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政府投资协议,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6-02日讯:
1.求一份与政府的项目投资协议书
年产---------------项目
合作意向书
甲方: 市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磋商,就乙方在甲方园区内投资建设--------------项目达成投资意向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亿元人民币,占地 亩,在甲方园区建设 项目。
二、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
1、乙方享受 市政府给予域外企业的优惠政策。
2、乙方享受甲方园区相关优惠政策。
3、乙方享受辽宁省华侨创业基地优惠政策。
4、乙方享受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支持区域相关优惠政策。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在乙方项目筹备、建设、经营期间,甲方将全程服务,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手续。
2、在此意向书签订3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此意向书精神,就项目细节形成正式项目投资协议。
四、此意向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项目
合作意向书
甲方: 市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 项目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同意就电力成套设备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开发。
乙方有意与甲方合作在---------------设立一家从事 -----------------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总投资计划为人民币 万元。
二、甲乙双方合作职责。
甲方需积极协调相关政府、行政审批部门,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设计方案、环评报告及各项批复等相关文件。
乙方需积极配合其他各方落实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投资资金,为公司设立创造条件。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经共同审议确定后,将就各自在公司的投资金额、责任和权益等事项具体商定,并另行签署正式的投资法律文件。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五、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各自方签署之日生效。
签约时间:
甲方: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2.投资协议书怎么写
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就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责任: 1) 甲方将在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公司,在土地和厂房条件具备后一个月内迁入并注册在乙方管辖的杨镇工业开发区。 2) 甲方将其承担的国家“863”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项目的科技成果,在乙方工业园区进行产业化。
3) 甲方有义务引进其它的“863”项目公司落户乙方工业园区,并配合乙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高新技术园区等有关事项。 4)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合法经营,尽快让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5) 甲方招聘企业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地人员。 2、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迁入乙方工业园区工商注册登记需要的土地及房屋证明文件。
2)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的项目产业化所需要的土地和厂房,并保证属于北京市规划局批准的工业用地。 3)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三个月内,乙方协助为甲方获得(前期)不少于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4) 甲方落户乙方园区之后,乙方负责落实并保证甲方享受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人才引进等等;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的增值税返还政策(即:增值税地方政府留成部分50%返还给企业)。 5) 在甲方落户乙方工业园区之后,乙方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投资政策,相继解决甲方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副总经理)级别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的科技人才的北京市户籍。
3、甲乙双方约定: 1) 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不少于12亩,人民币9万元/亩,50年使用权;厂房:1500M2,轻钢结构,600元/M2。上述厂房由乙方投资修建,土地与厂房作价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左右。
2) 乙方以上述土地和厂房(约200万元)入股参与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占甲方公司12%的股份,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益,并委派一名代表参加甲方公司董事会,但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乙方将12亩土地50年的使用权和1500M2厂房的产权转入甲方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以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费由公司承担。5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的股份按原价回购。
3)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三个月内将甲方需要的1500M2厂房建成,并交付甲方使用。 4) 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必须做到六通(即:路、电、水、通讯、蒸汽、排污)一平;上述六通一平的费用属于12亩土地面积以外的投资由乙方负责,12亩土地面积以内的投资除了厂房、道路、围墙和岗亭外由甲方负责。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履约应得的合同收益。 5、不可抗力 1)本协议的履行因发生地震、水灾、非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战争、社会动乱、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协议的继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协商终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中止或终止后的遗留问题。 6、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而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能,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并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7、合作期限、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与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等长。 2)本协议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
8、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协议书(包括协议书附件)经协商可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书面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的附件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3.求一份投资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4.如何写与政府签订合同书
