其他会计法规的制定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我国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其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律,内容上多数是会计法律的具体化,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其他会计法规的制定与发布要受其制约,不得与之相抵触。 会计部门规章是负责全国会计、审计、财务等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制定的,其法律效力处于第三层次,由于该层次涉及的内容最多,法规数量所占比例最大,因而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主体部分,对直接指导我国会计主体的实际会计核算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会计规章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盼最后一个层次,只在本辖区内或本行业内指导会计工作,但也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主要包括哪些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大法,200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会计法,是针对我国会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的,是我国会计改革实践经验的总结。由国务院发布、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根据《会计法》制定的,用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条例的原则另行规定。”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会计准则体系,目前已发布实施了17个会计准则(1个基本准则和16个具体会计准则);第二层次是会计制度体系,截至目前财政部已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的会计制度体系,现在无论是大中型企业、金融企业还是小企业,都有了适合本企业情况的会计制度;第三个层次是适用某些特殊行业的专业会计核算办法,如电信、民航、施工、农业等,有的已经发布,有的正在制定中。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体系的三个层次,各有侧重、相互补充。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区别主要在于原则和具体之分、共性和特性之分。比如会计准则体系是以条款形式对会计要素和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会计制度是以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的形式,对会计要素和主要经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核算办法则是针对某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所进行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定。

4.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是由有关会计的不同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其构成主要是按照制定主体和法的效力层次划分的。

所谓法的效力层次,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各种法律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不同等级的主体制定的法有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法,效力自然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

就我国的法律规范体系而言,除宪法的效力统摄所有法的效力之外,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行政法规的效力则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等等。 也就是说,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任何一种法的效力。

根据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各个层次的逻辑结构如下所述: 会计法律这一层次,由于有关会计的各项法律均是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因此会计法律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具有全面性、稳定性和指导性等特点,其他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均不得与之相抵触。 由于《会计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标准制定的基本法律,因而《会计法》是我国整个会计法规体系的核心,是其他会计法规的制定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我国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其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律,内容上多数是会计法律的具体化,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其他会计法规的制定与发布要受其制约,不得与之相抵触。 会计部门规章是负责全国会计、审计、财务等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部制定的,其法律效力处于第三层次,由于该层次涉及的内容最多,法规数量所占比例最大,因而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主体部分,对直接指导我国会计主体的实际会计核算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会计规章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盼最后一个层次,只在本辖区内或本行业内指导会计工作,但也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会计法律制度一览 一、会计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二、会计制度 1、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6、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7、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9、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1、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3、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14、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5、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16、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三、财务制度 1、企业财务通则 2、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 4、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5、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6、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7、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8、医院财务制度 9、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0、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 11、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12、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3、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14、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5、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6、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7、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8、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9、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20、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21、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22、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四、会计准则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 3、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 4、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 6、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8、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9、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10、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1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2、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13、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14、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15、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16、企业会计准则——租赁 17、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 18、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19、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五、审计准则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2、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 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七、会计核算方法 1、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3、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 5、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6、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7、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8、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 9、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10、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11、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八、会计处理规定 1、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2、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3、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4、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5、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 6、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7、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8、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9、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0、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11、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 12、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 13、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 1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15、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 16、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17、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18、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9、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 20、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 21、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22、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3、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 24、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 25、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26、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 27、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28、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 29、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0、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31、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 33、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3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35、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九、。

6.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主要包括哪些呢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大法,200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会计法,是针对我国会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的,是我国会计改革实践经验的总结。

由国务院发布、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根据《会计法》制定的,用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条例的原则另行规定。”

现行会计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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