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干涉他人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7日讯:
1.法律《干涉别人生活的判刑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中国人民共和国第几条法律是不得干涉个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日期:1990-12-05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原141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3.亲属干涉恋爱自由,有相关法律保护条例吗
1、“”:
有。(1)你家人的行为是非法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2)如果他们进一步采取更为激烈的手段,阻止你和男友来往、结婚的,就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严重的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2、建议:(1)你还能上网,说明家人对你看的不是特别严,而且都是亲属、家人,所以虽然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不到最后关头不要报警、或是告他们。
(2)和家人协商、或是在网上找你的亲属中的长辈来劝他们:把相关的法律规定给家人亲戚讲清楚,让他们知道后果,并正式声明你非他不嫁的态度:也许,他们在知道你真的是铁了心、又了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就不会再强迫你了。
(3)实在无法说通他们:在网上通知你男友,让他到公安部门报案,让警察来解救你。
4.强制干涉他人的婚姻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在广大农村地区,目前还存在着一些父母包办 儿女婚姻的情况,对儿女的自由恋爱和自主选择的 结婚对象进行干涉,甚至出于利益的目的干涉子女 的婚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 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 者加以干涉,更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子女有时候会干涉父母的 婚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子女应当尊重 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 变化而终止。
子女不仅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而且 父母再婚后依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 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 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徒刑。所以如若有人对他人的婚姻强加干涉,甚至 使用暴力,则有可能触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的。
而对于父母强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 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 婚姻,撤销后,视为从未结婚。
5.我国关于人身自由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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