原发布者:jjlhy
项目合同书甲方:**县政府乙方:为壮大地区经济,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就乙方在县境内投资兴建塑胶日用制品项目,经过认真考察和多次磋商,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名称:二、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人民币。三、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四、项目选址及占地:项目拟建在产业集聚区,计划征用土地约亩(土地面积以国土部门测核为准)。五、甲方承诺1、甲方保证乙方按要求享受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报批等一切手续,土地价格为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用地价格,土地属性为国有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3、甲方负责协调用电,帮助争取有关用电优惠政策。4、甲方协调水利部门,允许乙方在项目区打深水井一眼,作为乙方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水,。5、在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甲方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办理新建企业的相关手续,包括立项、工商、税务、生产许可、环评、消防、规划、城建等,部分手续可以边建边办,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6、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自主权,并负责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期间外部环境工作,将乙方作为重点保护单位实行挂牌保护。建设期间,明确一名区班子领导负责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
5.政府招商引资怎样签约协议书
起草示范文本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1)签约主体要合法 原则上,项目落地县(市)、区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应作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主合同)的签约主体,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市政府承诺相关政策或协调相关事项的,由市政府同投资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签约过程中需重点注意: 一是不能以招商引资合同替代土地出让合同、特许专营合同等专门的政府合同;并且,招商引资合同与这些专门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要保持协调一致。 二是通常情况下,投资协议多由投资商母公司同政府签订,而项目实施多由在当地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因此招商引资合同中要注意对投资商义务的包容性问题,即母公司所承诺的相关义务对其项目公司同样要有约束力。
(2)政府承诺要合法 一是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不能超越权限替代上级政府或者上级机关做出承诺(如土地供给、规费减免、税收优惠等等); 二是涉及公用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如水、电、气、通信等)的,政府只能承诺协调,不能承诺包办; 三是涉及投资商与第三方关系的,政府不宜轻易承诺兜底责任(如有些项目中政府承诺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相邻关系纠纷均由政府出面解决,保证不让投资商承担任何责任等等); (3)扶持方式要合法 要把握财政扶持政策和税收减免、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别,尽可能多用财政扶持政策,少用税收优惠政策。 2.双向约束原则 “双向约束”是合肥市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探索和总结出的一套较为有效的管理机制,也是提高招商引资项目成功率的有效手段之一。
近年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外签订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中,都把“双向约束”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具体合同条款予以落实,一方面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给予投资商各种优惠和扶持政策,另一方面也严格约束投资商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落实项目投资和建设义务,兑现各项经济指标承诺。实践证明,在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中全面落实“双向约束”机制不仅是可行的,同时也是必需的。
3.可救济性原则 就是一方面要确保所有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同时要保证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能够通过诉讼、仲裁等渠道有效地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从这个角度考虑,招商引资合同应尽量避免约定一些模糊的、不可量化或者无法准确计量的指标。
(四)示范文本中《投资合作协议》相关重点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投资合作协议是示范文本中涉及的三份协议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份协议,是由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与投资方签订的。该部分内容将着重从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扶持政策和双向约束机制三个方面对其进行重点阐述。
1.项目建设用地 (1)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规定,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本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除外。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根据上述规定,绝大多数情况下,投资项目(包括制造业项目、服务业以及其他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用地均需要通过招拍挂方式供地。
因此,招商引资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项目用地需按规定程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不能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2)用地规模预审 在招商引资意向阶段,县(市)区、开发区国土部门应提前介入。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结合投资情况、市场前景、产品工艺、税收预期、用地预期及在本行业中的排名等,开展用地规模预审,由开发园区填写《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单》报市国土局审查,市国土局审查提出意见报市土委会领导审签后,方可签订入园入区协议(也即投资合作协议)。入园入区协议中的相关规划、产值(主营业务收入)、财税约束条款应一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之中。
用地规模预审作为项目用地(计划)安排的依据,应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及建设时序来统一规划,建多少,供多少,分期安排。 (3)地价 地价问题是招商引资合同中的敏感内容。
投资合作协议是在招投标工作实际开展之前签订的,这时最终供地价格没有确定,而低于基准地价出让土地甚至零地价供地都是违规的,因此示范文本中约定投资方应当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工业(商业、住宅)用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价格不低于合肥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挂牌价格,具体的挂牌价格我们放在补充协议中表述,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如投资方竞买成功,投资方应及时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款以成交价为准。
这样投资方必须通过竞买、摘牌等方式取得土地,对其成交价高于意向受让价的部分,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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