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周辉中宝投资,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1-06-07日讯:
1.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投资人还能拿回资金吗怎样拿回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余下的被集资组织者花费完的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平台倒台:按投资比例退赔 首先,小编整理了前两年里这类案件的前车之鉴。
虽说中国采用的并非判例法,每个案例也有各自的特殊性,但已发生的情况仍不失为一种参考。 举例来说,浙江衢州p2p中宝投资,在2014年3月份发出网站公告,称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局立案调查,网站业务暂停运作,此案于2015年的8月宣判,也就是历时17个月。
宣判内容是法人代表、创始人周辉犯集资诈骗罪,先后从国内多个省份1586名不特定对象集资10亿余元,由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案发时周辉尚有1136名投资人近3。
6亿元集资款未归还,而衢州警方冻结周辉个人账户资金约1。7亿元人民币,投资人在这部分先期能追回本金47%。
类似的案例还有,山东莱芜的乐网贷,发布虚假借款标,以20%~24%的年化利率为诱饵来募集资金,最后涉案资金逾1亿,造成损失约3000万元,也就是投资人最后还能讨回本金70%。案件历时22个月。
广东深圳的p2p东方创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案,过程历时9个月,平台吸收投资人资金共1。 26亿,事发时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200多万,法院冻结平台负责人2200万的购房款和318万的银行存款,也就是帮投资人追回本金48%。
从这些案件中,或许可以为张大妈总结的规律是:第一,一旦“踩雷”,平台涉非法集资而进入司法流程,从调查到资金追缴,中间难免有个一年半载、甚至更久。 张大妈再心急,问题似乎都无法当即解决。
当然,如果平台无涉诈骗,只是经营遇到问题的话,那就不属于经侦受理的范围,而属民事债权纠纷。这其中的法律关系,即平台本身究竟是居间的信息中介还是债权转让方,是否涉担保职能,则要视具体投资协议而定。
第二,即便平台负责人落网、平台账户被查封,这其中还能追缴回多少钱,仍是不确定因素。 一般而言,涉嫌诈骗的平台总有资金转移,落网前也往往已经资金链紧张,因此追缴回来的钱款也往往不足以兑付总的欠债。
当然,对于有证据显示平台控制人等用赃款进行诸如购房、购车等投资时,还可以依法继续追缴这部分钱款。 对于能够追缴回的钱款,将按照债权比例还给投资人。
已被消耗掉而追不回来的部分,对投资人而言,就可能形成损失了。而对于平台涉案人员的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等),也算在另一个层面还社会一个公平。
2.通常利用P2P网站进行恶意诈骗有哪几种模式
1。
自融自用 “自融自用”是指P2P平台负责人伪造投资项目,将投资资金挪为己用。很多“自融自用”的骗子平台成立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的母公司或负责人筹集资金,一旦母公司或负责人不能及时归还本息,就会造成资金链断裂,平台就要面临倒闭或负责人跑路的危险。
湖北的“天力贷”就是典型代表,在母公司无法还款后“天力贷”宣布破产。 部分平台负责人甚至直接将资金全部划归到个人账户,通过非法途径将资金洗白后携款而逃。
中宝投资的负责人周辉就是通过伪造高预期年化利率的借款项目吸引投资者,将投资款项全部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再通过妻子的网店虚构交易,洗白这些非法所得。 2。
形成资金池 P2P平台在没有借贷项目时,先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让投资款项流入平台账户,然后再匹配项目,这就形成了资金池。一些平台无法吸引到足够的借款人,在监管不严的情况下就虚构借款信息,将投资者的资金挪作它用。
区分P2P平台是否使用资金池最简单的方法是看资金支付给谁:在资金池模式中资金直接进入网贷平台的账户,平台可以随意支配资金;而资金托管模式中,资金进入支付平台而不是网贷平台,网贷平台无法使用资金。 由于P2P平台资金池问题频繁发生,央行对此表态P2P网贷平台应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使P2P网站仅执行最基本的中介功能。
3。 庞氏骗局 这类平台普遍会通过高预期年化收益率的投资项目吸引投资者,再利用后来投资者的资金去偿还之前投资者的本息,造成平台高预期年化收益的假象。
投资者在高预期年化收益的假象下逐渐放松警惕,投入更多资金,平台负责人再抽资走人,使得投资者血本无归。这类平台会保持投资者的提现金额小于充值金额,当提现一直大于充值平台就会用“秒标”等方式吸收资金填补旧债。
4。 一次性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瞄准现在P2P行业缺少监管和行规,虚构借款人信息和历史数据等,以高预期年化利率高回报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秒标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大量投资后将筹款席卷而逃。
上线运营时间短更是成为一次性诈骗平台的新特点,国内最快的跑路平台“恒金贷”上线仅仅半天便失去联系。这些网站一般都是假借P2P的名义,使用看似完善规范的网贷平台,发布虚假招标信息,靠预期年化利率奇高的借贷项目吸引投资者。
3.p2b投资平台是什么
P2P 就是个人对个人的借款,不过是通过P2P公司这一网络平台,目前P2P公司刚刚划归银监会监管,现在还行业比较混乱,经常有平台跑路 ,投资前要做好甄选工作~!
