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投资pe的公募基金,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6-02日讯:
1.合伙投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的三者区别
私募基金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分为公司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组合式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制的基金,因此,私募基金是包括合伙制基金的,下面着重讲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区别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首先,投资目标不一样。公募基金投资目标是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追求同行业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但同时,私募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其次,两者的业绩激励机制不一样。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费,与基金的盈利亏损无关。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产品单位净值是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费,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亏损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业绩利润提取的业绩报酬是20%。
此外,公募基金在投资上有严格的流程和严格的政策上的限制措施,包括持股比例、投资比例的限制等。公募基金在投资时,因为牵扯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募的操作受到了严格的监管。而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除了不能违反《证券法》操纵市场的法规以外,在投资方式、持股比例、仓位等方面都比较灵活。
私募和公募的最大区别是激励机制、盈利模式、监管、规模等方面,具体的投资手法,尤其是选股标准在同一风格下都没有什么不同。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其设立之初已明确了投资风格,比如有的专做小盘股,有的以大盘蓝筹为主,有的遵循成长型投资策略,有的则挖掘价值型机会,品种很丰富,可以为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供相应的产品。
对于私募基金,大多数规模很小,目前国内很少有上10亿元人民币的私募基金,他们不是以追求规模挣管理费为商业模式,而是追求绝对的投资回报。
2.有哪些公募基金,哪些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其特点有∶1)以众多投资者为发行对象;(2)筹集潜力大;(3)投资者范围大(不特定对象的投资者);(4)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目前的公募基金是最透明、最规范的基金。
公募基金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格有严格的规定,对基金资产的托管人也有严格的规定,要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所以,公募基金的在一般人看来资产更安全,也容易接受。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募集对象上,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
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由于其非公开性,私募基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最为隐秘的一股资本力量。
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具有协议性质。由基金发起人单方面确定有关事项,投资人被动接受。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鉴于私募基金的特点,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优势:(1)由于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2)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一般法规要求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如单一股票的投资限制放宽,某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对私募基金规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有灵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对其监管远比公募基金宽松,因而投资更具有隐蔽性,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显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监管相对较宽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不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代理风险等。此外,以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证券一般数量不大,而且投资者的认同性、流动性较差,不能上市交易。
(4)私募基金的进入门槛较高,远高于公募基金的1000元,是富人玩的场所。有一类私募基金称为阳光私募基金,系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
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
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著名的美国索罗斯基金,老虎基金,香港惠理基金等都采用这种收费模型。
3.pe是做企业上市前融资
pe是针对上市公司,公募基金则都包含。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如:PE基金投资。
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公众,即普通投资者公开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
2012年11月10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今日正式施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领域从现有的上市证券类资产拓展到了非上市股权、债权、收益权等实体资产。
4.PE基金是什么
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 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如 后面将要说到的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不过以上只占很少部分,私募股权投资仍可按上述 定义。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 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 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在中国PE多指后者,以与VC区别。PE概念划分见表1所示。
这里着重介绍一下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 [1]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MBO和MBI中。
夹层资本,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权投资(如债券和贷款)和股本投资之间的一种投资 资本形式。对于公司和股票推荐人而言,夹层投资通常提供形式非常灵活的较长期融资,这种融资的稀释程度要小于股市,并能根据特殊需求作出调整。
而夹层融资 的付款事宜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确定。夹层资本一般偏向于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之类的金融工具。
PE的主要特点如下: 1.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 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
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 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 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 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 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 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 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与VC等概念的区别: PE与VC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区别如下: 很多传统上的VC机构现在也介入PE业务,而许多传统上被认为专做PE业务的机构也参与VC项 目,也就是说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
