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于舆论法理斗争的基本内容?,据
亚洲金融智库2023-09-29日讯:
一、舆论法理斗争的基本内容?
舆论战,是指战争双方依据传播学原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有计划、有目的地向受众传递经过选择的信息,宣扬己方对特定事件的立场、观点和看法,阻断、瓦解和反击敌方的舆论攻势,从而影响受众的情感和行为,引导社会舆论、影响民意归属,造成有利于己的舆论态势。
心理战,是指战争双方依据心理学原理,以特制信息为武器,运用多种手段,改变敌方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摧毁敌方抵抗意志,弱化敌方作战能力,巩固己方心理防线,力争以小的代价换取大的胜利而展开的对抗活动。
法律战,是指战争双方依据国内法、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通过各种形式揭露敌方违法行为,夺取法理优势,争取国际政治和道义支持而展开的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法律对抗活动。
二、舆论斗争与法理斗争的区别是什么?
舆论斗争,是指战争双方依据传播学原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有计划、有目的地向受众传递经过选择的信息,宣扬己方对特定事件的立场、观点和看法,阻断、瓦解和反击敌方的舆论攻势,从而影响受众的情感和行为,引导社会舆论、影响民意归属,造成有利于己的舆论态势。法理斗争,是指战争双方依据国内法、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通过各种形式揭露敌方违法行为,夺取法理优势,争取国际政治和道义支持而展开的有利于己、不利于敌的法律对抗活动。
三、舆论和舆论的区别?
两个词的区别在于含义不同。舆情的含义是指群情,民情。舆论的含义则是指公众的言论。比如说,在舆论压力下,事情有了很大的进展。
四、正向舆论和负向舆论例子?
正向舆论是全面反映客观事物真实情况,反映客观规律,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意见。正向舆论坚持真理、按照公众事务的内在联系解释客观世界,舆论人的正义言论和公正议论形成了对公众事务的正确评价。正向舆论体现出对客观事物内在本质的认识与追求,参与正向舆论的人不单纯是从别人那里机械地、简单地接受某种意见,而是经过思考和体验选择了正确的信念,因而每个舆论人都具有坚定的舆论立场。
负向舆论是人际关系纠葛和落后思想意识造成的。负向舆论的意识倾向具有中伤、袒护、妒忌、诬蔑、败坏等多种复杂的情感成分,对舆论对象抱有攻击、诋毁的态度。因而,负向舆论的内容以偏见为主干,以谣言诽谤为手段,以流言为形式,以歪曲客观事物的真相为基础,以实现自主欲望为目的。负向舆论的对立面是正向舆论,即表达真理、坚持真理的舆论
五、激将法是怎样的心理攻防术?
【心理战术】
明激与暗激,正激与负激;激而无形,激而有导。
激将法是有意识地利用反面的语言手段,刺激对方的自尊心,使对方的言行朝着自己预期目标发展的一种心理战术。
激将法之所以成为说服工作的“常规武器”,就是因为利用了人们心理补偿的功能。个人因从事某项活动而受到挫折或因个人生理上、心理上的缺陷而达不到原定的目的,使自尊心受到自我压抑,改以其他活动来弥补因挫折而丧失的自信、自尊和不安之感。补偿功能是一种积极应付挫折的防御方式。激将法是有目的地用反话刺激对方,使对方从自我压抑中解脱出来,代之以上进心、荣誉感、奋发精神,从而达到新的心理平衡。
▲诸葛亮智激周瑜
三国时期,赤壁之战最后以孙刘联盟的胜利而告终,孙刘两家如不联合起来,就有被各个击破的危险。
孙刘联合,诸葛亮功不可没。他单枪匹马来到东吴,舌战群儒,智激周瑜,终于取得了外交上的重大突破,实现了孙刘的第一次联盟。他采用激将法说服周瑜,展示了不凡的外交才能。周瑜虽有抗曹之心,但却看不起刘备的力量,故意在诸葛亮面前摆出要投降的样子,他的用意,是要挟诸葛亮,使诸葛亮有求于他。诸葛亮心里明白,对待这样的关键人物,正面说理是不行的。
于是他故意用反话刺他,他先挖苦鲁肃不识时务,认为“公谨主意欲降曹,甚为合理”。接着又献出一条妙计,“并不劳牵羊担酒,纳士献印;亦不须亲自渡江;只需遣一介之使,扁舟送两个人到江上,操一得此两人,百万之众,皆卸甲卷旗而退”。这两人是谁?乃是大乔和小乔。大乔是孙策之妻,小乔是周瑜之妻。
诸葛亮这一激,果然有效,《三国演义》中形象地写了激将后的效果。“周瑜听罢,勃然大怒,他离座指北而骂:‘老贼欺吾太甚!’孔明急起而止之曰:‘惜单于屡侵疆界,汉天子以公主和亲,君何惜民间二女乎?’瑜曰:‘公有所不知,大乔是孙伯符将军之妇,小乔乃瑾之妻也。’孔明佯作惊恐之状,曰:‘亮实不知,失口乱言,死罪死罪!’瑜曰:‘吾与老贼势不两立。’孔明曰:‘事须三思,免致后悔。’瑜曰:‘吾承伯符寄托,安有屈身降曹之理?适才所言,故相试耳。吾自离鄱阳湖,便有北伐之心,纵刀斧加头,不易其志也,望孔明助一臂之力,早晚拱听驱策。’”
