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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投资指南

时间:2021-05-28 13:34
本文关于加纳投资指南,据亚洲金融智库2021-05-28日讯:

1.在非洲加纳工作一年了(国企,海外投资,行政工作),回国呢还是

(1)你好!你的问题,我也存在,但目前基本决定要今年春节回国工作,目前在肯尼亚。

(2)你在非洲加纳工作一年了,对那里的情况应该熟悉了不少,这是你在那里的优势,想必,你们单位总部也希望你继续留在那里。但你自己的决定,这就需要从工作和个人等方面来分析。

工作方面:在非洲和在国内,未来几年,哪里职位前途好?哪里待遇好?哪里更能锻炼人?等方面,这些你心里要比较一下;

个人方面:这要考虑你的家庭,你的年龄,你的婚姻等;

非洲方面:加纳的社会安全,你的人身安全,卫生安全等;

其他方面:我所在的地方,很多中国人在这里定居了十几年了,一般都不愿回国了,他们有他们的原因,比如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四季如春等等。

以上因素,你考虑一下,具体情况还是你自己最清楚,决断还是需要你自己拿主意。

祝一切顺利!

2.前往加纳做贸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新细亚进出口代理有限公司加纳分公司给您如下建议:

1)考察好当地的市场,联系好国内货源。

2)租用当地店面。

3)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4)守法经营,不销售伪劣假冒产品。

5)选择信誉良好的外贸代理公司,协助你发货,清关,提货等事宜。

6)注意安全,讲究礼让,行事低调。

加纳总体治安状况不错,市场前景广阔,请楼主放心前来投资。

新细亚进出口代理有限公司加纳分公司恭候您的光临!

3.在加纳建立贸易公司 有什么政策

加纳投资促进中心首席执行官ROBERT AHOMKA-LINDSAY称,新投资法将改变现行法案只注重支持外国投资的情况,它将通过各种手段提供鼓励措施,吸引加纳海外侨民及国内投资。投资促进中心将改变过去全面促进投资的做法,而是重点关注农业、农业综合产业、基础设施开发、信息通讯技术、制造业、金融服务和旅游等产业。另外,新法还将对投资促进中心进行结构性调整,使更多的专业人员进入中心工作,改变目前工作支持人员多于核心技术人员的状况。中心新的机构将包括:战略、监控、数据收集和分析、注册、行业小组、支持单位(包括支持加纳侨民、营销、通讯等)。

自1983年以来,加纳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法规和政策,其中主要有1985年投资法和1994年新投资法。据此,1995年加纳政府设立了旨在鼓励和促进投资的专门机构—加纳投资促进中心。该中心对总统负责,为政府协调和监督所有投资活动,主要职能有制定措施,完善本国投资环境;收集、核对、分析和公布投资机会的信息、投资资本的来源;根据要求对合作伙伴的选择和适合性提供建议;注册和保存所有企业的记录;确定特定的项目并邀请感兴趣的投资者参与;倡议、组织和参与可以刺激投资的促进活动,如展览、会议以及研讨会;保持投资者与政府部门及其他有关投资机构间的联系;提供并公布最新的对投资者有用的投资鼓励等。投资中心成立以来,为吸引外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94年新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矿业和石油业以外的所有投资项目。

2. 最低外资金额条款:与加纳人举办的合资合作生产性企业,外资应不少于1万美元;外国独自生产性企业,外资应不少于5万美元;合资或独自外贸企业,外资应不少于30万美元,而且最少应雇佣10个加纳人。

3. 移民配额条款:1—10万美元享有1个移民配额;10—50万美元2个配额;50万美元及以上4个配额。

4. 资本转移条款:外资的红利和净利润、为支付贷款利息和技术转让协议手续费、企业被出售或清算的税后净收入或外资的利润,均可通过指定的商业银行自由汇出。

5. 财产没收条款:外资企业不被没收或国有化。若国家确有需要,必须给予公平适当赔偿。

6. 争端解决条款:双方发生争端应努力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和解,可通过第三国的或国际的仲裁机构仲裁。任何通过争端解决程序不能达成协议的争端,一律按外方的选择办法优先的原则处理。

7. 个人汇款条款:外国雇员可通过指定的商业银行向国外汇款,但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总额。

8. 加纳人专营条款:摊商零售、赌场和彩票、出租车和汽车租赁、美容美发,只许加纳人经营。但非加纳人若投入10量以上汽车,亦可经营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业务。

9. 登记注册条款:建立外资企业按1963年公司法登记注册,并按新投资法到加纳投资促进中心登记注册。

10. 优惠政策:外国投资企业可以享受至少5—10年所得税全免的优惠;除银行、金融、商业、保险、采矿和石油业外,所有企业均可享受加快资本折旧待遇;位于阿克拉市和特玛市以外省会的工业,税款减免25%;位于省会以外的所有其他工业,税款减免50%;所有企业所得税的共同税率为35%,但生产非传统出口商品(矿产品、可可和木材以外的出口产品均为非传统出口商品)的企业,其所得税为8%,旅游业所得税为25%;为农场、建房、木场、采矿和建筑工地的工人提供食宿,免征所得税;一切企业亏损可有5年结转期,担保险业没有结转限期;生产性企业用于研究和开发的资本开销,经贸工部批准,所得税全免;外资企业进口自用的机械设备和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销售税或执照税;经总统批准,符合加纳既定发展战略的重大投资,还可享受特别优惠待遇。