P2C:
personal(个人) to company(公司)
platform(平台) to 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
是继p2p之后的又一个互联网金融新概念
该理论是国内首个P2C互联网金融服务,对债权转让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债权项目在平台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转让及服务协议;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评估风险,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
P2B:有别于P2P网络融资平台的一种微金融服务模式。P2B是指person-to-business,个人对(非金融机构)企业的一种贷款模式。
其实,这三种的区别不大,只是借款对象不同而已
4.我国P2P平台倒闭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一:经营不善,无奈之举 P2P模式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借贷的理财模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成熟发展期,监管比较完善。
进入中国后,国人通过接触、了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这种模式,P2P平台现已进入了爆发期。虽然很多人逐步接受P2P这种模式,但是在国内从业人员、业务模式等方面还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导致一些P2P网贷平台经营不善,被迫关门,投资者受到巨大损失。
经营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从业人员专业不过关 目前P2P平台的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这是导致网贷平台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
很多人认为P2P是零门槛,投资公司、科技公司、甚至是完全没有接触过金融或互联网技术的外行人都想涉足。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很多P2P平台运营不规范,平台不能健康发展。
从业人员不专业导致的后果包括P2P网站频繁被网络黑客攻击、敲诈。P2P平台上存储大量客户信息和资金,被黑客所关注。
平台自身技术人员专业水平不过关,管理存在漏洞,平台系统不安全,很多平台甚至没有能力建设IT系统只能花钱购买一个模板,使得黑客可以轻易攻破平台防御系统从而盗取信息、钱财。 许多家P2P平台都表示曾遭到黑客攻击,一些平台甚至因此关门。
另外,有些平台采用亲戚间共同经营P2P平台的模式,这种“家族式”的P2P平台也是一部分平台失败的原因。例如网贷平台“非诚勿贷”在2013年6月出现逾期提现的问题,合计被套金额达到750多万。
平台的财务、客服等工作全部是由负责人蔡富业的亲戚负责。由于经营者缺乏管理经验,“非诚勿贷”的账目非常混乱,甚至没有电脑记账记录。
在偶然的运营危机中部分投资人抽离资金,造成平台资金链突然断裂,其他投资者提现困难,平台负责人虽然承诺归还欠款但还清之日遥遥无期。 2。
平台运营赤字虽然国内许多P2P平台近两年受到很多国内外风投的青睐,但目前许多网贷公司还没有开始实现盈利,只有极少数平台能够收支平衡。 (1)盈利模式P2P借贷平台主要是通过向借款人收取手续费来盈利,例如“拍拍贷”的手续费是借款金额的2%?4%,另外还有充值费、取现费、债权转让费等。
但目前P2P行业缺少规章制度,平台之间的无序竞争导致其难以获利。P2P平台主要靠手续费盈利,但一些平台为了吸引客户,主动降低手续费,造成平台之间恶性竞争、其他平台难以生存。
(2)审核机制通过手续费获得的收入通常不足以支撑P2P平台日常巨大的开销,除了网站日常的运营费用,P2P平台还要承担信贷员对贷款项目审核的费用。 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P2P平台需要耗费很多精力、物力对贷款人进行背景调查。
平台普遍还需要派专人进行实地核实、处理贷款发放、催账等工作。欧美等国大部分都有相对完善的个人信用机制,P2P平台可以节省很多贷款审核的成本,例如英国的Zopa借助英国个人信用评分机制,就只需要几十位员工完成网站的日常工作。
(3)担保机制借贷人的信用是贷款的最大风险。目前大部分国内P2P平台都提供本金担保的服务,许多P2P网站甚至承诺保息。
很多投资者也确实是被保本保息的宣传口号所吸引,将这视为一颗“安心丸”。根据网贷之家的调查显示,87%的投资者只会选择有垫付承诺的P2P平台。
P2P网贷公司担负了担保职能,像“贷帮”还会向投资者收取担保费来保证本金的安全。这种担保机制把坏账风险全部转移给P2P平台,一旦发生大笔坏账时,平台很有可能无力偿还投资者的本息而倒闭。
由此可见,风险控制能力是P2P公司的运营核心。 除了加强风险控制外,许多P2P公司还设立了风险准备金,从每笔借款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通常是1%--2%)放入风险准备金。
发生坏账时,公司利用风险准备金偿还投资者损失,再向坏账借贷人追债。一旦公司风险控制出现问题,或是风险准备金不够,就会迫使P2P平台不能正常运转、出现逾期提现或是倒闭等问题。
原因二:监管不明,恶意诈骗 成立P2P行业缺少监管看似是零门槛,不法分子很容易利用这种模式骗取投资者资金。 不法分子通常开办P2P网站后,通过伪造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和资金后携款而逃。
许多投资者被高额预期年化利率吸引,被骗金额庞大,被骗资金很难追回造成自身巨大损失。投资人应该吸取之前的骗子平台的教训,谨慎投资,对年化收率超过20%的投资认真考虑。
通常利用P2P网站进行恶意诈骗有以下几种模式: 1。 自融自用 “自融自用”是指P2P平台负责人伪造投资项目,将投资资金挪为己用。
很多“自融自用”的骗子平台成立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的母公司或负责人筹集资金,一旦母公司或负责人不能及时归还本息,就会造成资金链断裂,平台就要面临倒闭或负责人跑路的危险。 2013年3月破产的“天力贷“就是“自融自用”的代表。
平台负责人刘明武通过“天力贷”为自己的湖北弘佳铸造有限公司融资,并多次伙同员工伪造虚假信息,利用伪造的借款人从平台筹集了5400万元,直到弘佳铸造无法偿还借款资金导致“天力贷”资金链断裂,宣告破产。 部分平台负责人甚至直接将资金全部划归到个人账户,通过非法途径将资金洗白后携款而逃。
“中宝投资“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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