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县乡应急管理单位怎么改革?,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2-05-28日讯:
国家部委改革方案中,明确组建应急管理部。为了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应急管理部统一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并统一发布灾情信息,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统一调度使用,指导火灾、水旱、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应急管理部成立后,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由其管理。同时,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由部队划归地方,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起,成立专业的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队伍,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省市县对应应急管理部,成立三级应急管理厅局,同为政府组成部门。县应急管理局以安监局为主,整合地震局、抗旱防汛办公室、消防队,以及林业、农业、国土、水利、民政等部门相关职责,统一代表地方政府发挥应急管理、建设、监督工作。应急管理局为行政部门,使用行政编制,局机关人员为公务员。其他事业单位整合后,为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为局内设机构或股室;行政执法机构参与综合执法改革,统筹推进,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行动和队伍;事业单位同样实行综合改革,成立统一承担行政辅助功能和公益服务职能的综合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要么整合到局机关承担,要么成为局机关的内设机构,不再参公。
行政执法和消防队会进一步深化改革,可能有特殊待遇。目前,消防队明确实行省总队直属管理分为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三类,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机构设置和编制均由省总队统筹规模。地方专职消防队整合参与应急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改革,为地方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继续辅助消防队工作。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应急管理局组建成立后,编制分为三类,既存在局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的行政编制和工勤编制,又存在行政执法、消防队等工作人员使用的参公事业编制(存疑,或者事业统一不参公,也有可能消防队会由省总队分配,统一使用行政编制和工勤编制),也存在其他事业单位使用的普通事业编制。人员也会分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应急队伍建设中,还会存在部分合同制管理人员。
乡镇改革参照市县改革同步推进,对应设立的应急办,也会以安监办为核心整合。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改革,乡镇探索实行“2+1”事业机构设置模式,即成立行政执法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外加一个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应急管理部门一分为三,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到行政执法中心,一支队伍管执法;便民服务、行政审批职能划归到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剩余的职能统一划归综合服务中心。乡镇事业机构不再实行县局直属管理,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与协调工作。
机构改革中园林局怎么改,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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