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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三讲的主要内容是指?

时间:2023-09-08 01:51
本文关于舆论三讲的主要内容是指?,据亚洲金融智库2023-09-08日讯:

一、舆论三讲的主要内容是指?

具体内容是讲学习 讲政治 讲正气。

讲学习,主要是学理论,学知识,学技术。首先是学理论。

讲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

讲正气,就是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新闻舆论四力指什么?

新闻舆论四力是指:提高“传播力”为思维模式须创新;提高“引导力”为宣传内容是根本;提高“影响力”为先进技术作支撑;提高“公信力”为人民需求要重视等。具体如下:

随着百花齐放、蓬勃发展的全媒体时代的到来,旧有的“大锅饭”式的体制思维难免引发部分主流媒体的人才流失。因此,进一步扭转旧有的体制思维,调动主流媒体从业者的业务活力,落实高级媒体人才的相关扶植政策,才能充分发挥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主流媒体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面对重大突发事件,主流媒体首先要牢牢抓住应对舆情发酵的“第一时间”即时发布公众关注的最新消息,在事件进程和舆情发酵的不同阶段,深入重大突发事件新闻现场,对新闻内容进行持续跟进和动态修正,才能把握重大突发事件新闻传播的正确舆论导向。

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内容建设要结合人民群众的认知方式和心理特点,不断优化宣传文本,深耕“舆情土壤”,才能提升舆论引导的“引导力”。能明确分辨哪些重大突发事件内容具有引发社会舆论危机可能性,是确保后续媒体舆论引导工作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关键,而在此基础上明确设置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内容输出原则,则是保障媒体舆论引导效果的重中之重。因此,对既往引发重大舆情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提升媒体对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中特定内容的敏感度,确立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中的“规避项”,是避免受众负面“联想式”解读的关键所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主流媒体首先要着力建构好舆情内容诠释框架,将舆情引导的倾向性蕴含于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文本之中,进一步吻合群众的接受心理,潜移默化地将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与正向的意义建构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对重大突发事件新闻的正面解读,从而达成“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的“同频共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宣传工具”,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媒介平台必须与日新月异的先进媒体技术达成深度化、实质性结合,才能提升舆论引导的“影响力”。全面社会舆情监测覆盖的信息源是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进行准确预判的有力保障,也是提升舆论引导工作效率的重要前提。

三、舆论和舆论的区别?

两个词的区别在于含义不同。舆情的含义是指群情,民情。舆论的含义则是指公众的言论。比如说,在舆论压力下,事情有了很大的进展。

四、什么是公共艺术的公共性?

公共性的含义,公共艺术是以大众需要为前提的艺术创作活动是在政府部门及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的大众文化运动。

艺术的核心观念是对于公共性的诉求,让大多数人更自由,平等的分享艺术成果,它也是艺术历史发展的延伸。公公性意味着交往,沟通。

五、为什么网上舆论引导是新闻舆论引导的重中之重?

事实上确实如此。因为现如今网络发达,网络平台较多,导致网民数量大增。

由于手机保有量大增,基本上人手一部。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各种APP应有尽有,这也导致新闻传播渠道多样化。网络平台逐渐取代了过去的报纸、广播电台。所以说,网络舆论引导是重中之重。

六、两个舆论场分别指什么?

“两个舆论场”由原新华社总编辑南振中首次提出,指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两个舆论场,一个是由党报、国家通讯社、国家电视台等官方媒体形成的“官方舆论场”。一个是民间尤其是互联网中自媒体和各种论坛等形成的“民间舆论场”。

“两个舆论场”并不是两个独立的场域,而是以每个时期舆论环境不同为划分,产生出割裂或融合的趋势。

“两个舆论场”最理想的状态是完全重合,即媒体所报道的正是客观的事实,是老百姓关心的、迫切需求的信息。但是由于官方媒体的新闻议程社会和舆论偏向都控制在把关人手里,整个舆论传播是较为单向的,受众缺少反馈发声的机会。又因为官方舆论场传播的是主流文化和价值观,可能会忽略某些人民所关心的具体议题。而“民间舆论场”也因互联网的普及,“民间舆论场”话语权回归,其内在因沉默的螺旋,民众文化水平认知水平参次不齐等因素,存在着盲目从众,谣言等问题。因此“两个舆论场”存在割裂现象。

“两个舆论场”割裂现象的存在,阻碍了官方媒体对舆论引导的效率。因此倡导“两个舆论场”融合是趋势。例如可以用二者议题的融合的方式,让“民间舆论场”的议题更多的成为“官方舆论场”的议题。即想民众所想,关注民众所关注。除此之外,“官方媒体”还可以开设自己的独家栏目,来打造自己的“民间舆论场”。等方法来促进“两个舆论场”的融合。

七、什么是舆论之风?