4.去加纳共和国怎么办证需要哪些证明到哪里办,

一、总体要求所有拟来加纳的中国公民均需事先向加纳驻中国大使馆申请入境签证。

有意来加纳的投资经商者,应预先向加纳驻中国使馆或中国驻加纳使馆了解投资信息,咨询有关商机。二、入境要求(一)入境签证:所有入境加纳的中国公民,必须持有效中国护照和加纳驻中国使馆颁发的入境签证。

(二)紧急入境签证:此签证只适用于急需到加纳维修机器的特殊技工等。入境者需提前14天,由本人或在加纳的邀请人向加移民局长递交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在入境时获得签证。

书面申请需包括以下内容:1、入境者国籍、在加地址、职业或来加后将从事的工作2、护照资料3、预定抵达日期4、来访目的、停留期限5、一份保证尊重当地法律和习俗的保证书。(三)落地签证:此签证只发给加纳在该国未设使领馆、未能事先得到入境签证者。

(四)再入境签证:发给正在加纳办理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又须临时出境者,但需向移民局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 1、再次入境的原因 2、拟在加纳停留期限 3、是否有有效的往返机票 4、足够的资金证明(五) 过境签证:发给过境加纳前往第三国人员。持此签证者只允许在加纳停留48小时,其间不可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六)多次往返签证:发给已在加纳投资、工作或居留人员。三 、访问签证(一)所有持商务、旅游、访问签证者进入加纳时,可获得最长60天停留许可。

特别提醒:除紧急入境签证、多次往返签证及有特别注明的签证外,其它签证持有者不得在加纳从事任何商业活动,被发现者一律给予拘留、罚款和驱逐出境。(二)停留许可允许延期2次,每次2个月,共计6个月,此段时间持证人须办好所有经商手续。

若在此时间内未能完成,只能采取:(1)返回原居住国家;(2)请加方有关单位出具未能完成相关手续之证明,申请延期。(三)访问签证延期手续1、填写延期申请表(移民局提供)2、护照照片1张3、回程机票复印件4、资金证明5、加纳邀请人的证明信6、未能完成有关公司登记手续的证明四、注册公司 投资者抵达加纳后必须先到注册总部(Register General Department)办理公司注册手续,以取得营业执照和公司证书。

请注意:取得上述执照和证书后,还需根据公司的性质到投资促进中心、自由区管理委员会或矿产管理委员会办理有关手续。上述3部门将为投资者出具在加合法身份证明信。

在取得移民局的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后,投资人方可开业。五、投资促进中心(GIPC) 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是加政府为鼓励和促进投资而设立的机构。

除矿产、石油勘探,医生、律师和在自由贸易区名下登记的公司外,其它公司均到该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一)投资金额要求1、与加纳人合资公司:外资不得低于1万美元2、独资公司:外资不得低于5万美元3、商品贸易公司:外资不得低于30万美元,加纳雇员不得少于10人。

上述投资金额也可为货物。(二)投资促进中心要求1、公司文件2、公司银行帐号3、手续费1000美元4、雇员名额费500美元(三)自动给予的雇员配额1、投资额1-10万美元或相当于该数量的加纳塞地,1人。

2、投资额10-50万美元或相当于该数量塞地,2人。3、投资额50万美元以上或相当于该数量塞地,4人。

(四)禁止外国人从事的行业1、市场零售、沿街兜售和街头小商贩。2、经营出租车和租车业(外国人只有在拥有10辆新车以上的车队时才允许经营租车生意)。

3、除足球以之外的所有赌博性质的投注及彩票生意。4、美发、理发六、自由贸易区委员会 自由贸易区委员会向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投资人完成在该区进行投资的相关手续。

希望成为自由贸易区发展商或拟在自由贸易区开办企业的投资人需要办理不同执照和许可。 只要得到自由贸易区委员会的批准,任何一片加纳土地或厂房均可宣布为自由贸易区。

(一)要求 投资者允许将租赁的土地或自己的地产用于开发和经营自由贸易区。 (二)自由贸易区发展商 任何希望成为自由贸易区发展商的投资者必须取得自由贸易区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

发展商营业执照费第一年为4000美元或相当于该数额的塞地。此后每年执照更新费为2000美元或相当于该数额的塞地。

营业执照在申请人完成相关表格后给予颁发。 (三)自由贸易区企业/公司 任何拟申办自由贸易区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公司的投资者,必须获得自由贸易区委员会颁发的相关执照。

(四)工作和居留许可 (1)取得营业执照的发展商和企业,若从国外雇用加纳不具备的技工,须为每个技工办理工作和居留许可。 (2)雇主须在雇员抵加两个月前向自由贸易区委员会递交工作和居留许可申请,并附上该雇员的健康证明。

(3)每个雇员的居留许可有效期不超过2年。 (4)申请人需按以下规定向自由贸易区委员会交费,该费用包括移民局颁发居留许可手续费。

第1、2年,每个雇员每年200美元; 第3、4年,每个雇员每年400美元; 第5年及以后,每个雇员每年500美元。 (5)工作许可不可转让,已支付的费用不能退款。

七、矿业委员会 任何计划投资矿产和石油业者须依法向矿业委员会登记。该委员会可为正在从事勘探工作的投资者出具推荐信以便其。

加纳投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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