诸葛亮激周瑜,是以曹操欲得二乔的事,使周瑜产生屈辱心理,这位堂堂的兵马大都督经受不了这羞辱的一激,竟离座指北而骂,一时忘了和诸葛亮耍小心眼,下定了抗曹决心,而且不再摆架子,反过头来求孔明“助一臂之力”。
▲诸葛亮智激黄忠
激将法可有多种形式,最常用的是明激法和暗激法。
明激法是直接贬抑对方,刺痛对方,促使对方振奋起来,从而使对方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上例诸葛亮智激周瑜便是明激法。暗激法是通过褒扬第三者的方法,间接地贬抑对方,从而引发对方的自尊心理的不平衡,产生超越第三者的心理,诸葛亮智激黄忠采用的便是暗激法。
曹军将领张率重兵攻打葭萌关,守关将领挡不住,连忙向成都告急。刘备听到了这消息请军师来议。孔明聚众于堂上,问题:“今葭萌关紧急,必须到阆中招回张飞,方才能打退张邰。”法正说:“张飞屯兵汇口,镇守阆中,也是紧要的地方,不可招回,只能在帐中将内选人破张邰。”孔明笑着说:“张邰是魏国的名将,非等闲之辈,除非张飞,无人可挡。”
孔明一个劲地褒张飞,赞张邰,黄忠却沉不住气了,说:“军师为什么轻视众人呢?我虽不才,愿斩张首级,献于麾下。”孔明说:“汉升虽勇,但怎奈年老,恐非张邰对手。”黄忠听了,白发倒立说:“我虽然老了,两臂尚能拉三石之弓,浑身还有千斤之力,岂有不足与张对敌的道理。”孔明说:“将军年近70,如何不老?”
黄忠健步下堂,取架上大刀,转动如飞,壁上硬弓接连被他拉断两张。孔明说:“将军要去,谁为副将?”黄忠不服老,说:“老将严颜,可同我去,但有疏忽,先砍下我这白头。”
明激是正面地贬抑对方,伤人很重;暗激法间接地贬抑对方,同样也能起到好的激将效果。
从效力上看激将法还分正激法和负激法。正激法产生积极情感、积极效果,负激法产生消极情感、消极后果,故而使用激将法要注意掌握一个度。没有一定的度,激将法收不到应有的效果;超过限度,不仅不能朝预期的方向发展,还有可能使对方自甘堕落,破罐子破摔。
▲激而无形
这种方法没有直露的、明显的相激之话,却能使对方不知不觉地朝自己的预期方向发展。英国陆军反间谍部队的高级军官伯尼费德曼被德军抓获,为了让他投降,德军软硬兼施,全无效果。于是他们让他到德国初级间谍干部学校去,让一个错误百出的人当老师,让这位高级军官当学生,坐在下面听讲。在一窍不通的“老师”面前费德曼忍无可忍,站出来纠正“老师”的错误,结果德军巧妙地掌握了英美的谍报情况。这种激将法激而无形,更隐蔽、更经济,也更巧妙。
激将法往往是以贬抑对方的形式出现的,激发出来的结果往往是一种维护自尊的心理和激情,这种心理是可贵的,十分重要的。没有自尊心理,就没有奋发向上的勇气和精神,但光停留在这种心理状态上还不够,而且也不能持久,还必须进一步引导他走上正确的轨道,树立起正确的人生目标。如此对方的激情才能持久而不衰。
六、谬论和舆论的区别?
谬论是指错误的言论,舆论则是指公众的言论。
舆论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yú lùn。解释为公众的言论。意思是人在某时间与地点,对某行为公开表达的内容,是不同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总和。它是社会评价的一种,是社会心理的反映,舆论简单的定义是:是社会中相当数量的人对于一个特定话题所表达的个人观点、态度和信念的集合体;个人或团体的自我语言,对某一事件发表意见,影响人们的思想,行动。
七、法理的语义和意义?
法理是法的原理,分为一般法理和应用性法理。一般法理适用于法的各个部门,是对各部门法理的概括和总结,掌握一般法理, 有助于理解具体法条;应用性法理在无法律规定或法律规定不具体时可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最一般的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八、腐女这个群体是什么心理呢,无法理解?
~_~腐女只是喜欢看男男,是不是支持女女要看个人的观念,很多人都自称腐女,但是排斥同性恋,所以只能算伪腐,至于有没有同性恋倾向要看自己的性取向了吧~不过多数没有同性恋倾向~
九、与论和舆论的区别?
①与论。是指和其他内容一起进行论述,有讨论的意思。但这不能作为一个词来表述,可作为与其他词语或者句子的连接部分。
②舆论。解释为公众的言论。它是人们在某时间与地点,对某行为公开表达的内容,基本趋于一致的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总和。它是社会评价的一种,是社会心理的反映。
十、法理和学理有什么不同?
不同之处:
法理学通常是指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和共通性问题的专门学问,即作为法学体系中一门分支学科存在的专门学问。法学是以法律这个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相同之处:
都在法学的学习范围之内。法学包括法理学,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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