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水库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09日讯:
1.水库运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安全管理法规是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而制定的有关条例、部门bai规章及管理法规定。
它是指国家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所制定的管du理法规的总称。安全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有:确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原则;明确安全zhi生产体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安全生产的经费来源;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时、休假制度等。
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许dao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女内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乡镇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容计标准》等。
2.水利工程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水利工程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资料参考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涉及劳动防护用具,保障作业人员安全施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涉及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涉及安全生产制度,各单位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涉及特种设备安全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涉及临时安全用电
6《工伤保险条例》,涉及及时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7《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涉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施工队(民工)也就是买此类保险。
我能想到的就这么多了。
3.谁能告诉我关于水库的有关法律,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汛期,水库、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运用,必须服从有关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在汛期,水库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其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的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在凌汛期,有防凌汛任务的江河的上游水库的下泄水量必须征得有关的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意,并接受其监督。”
国务院1991年3月22日公布施行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台风即将登陆、天气预报有暴雨甚至特大暴雨的情况下,福溪水库应当提前放水尽量腾出库容。而在2004年8月12日20时30分,即台风即将登陆前6小时,福溪水库水位以每小时1米多的速度上涨,而此时福溪水库仍未开闸泄洪。直到台风登陆后近两小时内水库水位迅速涨至汛限水位时,被告还是未开闸泄洪,而是采取让洪水自溢的方式处理。最后,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小时后才开闸泄洪,但为时已晚。
4.有关大坝、水工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人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国经贸电力[1999]72号)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电综[1998]219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监会3号令)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令)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
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电监安全[2006]38号)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规定(电综[1997]500号)
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
水电厂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水电部(76)电生字第69号文)
防洪标准(GB50201-94)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
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211-2005)
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DL/TS5029-2005)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5.有关大坝、水工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人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国经贸电力[1999]72号) 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电综[1998]219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监会3号令)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令)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 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电监安全[2005]24号)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电监安全[2006]38号)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规定(电综[1997]500号) 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 水电厂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水电部(76)电生字第69号文) 防洪标准(GB50201-94)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 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211-2005) 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DL/TS5029-2005)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6.谁能告诉我关于水库的有关法律,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汛期,水库、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的运用,必须服从有关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
在汛期,水库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其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的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在凌汛期,有防凌汛任务的江河的上游水库的下泄水量必须征得有关的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意,并接受其监督。”
国务院1991年3月22日公布施行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汛期,综合利用的水库,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台风即将登陆、天气预报有暴雨甚至特大暴雨的情况下,福溪水库应当提前放水尽量腾出库容。
而在2004年8月12日20时30分,即台风即将登陆前6小时,福溪水库水位以每小时1米多的速度上涨,而此时福溪水库仍未开闸泄洪。直到台风登陆后近两小时内水库水位迅速涨至汛限水位时,被告还是未开闸泄洪,而是采取让洪水自溢的方式处理。
最后,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小时后才开闸泄洪,但为时已晚。
7.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水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不含)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第三条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四条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业主)以及水库管理单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小型水库安全的主管部门职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第五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库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 小型水库防汛安全管理按照防汛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第七条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小型水库安全的义务。
8.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法律
序号
名称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2
《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6-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规
序号
名称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3-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5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6-1
《工伤保险条例》
2-6-2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2-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9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2-11-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11-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12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2-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2-1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16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