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行政单位财经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8日讯:
1.会从财经法规我想问一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规范性文件对吗
内容讲解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掌握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处理上述各种经济关系,就需要用会计法律制度来规范。
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国务院发布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2)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其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用举例】
1、在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部门规章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B
【解析】《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均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2、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
A企业会计准则B会计档案管理办法C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D会计法
【答案】ABC
【解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ABC均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总会计师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企业会计制度
【答案】A
【解析】B属于行政法规;CD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答案:D
解析:A属于会计法律;BC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
5、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有()
A会计法B企业会计制度
C总会计师条例D单位内部会计核算流程
答案:ABC
解析:单位内部会计核算流程属于单位内部控制。不属于会计法律制度
6、国务院发布的《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法律地位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答案】对
【解析】《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属于会计法律,是最高层次的会计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大概有,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医院财务制度、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哪些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的制度。该《制度》分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财务报表、附则10章46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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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行政法规有哪些
当代中国执行的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10月31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分为总则、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
除《会计法》外,中国还制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是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的法规。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会计师条例》,为了确定总会计师的职权和地位,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自1990年12月31日起施行。
《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
基本准则为主导,对企业财务会计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为制定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扩展资料
会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法规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等。狭义的会计法仅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就是狭义的会计法。
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一般分两大类:
一类是政府会计法规,由议会或政府制定颁发,如美国1921年公布的《预算和会计法》,1956年公布的《会计和审计法》;日本1947年公布的《会计法》,1948年公布的《公认会计士法》等。
另一类为企业会计准则,由政府或会计的职业团体、学术团体制订。由职业团体或学术团体制订的准则虽无法律效力,但有权威性。
在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先后发布过若干会计准则,成为会计师所遵守的、公认的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在日本,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由大藏省制定颁布,具有法律效力。此外,许多西方国家在商法、公司法和税法中还有关于企业会计方面的具有效力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法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百度百科-总会计师条例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5.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
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办法》会计规范性的文件是指:《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4)地方性会计法规:包括《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简称《会计条例》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三、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1)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互相可比(2)凡支出的效益以及仅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该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3)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 <谨慎性> 原则的要求。
(4)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那个遵循 <重要性> 原则的要求。在不影响真实和不误导报告使用者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四、会计监督《会计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位 指会计监督体系的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即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一体 指各层次监督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内部监督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措施。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4.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1、控制环境 2、会计系统 3、控制程序不相容职务 控制的核心是:“内部牵制”。(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行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此外《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 会计资料 实施监督检查。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是: 会计行为。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范围: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此外,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1、合伙: 两名以上合伙人,2、有限责任:五名以上股东,不少于30万注册资本股东或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取得注册证后连续五年审计业务经历。
在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得少于三年。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独设立会计机构,第一层次要求二、不单独。
6.财经法规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财政等政府主管部门在会计检查中对单位、个人违反会计法律进行的行政制裁。
《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主要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使处罚权,形式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进行的法律制裁。
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查看、开除。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1.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2.刑事责任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7.财经法规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是对违法者的制裁,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一)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 (2)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
八种(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二)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账外账);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为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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