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黑银监办发201443号债券投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5-15日讯:
1.国发[2014]43号文件出台后, 各部委陆续出台了哪些文件贯彻执行
财政部门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地方债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大。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以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今年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5〕64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了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
2.国发2014 43号文件是对什么
国务院43号文是指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下发的题目为《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文件。
文件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1、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 2、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3、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4、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
二、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 1、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 2、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
3、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三、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1、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2、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3、严肃财经纪律。
四、完善配套制度 1、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 2、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3、强化债权人约束。 五、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1、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2、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 3、妥善偿还存量债务。
4、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怎么借”是通过明确举债主体、规范举债方式、严格举债程序等措施来解决。
“怎么管”是通过控制举债规模、限定债务用途、纳入预算管理等措施来解决。 “怎么还”是通过划清偿债责任、建立风险预警、完善应急处置等措施来解决。
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关于加强分支行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管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管理
对债券发行人高层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访谈,是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实地调查中的重要步骤,也是信用评级分析的重要基础之一。信用评级机构要认真做好现场访谈工作,深入、详尽地了解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按月填写《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见附件1),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请以Excel文件报送,并以“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XX年XX月—XX评级机构”为文件命名)。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按业务属地原则,将各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分别下发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据此核验信用评级机构的相关报备材料,并充分发挥一线管理职能。
二、关于评级作业时间要求
(一)信用评级机构初次对某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时,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单个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15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集团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45天。
(二)信用评级机构连续对某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单个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10天,集团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20天。
信用评级机构连续对某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是指同一信用评级机构对同一企业开展的第二次以上的信用评级,其进场开展评级工作开始日与上次评级报告(包括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有效期结束日之间的间隔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三、关于债券发行人是否为集团企业的判定
主承销商依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令2007年第12号)对债券发行人是否为集团企业作出判定,并出具被评企业是否为集团企业的说明文件,该文件须加盖公章或经有权签字人签字。
信用评级机构在进场评级作业前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的报备材料中,除信用评级协议复印件、信用评级收费凭证复印件、跟踪评级安排材料外,还应包括上述说明文件。
请银行间债券市场各承销商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有权签署上述说明文件的签字人的姓名、职位、签字样本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备案。有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时,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备案。
4.银监会对发行金融债券监管较严格,商业银行应想什么办法筹集低成本
不知道是说组成部分,还是具体构成数据
是问所有者权益的构成?还是监管资本的构成?
1、与其他企业相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监管资本即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所谓资本,则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具体可查阅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5.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的投资要求
(1)投资人所要投资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其发行人应符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管理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
(2)发行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总资产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近三年连续盈利;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级或者相当于 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境外上市并免于国内信用评级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B B级或者相当于 B B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及时、充分、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披露内容至少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平均权益收益率、不良贷款率、呆坏账拨备比率、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和数据;
(3)投资者所投资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应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级或者相当于 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4)投资者投资具有担保的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担保人的资信不得低于发行人的信用级别。
(5)投资者投资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符合一定的比例安排:
投资于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的余额,合计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自己总资产的多少,比如说30%
投资同一家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和次级债券的余额,累计不得超过该自己总资产的多少,比如说10%;
投资同一期单品种信用级别在 A A级或者相当于 A A级以上的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或者次级债券的份额,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多少,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多少;
6.金融债券与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区别
6.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七、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有效的内部
管理
和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二)具有从事金融债券发行的合格专业人员。
(三)依法合规经营,符合银监会有关审慎监管的要求。
(四)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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