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交房产税,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6-03日讯: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在 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分别是怎么样的啊
以不动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不征收营业税,被投资方交纳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如下:
一、基本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如果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特殊规定:
1、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提示:即被投资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则打破基本规定,按照特殊规定掌握,征收土地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提示:投资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而且以其建造的商品房投资和联营的,则也是打破基本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3、投资、联营企业若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则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以不动产对外投资,不共担风险,取得固定收益,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投资方交纳房产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营业税
以不动产入股,对被投资企业享有收益并承担风险的,那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需要交纳营业税.但如果无论被投资企业盈利状况如何,投资企业都能取得固定的收益,相当于出租不动产,这就需要交营业税了.简单的说,就是需要承担风险的,收益不交营业税,不需要承担风险的,收益需要交营业税.可参考下文第一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2]191号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日期 2002-12-1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对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清楚,要求明确。
经研究,现对股权转让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3.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营业税
以不动产入股,对被投资企业享有收益并承担风险的,那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需要交纳营业税.但如果无论被投资企业盈利状况如何,投资企业都能取得固定的收益,相当于出租不动产,这就需要交营业税了.
简单的说,就是需要承担风险的,收益不交营业税,不需要承担风险的,收益需要交营业税.可参考下文第一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02]191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日期 2002-1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对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清楚,要求明确。经研究,现对股权转让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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