比如著名的PE机构如凯雷(Carlyle)也涉及VC业务,其投资的携 程网、聚众传媒等便是VC形式的投资。 另外我们也要搞清PE基金与内地所称的“私募基金”的区别,如上所述,PE基金主要以私募形式 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而我们所说的“私募基金”则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是 用来区别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公募基金的。
中国资本市场中的PE: 如以狭义PE概念衡量(即把VC排除在外),则如前面所述,中国大陆出现PE投资是很晚的事 情。1999年国际金融公司(IFC)入股上海银行可认为初步具备了PE特点,不过业界大多认为,中国大陆第一起典型的PE案例,是2004年6月美国著 名的新桥资本(New bridge Capital),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的17.89%的控股股权,这也是国际并购基金在中国的第一起重大案例,同 时也藉此产生了第一家被国际并购基金控制的中国商业银行。
由此发端,很多相似的PE案例接踵而来, PE投资市场渐趋活。
5.公募和私募基金是什么意思
先说说基金是什么。举个例子:假设您有一笔钱想投资债券、股票啦这类证券进行增值,但自己又一无精力二无专业知识,钱也不算多,就想到与其他10个人合伙出资,就雇一个投资高手(理论上比我们高点的),操作大家合出的资产进行投资增值,牵头办这事。他牵头出力张罗大大小小的事,有关风险的事向高手随时提醒着点,定期向大伙公布投资盈亏情况等等,不可白忙,定期从大伙合出的资产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给他,提成中的钱也有他的劳务费。上面这些事就叫作合伙投资。将这种合伙投资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
这种合伙投资的活动经过国家证券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允许这项活动的牵头操作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吸收投资者加入合伙出资,这就是发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现在常见的基金。
如果在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在出资人间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但还未得到国家金融行业监管有关法规认可的,就是私募基金。
应该说法律既没有禁止也不鼓励,处于模糊地带,那种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相对可靠,因为资金监管是有效的,不会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其他的就不好说了。私募基金是从灰色区域里出来的,由于法律没有给私募基金见天日的机会,所以,私募基金在合法合规性上是有疑问的,这就导致了私募基金的不透明性。这种不透明在客观上又加剧了私募基金中的腐败、欺诈甚至犯罪等问题。从这一点来讲,法律本身是为了预防和惩治犯罪,但客观上却让私募基金在灰色区域里滋生了腐败、欺诈等犯罪现象。
6.什么是大资管时代pE\
大资管时代将塑PE行业新格局2013年02月21日 07:39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分享到: 更多 0人参与0条评论 PE机构获准进入公募基金地盘 ⊙记者 赵晓琳 朱方舟 ○编辑 全泽源 证监会18日发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这对于那些意欲延伸产业链的PE/VC巨头而言,无疑是一则重大政策利好。 不过本报记者昨日多方采访发现,PE界对PE机构是否会积极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看法并不统一,但对于“大资管”模式日渐清晰却是大家共识,亦认为这对于中国大金融市场化而言,具有重大进步意义。
PE涉足公募基金三大门槛算不算高? 《规定》第十六条指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八条规定条件,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比照本规定执行。” 对此,深创投有关人士表示,设置这些准入门槛很有必要。
近年来,VC/PE行业鱼龙混杂,这实质与真正意义上的专业投资管理人的偏差较大。虽然目前二级市场的公募基金规模亦参差不齐,但由于开展公募业务是一项面对不特定投资人群的投资行为,较私募基金的LP而言,公募基金LP的抗风险能力小,因此必然要对基金管理人及团队提出更高要求。
不过,业界对该新规标准的“高低”持有分歧。 首先,“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最近3年管理的证券类产品业绩良好”。
大部分VC/PE机构主要参与股权投资,并没有证券投资经验,因此,绝大多数VC/PE机构短期内无法进入到公募证券投资领域。 但自2009年已有部分VC/PE机构投资项目上市,即可算有着参与二级市场业务的经验,这部分机构将有可能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机构。
其次,“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国兴认为,VC/PE机构涉及证券资产管理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所投资企业IPO,除2012年外,2010年及2011年IPO情况较好,市盈率也相对较高;二是通过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按照这两条统计口径来看,此条规定对大型VC/PE机构并不构成太大的限制,但对于中小机构而言,难度仍不小。 第三,“VC/PE机构应该是基金业协会会员”。
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VC/PE机构加入了基金业协会,如弘毅、深创投、中信并购基金、久银投资、深创投、同创伟业、新沃投资、中科招商、复星、赛富、君丰等十余家VC/PE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有业内人士认为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并不是简单地要求VC/PE的资金管理规模;即按照狭义的“股票”方为“证券”——PE/VC机构须持有投资项目上市,或者是通过参与上市公司的定增等方式持有的股票资产;这样的门槛其实并不算低,目前国内符合要求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投机构可能并不太多。
但也有很多业内人士并不认同上述理解。如,在新沃资本董事长朱灿看来,“证券资产”应该宽泛理解;“从去年允许公募基金进军PE,到如今PE可以进军公募,大资管的方向是越来越明确的,市场化趋势是越来越明显的;在讨论修订基金法时,业内也热烈讨论过证券的定义。
在这种背景下,宽泛理解更适宜。” 从VC/PE行业内部来讲,该《规定》的出台将会加剧行业内部的分化程度也不同。
“一方面是规模分化,如大型机构由于自身实力较强,一旦开展公募基金领域的投资,资产规模将会更加庞大;另一方面是方向分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一部分VC/PE机构将发展为一、二级市场并重的投资机构,部分VC/PE机构将继续深挖一级市场投资机会,专注自身投资领域。 此外,若按狭义理解,则大部分VC/PE机构目前尚无法满足证监会对于公募基金业务的准入要求,因此在短期内,VC/PE机构还处于准备阶段,短期影响有限。”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国兴对记者表示。 哪些PE意欲进军公募基金领域? 本报记者采访了几家北京的PE/VC机构,均表示密切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和创投机构获准开展公募业务的政策,但目前并无具体计划,亦尚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
但另据本报记者了解,新沃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新沃投资已在中国基金行业协会完成备案,且明确有成立一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计划,“一直在推进,也将按程序向证监会上报正式申请材料。” 新沃资本董事长朱灿介绍,成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初衷主要源于两点,一是拓展募资渠道,二是考虑加强退出,三是公司人员多“出道于”券商投行、基金公司和银行,有人力资源优势[-0。
44%]。 “大资管时代即将到来,这是历史潮流,也是共识。
我们的产品设计很丰富,夹层基金、房地产基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现在机会来了更要抓住。”
朱灿进一步补充道,“由于参与VC/PE行业的投资者资金量较高,本身就有分散投资的需求;PE/VC有了新的操作方式选择,LP也将会有更多的选择去完善自身的资产配置。 ” 新沃资本或代表了一大部分拟转型为资产管理机构的大型VC/PE基金的想法,因此对于开始开展公募基金业务,也具有一定积极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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