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投资减持商誉,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15日讯:
1.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商誉的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运用权益法的时候会考虑涉及商誉等不符合确认为可辨认净资产的条件的价值。
---即当你的买进的价格高于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你所占份额时候,认为购买了该企业商誉等不符合确认条件的价值。不作出调整
具体来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这里由这两部分组成:被投资方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商誉等价值
其他地方基本不涉及。个人观点
2.投资形成的商誉,怎么理解
1、投资形成的商誉,是指商业信誉。也就是预期被投资企业发展前景很好,有着较大的获利空间和潜力,虽然现在价钱较低,但投资者出于未来获得更高收益的考虑,愿意出一个比被投资单位目前价值还要高的价格。而且,一般情况下这个商誉并不是投资者主动要求出的,而是经与被投资企业原股东谈判所做出的必要让步,因为被投资单位的原股东如果不能得到额外的弥补是不会平价出售一个有着未来获利潜力的资产的。
2、商誉只在企业合并中产生,是指购买方支付的超过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商誉的本质是投资者看重企业整体(包括品牌、团队在内)未来的发展潜力而愿意支付的溢价。比方说面值一块钱一股的股票,某人愿意花两块钱买,那多出来的一块钱本质买的就是商誉。
3.资本减持是什么意思
1. 资本减持就是指把股票或者期货抛出套现。
2. 特指上市公司主要流通股股东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股票卖出行为,并及时做出信息披露。普通投资者不适用。
3. 相关延伸:
资本:金融资本(英语:Financial capital),像股票、债券等,会以资本资产(英语:Capital asset)的形式出现,可以在金融市场中交易。其市场价值不是以其累计的投资金额为准,而是以其市场对于未来盈余及风险的预期值为准。自然资本(英语:Natural capital),是指固有的自然生态,提供生活所需及其他资源,例如河流可以提供农田水源。社会资本,在私人企业中常会视为是商誉或品牌价值,不过社会资本是一较广的概念.是指为实现工具性或情感性的目的,透过社会网络来动员的资源或能力的总和。教学资本(英语:Instructional capital),一开始在学术上定义是指有关教学及将知识转移到原来不具备相关知识的个体,像知识资本及智慧资本也是描述类似的概念.但是其定义和上述学术定义不完全相同,在会计处理上也还没有一定的共识。人力资本,泛指社会资本、教学资本及个人才能的总和。在技术经济学(technical economic)中会用人力资本来定义平衡成长,也就是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同步提升。
4.投资形成的商誉,怎么理解
1、投资形成的商誉,是指商业信誉。
也就是预期被投资企业发展前景很好,有着较大的获利空间和潜力,虽然现在价钱较低,但投资者出于未来获得更高收益的考虑,愿意出一个比被投资单位目前价值还要高的价格。而且,一般情况下这个商誉并不是投资者主动要求出的,而是经与被投资企业原股东谈判所做出的必要让步,因为被投资单位的原股东如果不能得到额外的弥补是不会平价出售一个有着未来获利潜力的资产的。
2、商誉只在企业合并中产生,是指购买方支付的超过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商誉的本质是投资者看重企业整体(包括品牌、团队在内)未来的发展潜力而愿意支付的溢价。
比方说面值一块钱一股的股票,某人愿意花两块钱买,那多出来的一块钱本质买的就是商誉。
5.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是什么意思
一、商誉的概念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商誉的初始确认的会计处理
1.在新准则体系下,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涉及到商誉的会计处理。
中国新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可以看出,中国就商誉的初始确认及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差额式的间接计量。按照中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均以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并不确认商誉。
2.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的内容。
根据新准则第20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成本的可能影响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购买日能够合理估计该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若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首先应对两者的计量进行复核,如果经复核后前者仍然小于后者,则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也就是说,新准则对于正商誉和负商誉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正商誉,新准则规定要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结合第2号准则的要求,在确认商誉的同时还应对按合并成本所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对负商誉没有采用递延收益的方式分期计入损益,而是在合并当期一次性计入损益。
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交易,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购买日购买方的账务处理中就能够单独确认商誉,从而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单独资产负债表中单项列示,而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控股合并交易,因在合并日账务中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入账的合并成本中就包括商誉价值,所以在合并日购买方的单独资产负债表中商誉并未单独列报,而是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而在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才需要单独列报合并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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