舆论是社会大众在一个空间里,对发生的意见事情和一种现象之类的,做出的自己意见的表达和评论、反馈的一种意见的总和。

它是社会评价的一种,是社会心理的反映;五节舆情能够监测到负面的舆论信息,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还会有人盲目跟风墙倒,众人推网络暴力,形成了舆论,导致有些人抑郁症自杀。

八、什么是舆论消费?

主要是指,热点发生后,获得了网络舆论(网民、媒体、当事人或当事人亲属、商家等)广泛的关注与讨论,尤其是“人肉搜索”、“加料爆料”、“段子传播”、“造谣传谣”、“媒体本末倒置报道”、“借势营销”等信息手段的出现加剧了舆论消费现象。

新媒体时代,消费主义借助于舆论宣传,导致盲目崇拜、过度奢靡的现象时有发生。消费主义思潮逐渐向高龄人群和边缘地域下沉。

九、什么是舆论战?

一、舆论战,是指战争双方依据传播学原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有计划、有目的地向受众传递经过选择的信息,宣扬己方对特定事件的立场、观点和看法,阻断、瓦解和反击敌方的舆论攻势,从而影响受众的情感和行为,引导社会舆论、影响民意归属,造成有利于己的舆论态势。

二、心理战,是指战争双方依据心理学原理,以特制信息为武器,运用多种手段,改变敌方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摧毁敌方抵抗意志,弱化敌方作战能力,巩固己方心理防线,力争以小的代价换取大的胜利而展开的对抗活动。

三、法律战,是指战争双方依据国内法、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通过各种形式揭露敌方违法行为,夺取法理优势,争取国际政治和道义支持而展开的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法律对抗活动。

十、为什么说财政是公共性的?

在国家与财政之间,存在着同生死、共存亡的密切联系。历史发展到今天,没有任何财政不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也没有任何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不是财政。由国家所代表的双重身份(即政治权力行使者和国有生产资料所有者)及其双重职能(即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所决定,国家所进行的财政活动局限于两大领域之内:

  1、提供国家从事行政事务所需要的财力,并且提供社会公众不能有效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产品或服务,两者实际上共同构成了西方财政理论中所指的“公共产品”;

  2、对国家自身所拥有的经营性财产国有资本进行宏观价值管理并参与收益分配。前者称为“公共财政”,后者则称为“国有资本财政”,二者之间在活动目的、运作方式和收支内容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由国家这个共同的财政主体所决定,它们有时又融合于一体,表现出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事实上,公共财政古已有之,财政的“公共性”是与生俱来的。

  因为从国家和财政的起源和形成上看,财政一开始就是在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集团的分配活动,并且服务于该集团的利益,集团的“集体性”或“公共性”首先赋予了财政区别于财务的“私人性”。

  更为根本的还在于,国家在建立政权以后,出于维护政权的需要,必然要介入社会经济领域,参与社会经济管理活动,一方面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提供社会公众所不愿提供、无力提供或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而由于这些活动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公共需要的,因此,服从于这类活动需要的财政行为就天然具有了“公共性”。

  在任何社会形态下,国家都拥有一定数量的资源和财产,即国有资产。

  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家或者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或者参与间接管理和收益分配活动。不过,国家参与其中一些或全部国有资产的运营,有时并不以盈利为首要目的,而是为了提供私人无法有效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弥补私人经济活动的不足,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这种财政活动仍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比如,古今中外由国家或政府组织的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就属于这一类。

  国家对另外一些国有资产进行直接或间接管理,以及参与其中的收益分配活动,则是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

  国家的这种财政活动领域事实上是私人企业也愿意进入、且能够有效运作的领域;同时这种财政活动在运作方式和作用机制上与私人财务活动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我们称之为“国有资本财政”,以表明其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为目的。

  应当指出,如果说财政的“公共性”是财政的一般属性的话,那么财政的“盈利性”则只是财政的特殊属性。换句话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公共财政”是国家或政府行为的天然组成部分,“国有资本财政”则并没有在各种社会形态下都存在。

  比如,西方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模式(或类型)只是单一的“公共财政”,而几乎不存在“国有资本财政”。此外,“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作为理论上的划分,其在社会经济实践中的界限有时还不是十分明晰,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国有经济进行着全面的介入和控制,当时不仅国家财政与国有(营)企业财务没有明确的区分,而且财政的“公共性”也消融于财政的“盈利性”之中,“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融为一体,既要满足全社会的公共需要,又要试图达到国有资产经营上的保值和增值。

  以财政在分配依据、活动范围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差别为标准,“国家分配论”把财政区分为“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两类。

  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财政作为一个整体在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上所显现的各种特征,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区分历史上由于经济制度或经济体制的不同而采用的不同的财政类型。但是,从财政本质上看,任何财政活动都反映了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一般地,财政本质体现着“国家分配论”的核心和灵魂,而公共财政和国有资本财政则都反映着财政活动这一现象及其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因此,“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所反映的分别是本质层次和现象层次上的问题,“国家分配论”中也涵盖着公共财政所反映的基本内容,二者之间从根本上说并不相互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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