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此刻放出罗志祥劈腿分手会不会是天猫总裁做的一次公关?,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15日讯:
这个怎么说,很有可能,大家可以翻看下韩国政治,每次政治圈或者和财阀出问题,娱乐圈就会出一件大事,吸引民众的注意力,然后发动所有新闻电视台重点跟进报道,政治财阀的问题会随着这个时间慢慢淡化。
这就是我们这些吃瓜民众的一个态度,我们只是需要瓜吃,谁的瓜其实对我们不主要,只要这个瓜比上一个大就满足。
如果真是天猫的公关能力,我只能说牛逼,这样的公关能力,阿里巴巴会越走越远。
陈春秀说29名涉事人员无人联系她,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山东冠县的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曾经引发全国的广泛关注。后来,在山东省教育厅、纪委监委等公权部门的介入下,冒名顶替的所有细节被查清,涉事人员有的被刑事拘留,有的被开除,还有的被降级降职、免职撤职。也就是说,这一案件,除了后续的犯罪审判尚未结束,其他处理基本上都算是尘埃落定。
但这似乎并不是中国人所希望看到的大团圆结局犯错的人去乞求受害者原谅,然后“相逢一笑泯恩仇”。7月19日,陈春秀通过平台发布文字及视频表示,距离6月29日通报至今已有20天的时间,在所有涉事人员及单位中,只有山东理工大学主动与她联系与协调,其他一系列涉事人员从未与她联系。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首先,从法律角度而言,该事件已经由法律处理,私下的联系并无必要山东冠县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在网络发酵之后,这一件事情,已经从私事变成了涉及到高考公平的“国家大事”,所以,只能由公权力介入进行处理,已经不可能有私了的空间。
事情的走向,也确实如此。事情刚爆出的时候,肯定有人希望给些钱来摆平,比如山东的苟晶。但给钱摆不平,而舆论也一直发酵,自然就只能由公权出面来处理。6月29日,山东的通报已经做出,涉事的29人已经被处罚,有的还被另案调查。
这个时候,由于牵涉的范围广,影响大,签署所谓的谅解书必将遭到更大的舆论压力,所以,各种私下的处理,已经是极为不妥了,自然,这些涉事人员,是不可能再与陈春秀取得联系的。
其次,从涉事者的角度而言,私下联系或协商的目的是减轻或免除处理,现在已经没有这种可能我们换一个角度,涉事者为什么要联系陈春秀呢?其目的,不外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前面已经说过,公权力已经介入,舆论已经极为关注,不但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私下的联系,都可能把“小事化大,大事化得更大”,自然,这个时候,一切听候法律处理,对于涉事人员来说,反而是最好的途径。
并且,目前,这些涉事人员,改刑拘的已经被刑拘,该免职撤职的,已经被免职撤职,现在来联系,能改变既定的处分吗?如果不能,又为什么要联系呢?
再次,从地方形象的角度而言,这一丑闻撕开了尘封的遮羞布严重影响地方形象,当地并不希望继续发酵“家丑不外扬”,是我们这个国家的一种通病。没有那个地方,希望把自己的疮疤揭开,让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人来看热闹。这也就是当初苟晶被冒名顶替之后,当地希望撤销帖子的根本原因。
但目前,疮疤已经揭开,再怎么封也封不住了,站在当地的立场上,谁还希望此时继续发酵?如果笔者是当地涉事人员所在的单位,也会下封口令,采取一切听从法律处置的应对措施。
最后,从被冒名顶替者的角度而言,如果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很明显,对于受害者而言,失去的机会已经不可能再来即使给了这个机会,人生还有重来的可能性吗?16年的青春,可能回来吗?
毫无疑问,这是不可能的就是重新去上学,上有老下有小,恐怕也难以认认真真修完学业。即使能够修完学业,估计也难以像当年一样,找一个比较满意的工作!
所以,对于受害者而言,当前,唯一最好的,可能是依法依规获取经济上的赔偿(请注意,不是补偿,而是赔偿)。至于赔偿的多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依据,但之前有一个判例,可以参考:冒名顶替者的工作收入减去最低收工资保障,全部赔偿给被顶替者,然后额外再予以经济赔偿。
而这一点,事实上属于民事纠纷(也可以在当地法院对冒名顶替者进行审判的时候,附加民事赔偿)。也就是说,陈春秀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事人员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至于赔偿的数额,个人以为,既不要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正义性(让别人觉得是为了钱,而不是为了正义);也不能像某些人采取的赔偿1元钱之类不痛不痒的要求,毕竟,青春无价,正义无价,更关键的是,还需要让作恶者心存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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